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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169期
有感溪蝦大餐(鄭慈)
●鄭慈

  有一位筆耕者,在報上公諸他「青溪釣蝦」的技術與心得,技術不可謂不高超,心得不可謂不獨到。我逐字讀來,眼中所見,卻彷彿看到了「作案」的第一現場。
  首先他說明釣蝦(作案)動機,是由於「時下正是秋高氣爽,蟹肥蝦腴的季節,一來可增遊趣,二來可享一頓溪蝦大餐」,不釣可惜之意。本文大約千字左右,把作者一家人如何利用休閒假日、捉蝦逗樂,一頓溪蝦大餐如何「個個吃得笑逐顏開,像鮮蝦一般活跳。」文筆之流暢、比喻之恰當,令同好此道者,羨煞!視本文為釣蝦祕笈。
  說也奇怪,我的眼光與他正好相反、作者所見之美,我怎見到「浮屍一攤」「鮮血淋漓」?
  欣賞活蝦舞鉗弄鬚、體態優美,何忍引他上鉤?
  既知蝦鮮味美,何必殺雞取卵,趕盡殺絕?
  逞一時之口慾,他日何來捉蝦逗樂之趣?
  與蝦鬥智,引以為樂,這與「大人騙小孩」之居心叵測何異?
  血盆大口,連蝦卵都不放過,於心何忍?
  縱使願者上鉤,想必怨氣沖天!
  偷雞不願蝕把米,便宜佔盡,君子不為!
  唉!看哪!那熱騰騰的「蝦卵蒸蛋」,把一股怨氣化作雲煙,期望來日莫相見,否則難逃因果輪迴。
  看他吃自釣自烹的「溪蝦大餐」,有感於現代人對「休閒情趣」之品味實在不及古人,境界更是忘塵莫及。佛曰:「眾生平等」,莊子著「齊物論」、「斧斤以時入山林」即便是捕魚,古賢德教民「數罟不入污池」,以莊子齊物論觀點來看:魚蝦悠遊於河泊之上,礙你何事?即便是釣而不食,何苦拿他娛樂消遣?以「萬物之靈」之尊來戲弄萬物,想來也不怎麼光采吧!
  不過話說回來,比起那些「殺親以求錢財」、「殘民以自肥」的衣冠禽獸來說,「溪蝦大餐」也算不得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