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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199期
論語講要---子路第十三(子民)
●子民

論文
○子曰,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
講要
    中行,注重的是中字,中就是中庸之道,簡說就如孟子盡心篇的「中道」,中行就是依中庸之道而行,無過,亦無不及。「與之」的「與」字,竹氏會箋以為即與「可與共學,可與適道」的「與」字同義。
    孔子以為,中行之人得不到,只有取狂者狷者而與之。狂者進取,包注,狂者進取於善道。狷者有所不為也,包注,狷者守節無為。
    狂狷兩者都不合乎中道,但狂者有進取心,狷者不為不善之事,都是可取的人才。論 文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
講 要
    此章大意在說恒心的重要,先是孔子舉南方人的兩句成語,稱其為善,次就周易恒卦九三爻辭,顯示無恒之人一事無成,你替他占卜也不靈,譬如你剛替他占卜某事,轉眼之間,他又改變主意,這種心意不定的人,占之無用,所以孔子說不用占。
    「巫醫」,皇疏以巫是接事鬼神的人,醫是為人治病的醫生。清儒毛西河、俞曲園等,認為應據禮記緇衣篇,當作「卜筮」講,可與下文「不占」意思相貫。禮記緇衣:「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恒,不可以為卜筮,古之遺言與,龜筮猶不能知也,而況於人乎」。皇疏以為這是南方人原有的兩種說法,所以孔子兩次稱說,而禮記論語也各有所記錄。以上各注,毛氏等意見可從。
    「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集解鄭注,言巫醫不能治無常之人。皇疏又引衛瓘解釋,無恒之人不可以為巫醫。鄭注將下句解為另一人,較好。
    「不恒其德。或承之羞」,集解孔安國注。此是周易恒卦之辭,是說德若無常,則羞辱承之。周易集解引苟爽說,意無所定。故不恒其德。
    「子曰,不占而已矣」,集解鄭注,易經所以占吉凶,無恒之人。易所不占。
論 文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講 要
    君子與人相處,和平忍讓,而其見解卓越,與眾不同。小人所見平庸,與眾相同,而其爭利之心特別強,不能與人和諧辦事,但能擾亂他人而已。
    左傳昭公二十年,齊國晏子為齊君辨別和同二字之異,和如五味調和,五聲相成,同則單調,只是一聲一味之同,不與他聲他味相調和,如此,食之無味,聽之無趣,晏子的解釋,可為此章注解重要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