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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150期
祖師語錄詩偈簡介---慈舟大師(五)(觀傑)
●觀傑

慈舟大師:
十一、師云:戒為無上菩提本,應當對於戒律有「根」的人去親近。蕅益大師云:「其人雖智淺,而信戒見地隱者,應親近之。其人智深,見地不正而非戒者,不應近之」。晚學雖無擇法眼,自覺不可不律身以戒,而終於歸到淨土。
十二、或問:佛有八萬四千法門,無不從此法界流,無不還歸此法界。既以法界為歸,何又要歸向淨土?
    師答:流者,自「悲智心」流出。還者、還歸「本源法界」。要知道把法門當成法界,即是法界。不知道是法門,即不是法界。極樂世界,距此十萬億佛土,立定目標,趨向淨土即是「解圓、行方」。解圓故,知十方皆法界,此亦法界,彼 亦法界。行方故,不願生他方,而願生西方,並且要生在西方蓮池的蓮台上,上品上生。修行人,應有大目標、立大志,行深行,切不可一腳踏兩隻船,應一門深入,自己要有主宰。
十三、殺無明父、殺貪愛母是否犯殺戒?
    師答:無明是根本無明,迷法性,不知真如本有。又造業受報,不能達妄本空。故又名發業無明。無明種子為因,譬如「父」。貪愛是枝末無明,又名潤生無明。如果下了種,沒有貪愛水澆,久了會乾枯,不能生長,貪愛養胎,喻如「母」。犯此殺戒,是殺生因種性,非殺父母之相,不但無罪,還有功德。若一人究竟殺無明、貪愛,則一人究竟斷生死。人人究竟殺無明、貪愛,則大地眾生都是佛、菩薩。如何殺法呢?就是「打得念頭死,許汝法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