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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200期
下人不深 不得其真(鞭鼓生)
●鞭鼓生

  印祖云:「欲得佛法實益,須向恭敬中求……若無恭敬而致褻慢,則罪業愈增、而福慧愈減矣!」從前有位古靈贊禪師,他在大悟之後,想要報剃度師之恩,於是多方啟迪,剃度師心知有異,令他宣說法要,古靈贊禪師說:「說法必得敷設法座,並恭迎升座禮拜。」剃度師一一允依,於是能在聽講後大徹大悟。假若古靈贊禪師不是如此重法,他的剃度師不是如此重得法之人,莫道不說,即便開講,也只得文字知見而已,決不可能,一聞之下,徹達本心,這就是俗語說:「下人不深,不得其真」呀!
  而說到謙卑下人,我們且再看一段公案:從前清世祖曾拜玉琳禪師為師,他請法師為其取一法名,禪師說:「帝王那用得著如此。」世祖堅持,並且祈請取個極醜的字眼。玉琳禪師於是寫了十來個醜的字眼,讓皇帝自己挑選。世祖選了一個「癡」字,又因他的輩分在「行」字輩,法名便是「行癡」。後來世祖每與玉琳禪師的法徒書信往返,必定署名「法弟行癡和南頂禮」,和南意即頂禮,是書信中的禮告敬辭,用於署名之下,是古今所通用,不但用於尊長,也當用於平輩,可惜今日之下,禮教陵遲,學佛的人,信札往返,也都只用合十、合掌、謹啟等等,不肯稍稍屈下。較之開國皇帝的心存實敬自卑尊人,豈不汗顏?
  其實,學佛之人,要超凡入聖,了生脫死,其至妙秘訣,全在誠心與恭敬,「合十」之禮節,在平常向人問路,或與人見面寒暄時,都合起雙掌,而要親近良師益友,咨以生死大事,怎可對待等同路人的禮儀呢?古云:「我慢山高,法水不入」願與同修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