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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172期
歷史感應統紀語譯---忘本悖德(呂富枝)
●呂富枝

唐朝德宗年間,李皋治理溫州政事時,有一次到境內各地去巡視,看見一位白髮蒼蒼的老婦人,獨自一人在哀傷哭泣,李皋心中憐憫,便近前訊問他的身世境況,老婦人回答說:「我是李氏婦人,我有兩個兒子,一個名叫李鈞,一個名叫李鍔,先後離鄉背井,到京都去參加科舉考試,以求取功名,可是至今已經二十年了,一直沒有回來探望,二十年來,我孤苦伶仃,家境貧窮,如今已經無法維持生活了……。」話未說完,便哽咽悲傷,老淚縱橫。李皋聽罷,非常同情又憤慨。原來當時老婦人的兒子李鈞,在朝廷官任殿中侍御史(居殿中糾察非法),李鍔官任京兆法曹(掌治京師),名位聲望都隆重於當時。
    李皋感慨地說:「為人子弟『入則孝,出則悌』在家裏的義務責任,對父母要心存恭敬,服勞奉養,以盡孝道,出門在外,才能仁愛推及一切人,像李鈞、李鍔這樣忘本之人,在朝為官,怎能公正盡忠呢?」於是列舉李氏二子不孝之過,上奏朝廷。皇上得知,便下令免除兩人的官職,並屏斥於遠方,終身不錄用。從此天下人對李鈞、李鍔感到羞恥,不願與他為伍。
    「按」父母教養子女,長大成人,恩德最重,情義最深。為人子女,應該知恩報德,以盡孝道,這是天經地義之事,也是立身處世,行仁的根本,人格的基礎。孝經云:「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理」。觀李氏二子,自己享受榮華富貴,竟對家中貧困老母,棄置不顧,違背德義,違逆天理,良心已喪,宜為天下所不願與之為伍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