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164期
雪公遺音---人格是學佛的初基(雪廬老人)
●雪廬老人
大概說起來,我們修學佛法,有三個階段:第一是紮住根本,第二是如法修行,第三是開花結果。這是有次第性的,要是根本沒有立住,腳跟沒有站穩,東倒西歪,那麼,即便是學佛三十年,三百年,也不算是修行,既然沒有修行,當然不得佛法的利益!反之,你若想得到佛法的利益,先當如法修行,然欲如法修行,卻先得紮住根本。
說到根本,凡事皆有根本,根本立住了,事情才能往外生長,向上發展!平素常說「種善根」,普門品上說「宿植德本」,即是說到根本的重要性!所謂「根深則葉茂」一棵樹,假若沒有根本,如何能萌芽,抽枝乃至開花結果呢?試思:同是一朵花,可是種在地上的花,以有根故,可以歷久不凋!而插在瓶中之花,雖然好看,但不出三、五天就枯萎了,何以故?以瓶中之花,沒有根故!
是以我們學佛,第一階段的紮住根本,至為重要「我們應當時時警覺:我學佛二、三十年了,卻一點進步也無,念佛既未得一心,也得不到佛法的利益,何以故?沒有紮住根本故!或問:學佛之根本為何?簡言之:即「人格」二字。守住人格(人的特質與品格),便是學佛之根本。何以知之?佛五乘說法,第一即是人乘,說到只要能守住人格,嚴持五戒─不殺生(仁),不偷盜(義),不邪淫(禮),不妄語(信),不飲酒(智),最低限度,即能保住人身於不墮,若能更發廣度眾生之心,則可成佛!是以佛經中之孛經、尸迦羅越六方禮經、地藏菩薩本願經、仁王護國經等,皆教佛弟子要實踐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義婦聽,朋友有信,君仁臣忠等五倫十義的道理。因此,自古以來,凡真學佛者,決不肯做出犯上作亂,為非作歹等惱害眾生的事情!
可惜今日之下,學佛者雖愈來愈多,但能端正人格者寡。多是一些不切實際,喜歡談玄說妙之輩,如此,即便學佛萬年,也不成功!今天正值內典班開學之日,且略說四條做人之標準,以為大家今後修學佛法之依據:
┌─說話行事先為他想
(一)內念|
└─省察念頭克制勿續
說話行事先為他想,即是恕道精神的發揮。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所不願承受的事,也不要加到別人身上去),譬如:人家用粗魯的話,用粗暴的行為對待你,你受不了吧?既然你受不了,那你也不可以用粗魯的話、粗暴的行為加在他人的身上。諸位在內念上總要時時將心比心,推己及人!
然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還只不過是消極方面的自我行為的約束,我們最好更能做到「己之所欲,施之予人」的積極態度!所謂「要怎麼樣的收穫,先怎麼樣栽培」,為學方面固然是這樣,做人方面,也未嘗不是如此!當知:你所企求的,也正是別人想要的。你要別人怎樣對待你,何不先用你所期盼的態度,主動的去對待他人?如果大家都能做到這樣,那麼我們的周遭,那裏還會有什麼紛爭與困擾呢?
省察念頭克制勿續,這是教大家要從事反省的功夫!我們一天之中,眼耳鼻舌身意等起惑造業,動身發語,雖然剎那之間就過去了,然而並非過去就算了!只是從現實的存在而轉化成另一種形態─「種子」,而含藏於第八識田中,歷劫不壞!譬如:物質從「質」轉化為「能」,質能可以互變,卻是永遠不會消滅!明白這層道理,則吾人在日用平常中,當六根接觸六塵之時,必須隨時檢點,回光返照:我今一念落在何處?善耶?惡耶?無記耶?念頭才起,即如是核對,省察!「不怕念起,只怕覺遲」,善念則令續,惡念則令伏,如是久久練習,即是善於學佛的人,即是往轉識成智,了脫生死的道路走去!大家來這裏學佛,離開這個,就無下手處了!
┌─勿妨害公共秩序
(二)外行│
└─勿侵犯他人自由
這是大家處在社會之中,與多人聚會的場合裏,應該持有的態度,大家首先應意識到:在現代的社會裏,唯有在一個合理而公正的秩序之中,個人才有發展的機會,也才擁有被保障的權利。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唯有大家遵守交通規則,大家才有安全,車子也才會在有秩序的情況下,順利前進!又譬如你出外旅行,在火車上,這便是一個公共的場所,你與鄰座的朋友聊天,可以,但聲音應以兩人能聽見為限,絕對不可以高談闊論擾亂他人!因為同一車廂的旅客有的需要休息養神,你這一喧嘩,這就是妨害公共秩序:同時也侵犯了他人的自由,不但表現出你沒有教養,而且更容易惹起別人的反感與煩惱!
大家應該瞭解,社會雖是這麼大,這麼抽象的一個東西,但是我們每個人都是其中的一份子!台中市很大,對不對?但是有一天當台中的車子多得亂得走不通了,台中市的水源與空氣被污染得有礙健康了,請問它與你有關無關?關心自己,以及關心自己的家庭是很自然的,然而這在今日之下的社會卻是不夠的。唯有我們能擴大我們的注意力,謹慎內念,進而克制外在的行為,勿妨害公共秩序,勿侵犯他人自由,我們才有機會去改善我們周圍的環境,也才能真正地改善我們自己。
┌─不得他人同意取用,謂不與取
(三)對事│
└─求人不強人所難
在戒律學中,不與取名盜。就是人家根本沒把這個東西給你,你就把它取了過來,即叫不與取。不論貴賤輕重,不論多少好壞,所有一切財物,以及至微至賤,甚至一針一草,都不得不與而取,如果取了,即犯盜戒!
