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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192期
論語講要---子路第十三(子民)
●子民

論  文
    ○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講  要
    衛君是指衛靈公的孫子出公輒。輒的父親蒯瞶是靈公的太子,因罪逃往國外,靈公卒,由輒繼為衛君。後來蒯瞶回國,取得君位,輒則出奔,因此稱為出公輒。
    據左傳記載,蒯瞶在魯定公十四年、因恥其母南子淫亂,涉嫌想殺南子,奔往宋國。魯哀公二年春,衛靈公有意立公子郢為太子,郢辭之。同年夏,靈公卒,南子命公子郢繼位,郢再堅辭,遂立蒯瞶之子輒為衛君。是年六月,晉國的趙鞅助瞶返衛國戚邑。魯哀公三年春,衛石曼姑等帥師圍戚。歷史家稱他們父子爭國。其實是否出於父子本意還是疑問。此後蒯瞶一直居在戚邑。至魯哀公十五年冬,瞶與渾良夫等潛入偽家,挾持孔悝,強迫與之結盟,瞶遂立為莊公。明年春,輒出奔。
    據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孔子於魯哀公六年自楚返衛,時在衛君出公輒四年。當時孔子弟子高柴子路等皆仕於衛。世家在孔子返衛的第二年記載:「衛君欲得孔子為政」,下文即舉「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這一章。
    子路問孔子,衛君輒待夫子去輔助他治國,不知夫子將以何事為先。
    孔子答以「必也正名乎」,未表示其他的意見。
    正名的意思。馬融以為「正百事之名」。鄭康成以為「正書字」,史記以及宋儒以來的學者,大都主張正瞶輒父子之名分。但如解釋正父子之名。則瞶為父,應該繼位為君,輒為子,應該退讓。然而輒雖為子,事實上繼位已久,何況靈公在世時已不視瞶為太子,而有意立輒。諸注對此問題之解決,雖然所論都持之有故,但是否合乎孔子的意思,頗值得懷疑。    子路不以正名為是。所以說:「有是哉」,接之便指孔子的話為迂闊。他的意思是衛君輒在位已久,繼續作君即可,「奚其正」,何必正名。
    孔子糾正子路說:「野哉由也」,野字不能解釋為鄙俗,應依孔安國注:「猶不達也」,不達就是對某事不明白,所以下句便說:「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君子對於自己所不明白的事情,便須「闕如」不說。
    下面是孔子為子路解釋必須正名的道理:
    名不正,名與事實不相符,則言語錯誤,不能順理成章。言不順,則辦事不能成功。辦普通事猶不成功,何況推行禮樂教化之事。治國必須以禮樂來教化。普通事辦不成,一切雜亂無章,則禮樂更不能興起。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即是刑罰用之不當。刑罰不中,則人民感覺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這就天下大亂了。
    最後是結語:
    所以,君子用一個名詞,必使恰如事實,能以順理的說得出來。能順理的說得出來,必能行得通。君子說話不能隨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