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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203期
大乘百法明門論研究---其二十六(智果)
●智果

  唯識學說到煩惱有二類,第一類是「根本煩惱」六種,上回已簡介過,接下來要談談「隨煩惱」〈又名「隨惑」〉。
  俱舍論二十一卷言「隨煩惱」有二義〈今採後義〉:
  (一)名一切之煩惱,以一切之煩惱,皆隨逐於心,為惱亂之事,令不離染,令不解脫,令不斷障,故名「隨煩惱」。如世尊說:汝等長夜為貪瞋癡,隨所惱亂,心恆染污。
  (二) 對於六種根本煩惱,而名其餘之煩惱為「隨煩惱」。其與根本煩惱的關係又分二類,二類為何?成唯識論六卷云:「唯是煩惱分位差別、等流性故。」即:
  (1)或無別體,唯是煩惱分位差別,是說這一類隨煩惱與根本煩惱是同體,然其與根本煩惱不同之處,只是在於藉著根本煩惱之一分假立耳。共有十三種,即忿、恨、惱、害、嫉〈以上五種皆以瞋恚一分為體〉,覆、誑、諂〈以上三種皆以貪癡一分為體〉,憍、慳〈以上二種皆以貪愛一分為體〉,放逸〈以懈怠及貪瞋癡四法為體〉,失念〈以念及癡各一分為體〉,不正知〈以慧及癡各一分為體〉。
  (2)或有別體,性是煩惱同等流類,是說這一類隨煩惱雖與根本煩惱不是同一個體,卻是與根本煩惱同類!雖與根本煩惱同類,但其勢力並不強勝,不能生出其餘染污心所,以非因故,不名根本煩惱。此類隨煩惱共有七種,即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昏沈、掉舉、散亂。
  其次就「隨煩惱」生起之範圍大小,又可分小、中、大三類,如下表可知:
  (1)自類俱起 小隨煩惱〈三義都無〉
  (2)遍不善性 中隨煩惱〈具其中二義〉
  (3)有覆無記 大隨煩惱〈三義具足〉
  小隨煩惱,行相粗猛,各自為主,互不相容。唯於不善心中,各別而起,若一生時,必無第二,故名為小。
  中隨煩惱,自類俱起,但遍不善性,不通「有覆無記」〈其性染污而體性嬴弱,無力招感苦樂果,謂之「有覆無記」。如俱生之我法二執,即第七識是也。「覆」有二義,一者覆障義,謂此染法能障聖道。二者覆蔽義,謂此染法能蔽心令不淨。〉範圍較前為大,較後為小,故名中隨煩惱。
  大隨煩惱,自類俱起,遍於不善及有覆無記二種染心,範圍最大,故名大隨煩惱。
  今先簡介小隨煩惱十種:
  一、忿─就是一種暴怒之心。百法直解云:「依對現前逆境,憤發為性。能障不忿,執仗為業。此即瞋恚一分為體。」謂此暴怒之心是何時發作的?曰:一個人對著現在可見、可聞的一切違情境界,突然間發起的暴怒之心,名為「忿」。且此怒心一發即不可收拾,乃至起惡色,出惡言,甚至拿起刀槍棍棒等凶器,與對方大打出手,演出慘烈的?爭來,令自他都陷入痛苦的深淵之中!論語顏淵篇載,子曰:「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親,非惑與?」意即:吾人偶然間碰到一點不如意的事,一時克制不了,怒氣便猝然發作起來,和別人發生爭?,不顧自己生命的危險,也忘了會連累到父母兄弟,這種人不是糊塗透頂嗎?蕅祖唯識心要云:「一朝之忿,忘身及親,結禍速讎,莫此為甚,故首明之!」意即:「忿」之一字,最容易與人結惡緣,招禍患,故二十種隨煩惱中,特別排在第一位,其目的無非是勸人修心應當先從「徵忿窒欲」下手吧!〈按:心本不生,因境有。境有順逆,故心有忿怒和貪欲,此二煩惱,過患甚大,故行者,當戒止克制之!〉
  最後再辨別此一煩惱之假實。成唯識論六卷云:「此即瞋恚一分為體,離瞋無別忿相用故。」故知「忿」是假有之法。