弘一大師說:「據我思之………五戒中最為難持的,莫如盜戒」。一般認為不易犯的盜戒,大師卻認為最難持,足以證明人人都可能犯過這條戒!舉例來說:譬如寄信,信寫得太長,可能要過重,郵費要加倍,為了省幾塊錢,乃以報紙或雜誌把信捲起來,以印刷品寄出。一般人均以為是極平常的事,可是依佛法戒律說,這就是犯了盜戒,盜取了國家的錢財,讓國家少了收入。又譬如:某人在機關團體服務,公家規定發五套信紙信封給每個職員,作為寄發公文之用,可是某人因交際應酬廣,遂將所分發的信紙信封移作私人用途,這也是犯了盜戒!
社會上有很多人,總以為自己一輩子,沒有拿過別人的東西,亦即認為自己不會犯盜戒。可是如上所舉的二例看,為人不犯盜戒,可說是甚難希有!正因如此,所以弘一大師說盜戒最為難持。
從大乘佛法的立場講,一個行菩薩道的,志在教化眾生,而教化眾生的最勝方便,莫過於布施。所以六度四攝,均以布施為首。所謂布施,就是將自己所有的,給予所需要的眾生,一方面固可解除眾生物質生活的困難,另方面也可與眾生建立良好的關係,使眾生很樂意的與菩薩接近,然後再以佛法去教化他,使他走上佛法的大道。現在不但不去布施眾生,「不與取」反把眾生所有的盜取過來,試問怎能攝化眾生?不但不能攝化眾生,眾生見都不願見到你,不願與你往來!所以站在大乘佛法的立場講,菩薩行者尤其要嚴持盜戒!
諸位將來辦事,還要瞭解一點,就是「求人不強人所難」。人生在世,總得與人交往,遇到事情,還要依靠大家幫忙。當然!「人到無求品自高」,你能萬事不求人,能自行解決問題最好,假若自己沒辦法,向人求助,對方十分樂意固不必說,要是對方表示困難時,我們即要知難而退,絕對不可不懂事故人情,強人之所難,再三的強求,叫人受不了!當知:你求多了,不但壞了事,而且對方將與你拒絕往來,如此,一個菩薩行者卻不通人情,怎麼能擔負起度化眾生的重任呢?又怎能有資格稱為菩薩呢?
┌─自尊而尊人
(四)對人│
└─君子尊而學之,小人敬而遠之
自尊,就是尊重己靈,毋負人生之意。根據大乘佛法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小乘佛法也說:「一切眾生皆有解脫分」。我們每一個人既有解脫分,又皆具有佛性,怎麼能夠不自我尊重呢?怎麼可以自暴自棄呢?至於如何尊重自己呢?古德說:「彼既丈夫,我亦爾,不應自卑而退屈。」孟子也說:「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仿此我們可以套上一句說:「佛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因此我們學佛,一定要發成佛的心!絕對不可自甘卑劣的說:「我業障這麼重,根性又這麼劣,像我這種人學佛豈能成佛呢?」大家學佛若是如是思惟,即是大錯而特錯!因為學佛而不願成佛,那麼學上十萬年,也是枉然!總之:學佛若能秉持非成佛不可的決心與願力,向著菩提大道,精進不懈,不疲不厭地去追求,不達最終目標─佛果,決不終止,有這種決心與願力叫「自尊」。弘一大師說:「自尊與貢高不同;貢高是妄自尊大,目空一切之胡亂行為。自尊則能增進自己之德業!
又,既人人皆有佛性,故須尊人。古德云:「見一切人,皆為菩薩,唯我一人,實是凡夫!」法華經中,常不輕菩薩見人輒禮拜,並且口稱:「我不敢輕視你們,你們都將成佛。」這些都是值得我們效法的。
尊人固然不錯,然於君子、小人亦有不同。於君子應尊而學之,於小人應敬而遠之。何以故?因為就個人人格的發展來說,環境的影響力是很大的。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則黑」,正說明這個道理。孔子家語所謂:「與善人居,如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與不善人居,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乃是因為我們投身其中,很容易被感染同化,而習以為常!想到這一點,我們對有道德,有學問的君子,必須尊敬他,親近他,向他看齊。反之對於心懷不軌的小人則要對他客氣些,不可得罪他,卻要遠遠的離開他!
以上四條原則,皆含無窮義理,而且條條相通,守住一條,即能守住四條。只要守住這四條原則,學佛就不會走錯路,且能站住人格,做個有用的人,為社會國家謀幸福!
各位同學:學佛須融會世間、出世間法,佛法雖為出世間法,實在世間法中做出。六祖壇經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重要在「覺」之一字,於世間法能覺,即是出世法。不覺,雖出世法,亦成世間法。「覺」之一字,乃是了不了生死,成不成佛道的關鍵!今天我們在此學佛,若能時時求覺悟,處處求覺悟,便是向著了生死乃至成佛的大路走去!最後謹錄印光大師的開示以作結語:
「學佛一事,原須克盡人道,方可趣向。良以佛教,該世出世間一切諸法,故於父言慈,於子言孝,各令盡其人道之分,然後修出世之法,譬如欲修萬丈高樓,必先堅築地基,開通水道。則萬丈高樓,方可增修,且可永久不壞。若或地基不堅,必至未成而壞。」同學們!惟願三思此言,並且起而力行,勉之!勉之!
補白:
佛法八萬四千法門, 釋迦牟尼佛說法四十九年,三百餘法會中,任何法門均須斷惑。唯有淨土法門,不斷惑業,得預補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