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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202期
(馬宗能)
●馬宗能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要言之,當推儒、佛二家;儒教以孔子之學說思想為主流,佛教則為釋迦文佛之一代時教。觀此二家,儒家多言世間之法,佛家則重出世之要,雖各有所主,卻並行不背;而所言之理,相互照應,彼此融通。例如,儒家講「天命」,佛家則言「因果」,用辭雖異,其義則同。
  「天命」乃自然之法則,不爽之真理,有若世間之法律,公正無私;然則法律可因人未見而避過,天命乃不因人不知而有差池,此在許多歷史典籍中都可見到。可惜,大多數人因不能親見而不信有「天命」之說,是以為惡不懼,造罪不斷,不知悔改,釀成社會動亂不安的局面。再者,也曾見為善之人,不幸短命,大惡之人,壽終正寢,更使人以為「天命」烏有;太史公尚且迷於此理,況一般凡夫愚者,豈易明之者哉?
  昔日顏子早喪,孔子痛失英才,伯牛重疾,孔子望而興嘆;盜跖日殺不辜,肝人之肉,竟以壽終,太史公惑於天道。凡此皆有天命,唯世人不能明白而已。人之吉凶禍福,各有天命,「道」之興廢,亦復如是。孔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故對於天命,當以遠大之眼光來看,僅依當前之境,則是無法了解清楚的。
  研究佛學,須掌握八個要目,即「體」、「相」、「用」、「因」、「緣」、「果」、「事」及「理」,其中「因緣果」三者尤為重要,上至諸佛菩薩,下迄惡道眾生,一切事物,悉不離「因果」。此「因果」之理,與儒家所言「天命」之道相當;有「因」必有「果」,且「因」之善惡不互相抵消,此由「緣」居其中以調節,「果」乃有所變異;前面所述「天命」之理須就長遠而觀,原因即在此。孔子講「天命」,乃因恐人聽不懂「因果」,不知畏懼,故用「天命」來化導。
  儒、佛二家,居中華文化之要津,今為求物質享受,鄙視此一無價之寶,甚而欲將它消滅;既有此因,天命如何,當可自明。故若欲消弭戰爭,遏止動亂,剔除歪風,和平共處,則當使人心皆能深信因果,畏懼天命,而此就要靠中華文化來達成了。
補白: 
  以心術為本根。以倫理為楨幹。
  以學問為菑畬。以文章為花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