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195期
三字經簡說---其二十五(淨明)
●淨明
曰喜怒 曰哀懼 愛惡欲 七情具
「愛」:心之貪戀也。看見心裏所喜歡的,便執著不放,佛經說:「愛不重不生娑婆。」所以娑婆眾生愛心最重。愛常與貪合在一起叫貪愛,看到自以為美的、好的,都想佔為己有。佔到了,卻惱害了別人,若佔不到,自己又痛苦,愛之一字,真是害人不淺。要如何破解呢?就是把一切都看成假相。事間所有事物都是眾緣和合而成的,眾緣分散變成「空」,這麼一觀想,就會發現,世間的一切並非都值得我們去追求、去貪愛。
歷史上有許多人,為爭王位,為爭國土,為爭美女而發動流血戰爭,造下種種惡業,雖暫時享受勝利的花果,但可怕的報應卻緊跟而來,所以唯有「清心寡欲」,才可免百日之憂。
「惡」:心之憎嫌也。對於醜的,不好的,產生討厭的心理。「愛」固然不好,但「惡」也不可取,最好是中庸之道,也就是不要起分別心,要怨親平等,平常廣結善緣,不要到處結仇,如此才可左右逢源。
「欲」:心之思慕也。看見別人有,而我沒有;別人的較好,而我的不好。便產生一種羨慕心理,嚴重時就生起欲望,而激出貪求心。
欲望重都是不知足所造成的,俗語說:「知足常樂」,若不知足就要永受「求不得」之苦。 七情都各有其缺點,但無一人可斷盡,因此我們要善用七情,要有所為而發,一切為公不為私,發也要合乎節度,收放自如,這樣才是真正至性至情的「性情中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