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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166期
原過(四)(趙天行)
●趙天行

  四:反社會的過失責任
  全世界的宗教教義,及聖賢經典,都以啟發人類善念,培養社會倫理道德為宗旨。歷史上許多聖哲名賢的著作言論,也都是以對學術文化社會人心有所貢獻為目的。但任何宗教之普及流傳必須以嚴格的戒律為基礎,一切道德理念學術著作之內容,也必須以不違反社會公益,不悖於國家法令為標準。孔門師弟所稱的「過」,不像一般宗教戒律之森嚴,也不像國家法律之明顯具體,但其效果之深入澈底,直達內心,卻遠超乎法律戒條之上。因為改過,寡過,是潛在意識中的事,不見而變,無為而成,能夠從人們的內心深處啟發其反省作用,而不待於外力的管束。
  過失之為害於人心,後果僅只是個人的成功與失敗問題,但過失行為之結果,影響於社會人類,有時卻足以造成嚴重的後果。一個人的疏忽,輕率或無知,並不是有心妨害別人:但其結果卻比有心的罪惡暴行為重。詐欺、竊盜、搶劫、殺人,種種罪行,被害者僅只是特定的少數人,對於社會大眾尚不至造成普遍的傷害。可怕的是有許多不良風尚,使人人迷惘、追求,相沿成習,而無法發現其錯誤,改正其偏差。這正是孔門師弟子反復提出檢討的人生關鍵所在。這種現象之普及傳染為數頗多,在這裡略舉幾項小事,提供有心人防杜改善的借鏡:
  1:食衣住行是全民生活的主要項目,先從食的方面說起:在食的方面,有一項我們的好習慣也算是輕微過失的事就是「請客」。中國人之好客天下馳名,作為一個中國人,人人都有請客的義務,人人也都喪失了不被請客的自由。張三結婚要請客,李四生孩子要請客,王五作壽要請客、趙六陞官、開店更是要請客,出國前一定請,回國來更得請。我們的社會似乎天天忙於大拜拜。一餐下來,動則數十桌用費幾百萬,最快的是一飯兩小時,時間長的宴會可以從下午六點拖到深夜一點。時間、金錢、物資、人力,每天不知道要浪費多少?究竟是為什麼?有必要嗎?這種生活合理嗎?我們事事都曉得向外國人看齊,何以這點小事,沒人勸導無法改善!
  2:衣:講到吃;是中國第一,講到穿,我們也不含糊。從淡水街頭走到恒春市場,到處都是服裝展覽的攤位。但看來看去卻看不到中國服裝,似乎中國服裝已經被人遺忘了。找遍了全國的都市鄉村,看遍了公私典禮,不但看不見一般人公認的中國服裝,也沒有人能說出中國裝是甚麼樣子來。到現在歐美人來台表演穿西裝,日本人來台表演穿和服,韓國人穿古裝,而中國人出國表演卻找不到標準的中國裝。這豈不是一種諷刺?又豈是文明古國所應有的現象?古人說:「服之不中,(合禮制)身之災也」。古代名政治家子產,出任鄭國上大夫(首相),第一項業務就是嚴格整飭全國的服裝和交通秩序,處罰之重教人無法忍受,因此人民罵他說:「取我衣冠而櫝之,取我田疇而伍之,孰殺子產,吾其與之」。子產的政績為春秋各國所贊美,為後代政治之典範,但其成功之路,卻是從小事改善起。人人慎小過,全國就無大惡,小事的寬恕,足以造成大亂之源,是不可不慎的。
  在教育方面:周禮學記詳述古代教學制度,學生入學的第一步是:「皮弁祭菜,示敬道也,宵雅肆三,官其始也。」說明古代教育制度的第一項工作,就是先教學生穿衣吃飯,認識禮制的重要。第二項則是唱詩奏樂,陶冶學生的性情。詩經中許多篇諷刺時政的詩篇,都是從服裝的不中禮制說起,在中國傳統禮教中,這種禮制觀念的培養,是現代人所應共同體會反省的。
  3:住的方面:本省各地國民住宅及人們住所的寬大華美供應充足,幾乎在東亞首曲一指,但卻有其美中不足之處,就是住戶的亂建。全世界的建築法令都有「建蔽率」的設定,任何人居住房屋都必須留下適當的空地。其作用是(一)土地營養之保持:天地人三者,互相依賴共維生存。土地供人以生存營養,但天降雨水包涵著由山石樹木草葉沖涮而來的各種生殖機素,匯流而下浸透到地心,轉而涵育滋生萬物,供人類生存營養之需。但現代人住家,都把建物掩蔽以外的空地堵塞蓋滿,土地不能從雨水得到營養,因此使沃壤變為死塊,不適於萬物生存。更因土地吸收不到水份,乾癟下陷,都市地面陷落,原有房屋無法居住,百年以後,可能成為地下街。(二)是空氣的調劑:房屋保留空地,可以種樹養花植草,使人們吸收新鮮空氣,維護健康。但空地被掩蓋之後,草木不生,空間缺乏,無法調劑空氣,使都市空氣日漸惡濁,沼氣重氧氣少,影響到人類健康。(三)是美化自然環境:陶淵明詩「孟夏草木長,繞屋樹扶疏,眾鳥欣有託,吾亦愛吾廬」。草木扶疏,鳥鳴花放,大自然的美景,足以增進人類身心的安康快樂。但現在的都市,除了幾株行道樹以外,看不到半點綠意,人類都和大自然隔絕了,如何有快樂的人生?(四)是水災的防範:屋旁有空地,可以使房頂的雨水浸入地下,不至泛濫成災,也可防止地層下陷。倘若把空地掩蓋了,所有房頂的雨水都流到街巷,一尺水匯合成一丈水,雨水從屋頂流到街上,再由門窗進入屋內。這種因無知過失造成的災禍,實在是咎由自取,一般人埋怨都市規劃不良,市府管理不善,是不公平的。
  4:行的問題:目前行的過失,重點不在於超載超速肇事殺人,而在於車輛過多影響大眾安全。因為肇事殺人畢竟是少數,而車輛之擁擠阻塞,卻使全省的人都發生行路的障礙。這種無心之過,出於只知為己不知有他人,形成一種怙惡心理,實在是不可原諒的。過去市區住宅區許多平靜的巷道,現在經濟寬裕人人買車,但只買車不設庫,家家戶戶都把車停在巷道旁,左一部右一部,把寬敞平直的道路,弄成彎曲狹側的夾弄。行人側身而過,單車摩托車蛇行委迤,作者所住的一條巷內七八十戶人家,停了三十幾部車子,晚間視線不明,半年之間發生了三次人車互撞事件。古人說:「吾雖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人車的死傷都不是停車者的責任。但撫心自問,不是車輛佔據了道路,腳踏車何至撞傷行人?憑心而論:你的車憑甚麼放在公用的道上?基於甚麼權利侵佔公地?又憑甚麼阻塞道路不讓別人通行?這也是出於無心的過失,有良知的人應當反省!改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