  二、恨─就是懷恨在心。百法直解云:「由忿為先,懷惡不捨,結怨為性。能障不恨,熱惱為業。此亦瞋恚一分為體。」謂此煩惱與「忿」不並生,而是在「忿」後生起,即暴怒之後,不順心之境界雖已過去,可是我卻懷念舊惡,恨意難消,名為「恨」。故俱舍論二十一卷亦言:「恨,謂於忿所緣事中,數數尋思,結怨不捨。」既然是「數數尋思」,於是在內心深深地建立起一股又濃又厚的怨氣,久久不能釋懷!不僅如此,而且更由「恨」生「惱」,如火燒心,身熱心惱,總想找機會與對方算帳,以發洩心中這一股怨氣!故順正理論五十四辨「恨」與「忿」的差別是:「如樺皮火,其相猛利,而餘勢弱,名為忿。如冬室熱,其相輕微,而餘勢強,名為恨。」
  其次再辨別此一煩惱之假實。成唯識論六卷云:「此亦瞋恚一分為體,離瞋,無別恨相用故。」故知「恨」亦是假有之法。
  最後為說一則懷惡不捨,恨意難消的公案以資警惕。根據神僧傳記載,唐悟達國師知玄,與一僧邂逅,時僧患惡疾,人皆厭惡之。知玄視候無倦色。不知此僧實為佛世十六大阿羅漢之一迦諾迦尊者,特來人間,方便示現,接引有緣。後別,僧謂玄曰:「子後有難,可往西蜀彭州茶隴山相尋,有二松為誌。」後玄居安國寺,懿宗親臨法席,賜沈香座,恩遇甚厚。未幾,左足膝上忽生一人面瘡,眉目口齒俱備,以食餧之,吞啖與人無異,求醫莫效!因憶舊言,入山相尋,見二松於煙雲間,信所約不誣。即趨其處,佛寺煥儼,僧立於山門,顧接甚歡。天晚止宿,知玄以所苦告之。曰:「山有泉,濯之即愈!」黎明,童子引至泉所,方掬水間,瘡忽作人語曰:「未可洗,有要言奉告!」繼而言曰:「公博達古今,曾讀西漢書袁盎殺晁錯傳否?」答言:「曩曾讀之!」瘡又作人言:「公即袁盎,余即晁錯,錯以公言,腰斬東市,其怨何如!吾累世求報此夙怨,而公十世為高僧,戒律精嚴,報不得便!今汝受賜過奢,名利心起,故能害汝。今蒙迦諾迦尊者,洗我以三昧法水,資我超拔,自今以往,不復向汝尋仇矣!」知玄聞言,身毛直豎,掬水洗之,痛入骨髓,昏厥倒地,絕而復蘇,急視左膝,瘡已不見,回顧寺宇,莽不復見,遂就其地,造十方寺,用垂紀念,並述慈悲三昧水懺三卷,普利人間!
  以上一段公案,提及袁盎與晁錯結怨的典故,根據史記袁盎晁錯列傳所載,大意是說在西漢景帝時,朝廷中有二位大臣,一位是袁盎,一位是晁錯,此二人平素交情不好,有晁錯在的地方,袁盎就離去,有袁盎在的地方,晁錯也離去,兩人互不相容,從來沒有同堂講過一句話。當時諸侯勢力強大,壓迫到天子的地位。景帝採用晁錯之計,擬削減諸侯封地,卻引起七國之亂。於是盎與錯兩人互相進讒言。錯說盎曾接受吳王的金錢,專為他藏匿隱蔽,說是不會造反,今天果然造反了,請治盎的罪過。而盎卻對皇上說吳王等國所以造反的原因,主要是錯主張削減諸侯封地之故,只有儘快殺掉錯,拿來向吳國謝罪,七國之亂才能平息!於是皇上聽信盎的話,竟將錯腰斬於東市!錯死後,這一股怨恨之氣,深植於心中,久久不能釋懷,總是想找機會報仇!可是盎十世為高僧,戒律莊嚴,所以一直無法下手!一直等到晚唐懿宗時,盎轉世為悟達國師,深受懿宗器重禮遇,名利心生,由是錯才找到報仇的機會!試想這一股恨意,鬱悒在心,從西漢初年一直到晚唐,其間經過一千多年,而這一股恨意,卻依然還在,可見此一煩惱勢力之強大,十分可怕!
  俗云:「怨宜解不宜結」,吾人平素在社會上,應廣結善緣,勿橫結惡緣,一旦與人結惡,若自己不是,宜趕緊致歉,祈求諒解!若對方不是,吾人亦不必與之計較,效法伯夷叔齊「不念舊惡」的寬容態度,「不藏怒,不宿怨」,自能消災免難,平安吉祥,得大福報!勉之!勉之!
補白:
  佛律嚴身
  聖教照心
  內外清淨
  菩提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