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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192期
不以佛法作人情(濬源)
●濬源

佛法圓攝世出世間法,真俗融通,悲智雙運。若識得修行門徑(若不識得,還得親近善知識,求正知見人),即家庭就是個好道場,道便在尋常日用當中,那有違情背理的事情;如果有,是個人出的問題,並非佛法本身有問題,我們還得「依法不依人」。
    佛法雖是不離人情,修法的人卻千萬不可將佛法殉於人情。以世間各種學問,分別解決人生不同層次的問題,佛法的目標在於解決人生最高層次的問題,同時也是人生最根源的問題——「解脫」問題。這個「解脫」問題得到究竟的解決,那麼,人「身」的「生存」和人「心」的「安穩」問題,才獲得徹底的解決和歸屬。所以,佛法固然可以使人現世得到增福增壽、消災免難的好處,但決不止於此。佛菩薩度眾生往往「先以欲勾牽,後令入佛智。」前者是度眾的權巧方便,後者才是真正令眾生得解脫的真實利益。因而,如果拿佛法來升官發財,想要聰慧過人、多得名聲、眷屬,或者只求為善安樂,得來生福報。如此修法,佛經上有個比喻,好比拿摩尼寶珠當彈丸彈鳥,其所得者小,所失者太大了。這樣的修行人,或者因錯發心而反入惡途,頂多只做個「三世怨」(此生植福,來生享癡福,因享福而多造業,第三生便墮落矣!)而已,太不值得。
    古德云:「寧肯己身墮地獄,不以佛法作人情。」想想過去世尊為留傳一佛偈,可以析骨為筆,刺血為墨,所謂三千大千世界沒有一寸土地不是如來為法捨身處;歷代諸祖師跋山涉險,斷臂立雪,也無不是為法忘身,恭恭敬敬地將佛法求來。我們幸得人身,又幸聞佛法,親沐這麼深重的恩澤,又怎麼忍心將法寶輕易糟蹋呢?印光祖師「致弘一律師書」云:「入道多門,唯人志趣,了無一定之法。其一定者,曰誠曰恭敬。此二事,雖盡未來際諸佛出世,皆不能易也。」可見,自己求法,固然要以誠與恭敬,方才消得罪業;引導人學,也當教以誠心敬法,乃能增長福慧。
    俗云:「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我們也可以說:「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修法的人,首當尊重己靈和所修的法門。擇善而後固執不變,不應人云亦云,隨俗知見。比方現在有人不願我修行,我為了討好他,就聽他的,就是以佛法作了人情。又比如有人來對我說:「各個法門都好,何必一定念佛呢?」我就順他的意,也念佛,也參禪,也修密。茫無頭緒,漫無指歸,那就是把淨土法門當人情送了。
    北魏的曇鸞法師便是尊重法門的好榜樣。他因事情到南朝,見了梁武帝後又北歸,梁武帝每每向北方稽首說:「鸞法師,肉身菩薩也。」可見當時受到朝野的敬重。以這樣德高望重的高僧,在他康存的時候,因為恒常修持淨土法門,便時有世俗君子來相責難說:「十方佛國,皆為淨土,法師何乃獨意注西,豈非偏見生耶?」法師答說:「吾既凡夫,智慧淺短,未入地位,念力須均,如似置草引牛,恒須繫心槽櫪,豈得縱放全無所歸?」因此,縱然問難的人眾說紛紜,法師始終堅決,不為所動。而且,不管道友或是俗人,只要和法師能有一面之緣,假使對佛法還未生起正信的,法師就勸他生信;如果已經具備正信的人,法師就勸他歸向淨土。曇鸞法師一生如此的重法虔修、循循導人,所以臨命終時感大端相。寺旁左右的道友俗人,都看見莊嚴的旛華光明照映整個寺院,異香滿室,妙樂鳴空,法師安詳地往生佛國。
    鸞法師如此,我們更當自己衡量,若不到大菩薩地位,行不得方便法。唯有於法恭敬受持,於人善加體諒。遇著處世上障礙難行、不圓滿的地方,應當反求諸己,省察懺悔,謀求改進。獨獨於自己所修法門得徹始徹終依教奉行。新春賀禧,贈人以善言最妙,斷不敢以佛法作人情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