明倫月刊第147期
長孫規諫‧羅靜自誓
●明倫雜誌社
長孫規諫(忠)
唐朝太宗的皇后長孫氏,凡是國家一切應興應革的事務,沒有不盡力規諫太宗。有時候太宗發怒,拿不是應該的罪名責罰宮人,長孫皇后也必定假裝著發怒,請求太宗交給他去審訊。但是一等到皇上怒氣平了,就慢慢地替冤枉的人,設法表明沒有罪。有一次長孫皇后在太宗的面前,稱讚魏徵是一箇光明正直,保護社稷的臣子。同時還著了朝服,立在庭前,恭賀太宗能夠受得住直言,真正是明君纔有直臣的。後來長孫皇后病勢危急,將要長別的時候,還很誠懇地,對太宗說許多有關國家政事的話。死了以後,太宗哭得很悲哀,並且說:「從今以後到宮裏來,是再沒有得聽規諫了,我是失卻了一箇很好的幫手了。」
羅靜自誓(信)
漢朝有箇姓朱名曠的人,他聘定了一箇妻子,姓羅名靜。羅靜還沒有嫁到朱家去,他的父親就生了疫病死了。人家恐怕傳染了疫病,所以雖是附近的鄰居,也不肯到羅家裏來。這時候,因為家裏沒有人料理,所以朱曠馬上到了羅家去理值一切。事情完了,回到家裏,也就得病死了。羅靜很感激他,所以立了誓,不肯再去嫁第二箇人,和弟弟妹妹一同住著。向他來求婚的有十多箇人,可是他堅決的志向,並不因此動了一動。這時有箇姓楊名祚的,要想他做妻子,自己帶領了許多人,親自去行聘禮。羅靜就逃去躲了起來,楊祚就搶劫他的弟弟妹妹,羅靜恐怕弟妹給他殺害了,就出來見楊祚,並且說道:「我實在看見朱曠,因為我父親的緣故喪了性命,所以我一定要替他守著節,發了誓,不再去嫁第二箇人。像我這樣困苦伶仃的人,還望你可憐我,饒了我吧,假使你不肯的話,那末我只有死了。」於是楊祚也就打斷了這箇念頭,放下他們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