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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195期
佛學問答--其三十一(雪廬老人)
●雪廬老人

問:人生為何得健康體,得病體?為何得富貴,得貧賤?(慧亮)
答:前有戒殺功德者,得健康報;有殺生惡業者,得多病報。前有布施功德者,今獲得富貴報;有貪盜惡業者,獲得貧賤報。
問:一切眾生到老死後是否還有十二因果論?(智引)
答:此名十二因緣,亦名十二連環,謂其因澈果,果賅因,循環不斷也。起首是「無明」,結尾是「老死憂苦悲惱」,憂苦悲惱乃是無明。眾生身死,而識仍有念,如之何脫出此連環圈套!
問:敝人經營點心生意,每有蒼蠅跌入湯中,於心不忍,欲加以蓋,又需常開(煮沸)請指示有何辦法防止及對於死蒼蠅有何方法替牠超生,又將來與敝人有何因果關係?(王家聲)
答:製點心之作坊,須按鐵絲門!於未工作之前,先掃除乾淨,用拂子驅蠅盡去,將鐵絲門關嚴然後昇火。一者可全物命,二者亦講衛生。倘偶有蠅誤入而死,與之念佛回向。大    有功德。既盡心矣,將來關係,亦不惡也。
問:依因果報應之理,凡命債、錢債、情債,雖多生必償,然試以命債為例,甲在過去生中,曾殺害乙,轉生後甲應被乙所殺以償夙債,但轉生之乙,忽於尋仇索債之前,遇善知識點化,放棄惡念,如此則轉生之甲,所欠夙生之命債,可即從此不還否?即可因乙之消怨而其業亦消否?此其一。冤冤相報,本無了期,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隔生報怨究為因果之應有?亦索債之一方,仍屏造孽?此其二。(賓漢)
答:乙放棄夙怨,甲對乙之欠負,即行消滅。然甲之業因,依然存在,不過與乙斷絕關係,不以乙緣引起現行耳。如求消滅,還須甲再自行懺改,所謂心亡罪亡也,此其一。隔生索債之一面,仍是造孽,所以迷者於怨,越結越深,智者於怨,會求解脫。實緣業因惑起,八識田中,自然落一種子,便是將來之惡果,故云索債仍是造孽也,此其二。
問:如何做法始能悟一切法,做到無我執無法執,而達眾生空,萬法空之義?(林聖崑)
答:此必先聞佛法,進而研究了解教義,再按所聞所研去修,待至行解相應時,便可破執達空矣。
問:佛法八萬四千法門中,有先修後悟,有先悟後修,二者孰為殊勝?抑是法平等,無有高下,視各人根器而定?(鍾鈞梁)
答:諸法平等,視根器之說是也。
問:佛法慈悲忍辱為首,若受侮難當,亦要忍受。如是者須學愚人,木人,甚至任打不覺。不然就算不是佛徒份子,是否?(觀成)
答:受侮難當,而能包容,方稱真忍。愚人心熾貪瞋,木人體無感覺,何能比擬?真忍者心無貪瞋,體非麻木,乃是悲憫對方,不加報復,此係大德大智之行,能容若愚耳。忍辱乃六度之一,菩薩所修,遇事必須六度合觀,倘有寇侵國家、賊殺父母,又當挺身抵禦,作無畏之布施,防衛有一定限度,亦無害忍辱之義。
問:平常念佛到臨命終時,未得能照著法行事,妻小哭纏,以致不能往生。那末一生念佛是不是同平常不念佛人一樣?(李俊)
答:家庭佛化,即無此慮矣。是故學佛者,修己化家,風社會,俱是不可少之事,此不獨專為益他,且正是減自己之障礙也。
問:報載基隆鬧鬼。能制人死;聞有念佛的人,遇見就沒事,這是甚麼因果?(智榮)
答:妖由人興,又有俗諺,疑心生暗鬼。佛家謂萬法唯心,其理皆通。果能心地光明,不懷鬼胎,自然不與鬼祟相應。
問:修淨業人往生後肉體焚化有得舍利,是功夫做到什麼程度?如陳進德居士母堂得舍利二粒,確有生西否?(寬珠)
答:聞古德云:舍利乃戒定慧所結,此必須勤斷貪瞋癡;方有應得希望。夫生西者,本由自他之力,故亦非人人能出舍利。然修淨出舍利者,自是成就表現,陳母生西,有何疑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