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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163期
中國文化楷模歷代聖賢懿行---孝(五)緹縈救父感君(勝友)
●勝友

  平民多怕見官,況是弱女。但我國歷史上竟有一位弱女,不但不怕見官,而且見的是一位大皇帝,在從容陳情之後,竟感動了皇帝,不但赦免父罪,並為她下召減刑,又是一個「孝子不匱」的事例。
  我國漢文帝時,有一位出名醫生,名叫淳于意,山東臨淄〈廣饒縣〉人,是扁鵲的再傳弟子,當時為太倉令。人稱倉公。沒有兒子,只有五個女兒,緹縈最年幼。淳于意早年從一位扁鵲的嫡傳弟子學醫,三年,盡得其傳,能預決人生死,當他回家行醫的時期,四方聞名前來求醫的,一經其手,無不藥到病除,於是門庭若市,目不暇給,然而一人的精力有限,總難面面俱到,到了不勝其煩,實在窮於應付的時候,不得不藉機出遊,希望稍微緩和一下,抒解困難。那裏想到,竟因此而與人結怨。
  在文帝十三年的時候,有人用「藉醫欺人,輕視生命」的罪名告發倉公,官庭審結後,定為肉刑〈切斷股體,割裂肌膚之刑,分墨、劓、剕等〉,因為他曾經作過縣令,不便擅加執行,必須上報朝庭。朝旨下來,著即解送到京發落,此可見行醫也有難處。
  起解的時候,只有五女相送,倍覺淒涼,倉公悲傷之極,長嘆一聲說:「可嘆生女不生男,緩急之時,竟不能派上用場。」這傷心話剛一出口,就激動了最小的女兒緹縈,竟不管自己能力如何,立刻收拾行囊,伴父上京,一路上無微不至的加意奉養。到了長安,父被關進牢獄,緹縈馬上撰寫了一份奏摺,上書文帝陳情,中間有幾句重要的陳辭是這樣的:
  「妾父為吏,齊中嘗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亦有作贖、作續者〉雖欲改過自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妾願沒入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改過自新也。」
  奏摺呈到文帝那裏,文帝生來仁孝,聽說上書的是一個弱女子,就已經引起了特加的注意,及至看完了全部奏摺內容,於是興起了無限的同情,立即下詔:
  「蓋聞有虞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戮,而民不犯,何其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五,而姦不止,其咎安在?非朕德薄而教之不明歟?吾甚自愧!夫訓道不純,而愚民陷焉。詩云: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其道無繇,朕甚憐之!夫刑者至斷肌膚,終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詔書下達以後,肉刑中原為黥面的改為髡(去髮)。原為劓鼻的改為笞(鞭打)。原為刖足的改為鉗〈以鐵束頭〉。淳于公遂因此而得以保全體膚。當代大文豪劉向寫列女傳至此,讚美她說:緹縈一言,發聖主之意,可謂得事之宜矣。詩云:辭之懌矣,民之莫矣,此之謂也。又作頌一首如左:
  「緹縈訟父,亦孔有識,推誠上書,文雅甚備,小女之言,乃感聖意,終除肉刑,以免父事。」
  從以上所說事例,豈不是又一次的「孝子不匱」之明顯事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