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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168期
論語講要---鄉黨第十(子民)
●子民

論  文
    ○齊必有明衣、布。齊必變食,居必遷坐。食不厭精,膾不厭細。食饐而餲,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肉雖多,不使勝食氣,惟酒無量,不及亂。沽酒市脯不食。不徹薑食不多食。祭於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食不語,寢不言。雖蔬食菜羹必祭,必齊如也。席不正不坐。
    講  要
  齊,即是齋。祭祀前,必須齋戒沐浴,祭祀時始有感應。「明衣,布」,依古注,是用布做的親身衣,即浴後所穿的明潔之衣。
  齊必變食二句,是說齋戒時變更平常的食物與居處。古注變食,或謂不飲酒、不吃肉,或謂下文有「肉雖多」,以及「惟酒無量」等語,則非不飲酒,不食肉。主張前一說者,則將下文另分一節,亦可。遷坐,皇疏引范甯云:「遷居齊室」,即是不與妻同房。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兩厭字讀平聲,作求字解,是說對於食物及肉類不求其精細。
  食饐而餲,魚餒而肉敗;食指穀類的食物,饐是氣變,餲是味變,皆不新鮮。魚肉餒敗,即是腐爛。陳腐的食物容易中毒,所以不食。
  色惡是食物的顏色惡劣。臭惡不是腐臭,而是烹調的臭氣惡劣。食物未熟,或過熟,皆是失飪。不時,有不同的講法,一是烹個不到火候的食物,一是不合春夏秋冬四時所宜的食物,一是一日三餐不在朝夕日中的時候。這都有害於健康,所以不食。
  割不正的割字,是宰割,即是殺的意思,如割雞解牛等,與切肉之切不同。割不正,非指切肉不方正,而是用殘忍的方法宰殺。皇疏引江熙云:「殺不以道,為不正也」。殺得慘無人道,不忍心吃,所以不食。
  不得其醬不食,醬有醯醢等多種,竹添光鴻以為,不得其醬,是不得其所宜之醬。醬各有宜,如藥味然。不得其醬,恐或有敵物。得其醬,則增其美,而去其害,故君子重之。
  肉雖多,不使勝食氣,劉寶楠正義說:「氣猶性也,周官瘍醫,以五氣養之。五氣即五穀之氣。人食肉多,則食氣為肉所勝,而或以傷人」。按照本草,不論動植物,皆有性氣味色之類別,然以性為主,正義引用周官之說應從。惟酒無量,飲多飲少,沒有定量,但以不醉為度,不醉則不亂。
  沽酒市脯不食,沽市二字都是買的意思,脯是乾肉。酒從外面買來,未必清潔,脯自外面買來,不知是何物之肉,所以都不食。
  不撤薑食不多食,撤是撤去,薑能去邪味,發正氣,所以不撤去,但不多食薑食。
  祭於公,是陪君祭祀,祭畢,君賜祭肉,不待經宿,即須分享,表示不留神惠。自家祭祀,其祭肉不能超過三天,免褻鬼神之餘。公祭或家祭之肉超過三天,已經陳腐,便不能食,只好敬而埋之。
  食不語,寢不言,吃飯睡眠皆不是說話的時候。吃飯時,口中嚼物,睡眠時,安靜休息,故不宜言語。但在宴會時,敬酒敬菜,也不能不說話,朋友也有連床夜話的情形,然而亦須少說。
  雖蔬食菜羹必祭,必齊如也,必祭的必字,古文論語作瓜字。蔬食、菜羹、瓜果、三者皆不貴重,但以此為祭品,必如齋戒,旨在恭敬,不論物品。
  席不正不坐,史記孔子世家將此句記在「割不正不食」下。古時未用桌椅,以席鋪地而坐。鋪席必須端正,不正則不坐。
  這一節綜記孔子飲食之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