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199期
大乘百法明門論研究--其二十二(智果)
●智果
四、無明──就是無所明了、愚癡、沒有智慧之義,乃一切煩惱之總稱。本業經云:「無明者,名不了一切法。」俱舍論云:「不了知諦(四諦)、寶(三寶)、業(業因)、果(果報)」即謂之無明。百法直解云:「無明者,亦名為癡。」謂無明就是迷惑之心。茲更依往例分兩點研究:
(一)體性──百法直解云:「無明者,於諸理事迷闇為性。」迷闇就是迷惑愚昧之意,謂無明如酒,能令人心昏沈、顛倒,使人對於種種真理和事相,看也看不明白,聽也聽不清楚,想也想不通達,故名「無明」。唯識心要卷六云:「獨頭無明,多迷諦埋;想應無明,亦迷事相,故云『於諸理事迷闇為性』也」。
何謂「獨頭無明」與「相應無明」?依大乘起信論言,業相、轉相、現相這三細之間,不緣外境,無明獨起,是為「獨頭無明」。至於六麤與餘惑相應而起,是為「相應無明」。 又,「獨頭無明」亦名「迷理無明」,迷於我法二種空理,此為迷真所起之一念不覺,是無明之根本。「相應無明」亦名「迷事無明」,迷於五欲六塵之事相,此為眾生妄見萬法為實有所起的見思煩惱,是無明之枝末。
由此可知,此處所謂「無明」,並非如世俗所謂「白癡」之類!而是說,此人亦有聰明智慧,可惜卻是「世智辯聰」,對各種真實事理認識不清楚,分別不明白之邪知邪見,謂之「無明」。
以上言「無明」之體性竟。
(二)業用──百法直解云:「能障無癡善根,一切雜染所依為業。」此中又分兩點說明:
(1) 無明能障無癡善根──三善根之一的「無癡」,乃是對一切事理皆能清明照徹之智慧;今「無明」則是對一切事理皆不能如實明了之迷惑心。無明如長夜之昏暗,無癡如慧曰之朗然,慧曰能破長夜,故無明與無癡二者互相對治。
(2) 無明為一切雜染所依──凡能染污真性,令不清淨之一切有漏法,皆是雜染法。顯揚聖教論將一切雜染法歸納為三種,即1 煩惱雜染(亦名惑雜染)指貪瞋慢等一切煩惱。2 業雜染,指或因煩惱所生,或因煩惱緣助,而發動身口意,造作殺盜淫等惡業。3 生雜染(亦名苦雜染),指因惑、業所生之三苦、八苦等果報。
總之:惑業苦三雜染,皆因「無明」所起,故云「無明為一切雜染所依。」
若依大乘起信論則以「三細六麤」總攝一切雜染法,如是雜染法皆由「根本無明」迷真所起!故起信論云:「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茲略述三細六麤於後,藉此以了解由無明生起雜染法之原委。
先述三種細相(因對「六麤」故名「三細」):
1 業相──節從員起妄方初動之相也。本覺心源,離念寂靜,因無明故,覺成不覺,遂成「業相」。「業」是動作之義,起信論云:「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即此心動,名為業相,如夢依睡也。
2 轉相──「轉」是「起」義。轉相亦名「能見相」,謂依前業識轉起而成為能見之相(能見初動之相)。起信論云:「以依動故,能見。」如依夢而有夢心。
3 現相──亦名「境界相」,依前能見相,分別初動之相,能現境界,故名「現相」。起信論云:「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如依夢心而有夢境。
此三種細相,能障於中道實相之理,使之不能顯發。此微細之無明,品數雖為無量,姑分為四十二品,於初住以上至佛果之四十二位斷之。
再說六種麤相(因對前之「三細」故稱為「六麤」):
1 智相──謂依三細中之第三境界相以為實有,不知是自識所現之幻影,妄生智慧而分別染淨之相,於淨境則愛,於染境則不愛,是名「智相」。
2 相續相──謂依前智相之分別,於愛境則生樂受,於不愛境則生苦受,種種迷妄,續起不斷,是名「相續相」。
3 執取相──謂依前相續相,以不了違順境如空華,不了苦樂心如幻化,堅固停止,無有變改,執持不捨,是名「執取相」。
4 計名字相──謂依前妄執,更立假名。肇公云:「物無當名之實,名無得物之功!」由此名故,不待眼見違順之相,但耳聞善惡之名,便生喜怒,是名「計名字相」。
5 起業相──謂依前名字,尋名取著,依此儀惑,發動身口七支,(人身有三支,殺盜淫。口有四支,妄言、綺語、惡口、兩舌),造善、惡、不動等,無量差別之業。於中雖有善業及不動業(屬於上二界之禪定意業),然而俱是有漏業,皆是苦因,是名「起業相」。
6 業藥苦相──業因已成,招果必然,故書經云:「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
涅槃經亦云:「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間,無有地方所,脫之不受報。」眾生繫於善惡之業因,而感生死之苦果,三界輪轉,無有已時。正法念云 :「如繩繫飛鳥,雖遠攝即還,眾生業所牽,當知亦如是!」是名「業繫苦相」。
以上「三細六麤」若與三種雜染(惑、業、苦)相配合,則六麤中之前四相(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乃至上溯到根本無明,盡名為「惑」因;第五相(起業相)為「業」緣;第六相(業繫苦相)為「苦」果。有漏雜染法雖多,不出三界因果惑業,今起信論以「三細六麤」攝之,罄無不盡!如是雜染,皆由根本無明不了真如而起,故百法云:「無明為一切雜染所依。」
如下圖所示:
三細 業相
(無明為因生三細)轉相
無明 現相 惑 六麤 一切雜染 (境界為緣長六麤)智相
相續相
執取相
計名字相
起業相──業
業繫苦相─苦
以上釋「無明」一法已竟。
八大人覺經云:「愚癡生死」,愚癡就是「無明」,可見「無明」為因,「生死」為果,眾生無量無邊之生死,皆由無明而來!楞伽經言:無明為父,貪愛為母,二者和合,則招感生死苦果。無明禍患既如此之大,吾人當該如何對治之?依佛法言:愚癡眾生,當修因緣觀!觀萬法緣生,自有入處!其法云何?金剛經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我佛慈悲,開示吾等眾生,當對一切世間法上,觀察其變化無常,如同夢、幻、泡、影、露、電一般,莫非虛假,一切皆空,到底一無所得!使此心洞明一切諸法,不過緣會時現有生起之幻相耳!實則生即無生,從此可知:表面雖萬象森羅少而其底裏,全然烏有!時時處處,如是觀察覺照,便有不可思議功德!何謂功德不可思議?當知觀諸法緣生之理,若領會得一切法當體即是空,便能契入諸法空相,相空則性自顯。何以故?有相則諸法千差萬別,相空則諸法一如故。諸法一如,即是性光顯現故,性光顯現,即是「無明」已明故。雖「無明」未必遽斷,未必遽與如如不動冥合,而智理冥合,實奠基於此!當知博地凡夫,欲對治無明迷闇,回光返照,捨此因緣觀,實無下手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