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151期
陳馮杖子‧陳婦一諾
●明倫雜誌社
陳馮杖子(忠)
宋朝時候,有箇秦國公,姓陳名叫省華。他的妻子馮夫人,就是官居節度使,名叫陳堯咨的母親。馮夫人的治家非常嚴緊,他的三箇兒子,箇箇都中了進士。有一次陳堯咨做了荊南地方的太守官回來,馮夫人就問他道:「你在有名的地方做了官回來,有沒有同人家不同的政策表現嗎?」陳堯咨很慚愧的說著沒有。馮夫人聽了,心裏就覺著不快活了。有一天,家裏的人大家說著閑話。講到那箇地方,正當著往來的要道,過路的客人和陳堯咨較量射箭的,沒有一箇不是讓他稱能。馮夫人聽了就大怒起來,說道:「你的父親教訓你,叫你要盡忠盡孝去輔助國家。現在你做了官,不曉得施行仁政去教化百姓。專門學了一種小小的技藝,自己稱說著,這那裏是你父親當初教訓你的願望呢?」說完話,就拿了拐杖打他,把他身上佩著的金魚袋,都打落在地上跌碎了。
陳婦一諾(信)
漢朝時候,有一箇姓陳的孝婦,是淮陽地方的人。年紀十六歲的時候,就出嫁了,沒有生得兒子。他的丈夫應當出門從軍去的時候,託著陳孝婦奉養自己的母親到老,陳孝婦就一口答應了。後來他的丈夫在外面死了,不得回來,陳孝婦就紡紗織布,奉養婆婆,一些兒沒有懈怠。但是婆婆哀憐他年紀太輕,將要把他另嫁。陳孝婦說:「拋棄了託付的說話,是沒有信。違背了死故的丈夫,是沒有義。」就要自殺。他的婆婆怕起來,就不敢再叫他嫁人了。他就終身奉養婆婆,他的婆婆活到八十四歲纔死。陳孝婦就賣了田地房屋來安葬婆婆。漢文帝聽得了,就下了聖旨,賞給他黃金四十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