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208期
論語講要---憲問第十四(子民)
●子民
論文
○公叔文子之大夫僎,與文子同升諸公。子聞之日,可以為文矣。
講要
公叔文子的家臣大夫僎,由文子推薦,與文子同上於公朝,居平等地位,一同事君。孔子聞知此事,就說,公叔文子可以諡為文。
大夫僎,漢書古今人表作大夫選,士免切。釋文,僎,本又作撰。
禮記檀弓: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請諡於君。君曰,夫子聽衛國之政,脩其班制,以與四鄰交,衛國之社稷不辱,不亦文乎。鄭康成注,文子,衛獻公之孫,名拔,或作發。君,靈公也。劉氏正義引錢氏坫論語後錄說,周書諡法,文有六等,稱經天緯地,道德博厚,學勤好問,慈惠愛民,憨民惠禮,錫民爵位,並無修制交鄰、不辱社稷等例,靈公之論,不本典制,故夫子舉同升佚事以合之。
文子推薦他的家臣大夫僎,即合「錫民爵位」一條。
論文
○子言衛靈公之無道也。康子曰,夫如是,奚而不喪。孔子曰,伸叔圉治賓客,祝鮀治宗廟,王孫賈治軍旅,夫如是,奚其喪。
講要
孔子談及衛靈公,論他無道。季康子問,如此,為何不亡國。孔子答以不亡國的原因,他有仲叔圉,集注,即孔文子,辦埋外交,又有祝鮀,此人雖有缺點,但有辦祭祀的特長,因此叫他辦理宗廟之事,又有王孫賈,此人也有缺點,但有軍事專長,因此叫他辦理軍旅之事,如此,那裏會亡國呢。
奚而不喪:俞曲園群經平議引證孟子滕文公篇「方里而井」等古書,以「奚而」作「奚為」解。朱子集注,喪,失位也。
此章是論知人善任的重要,也有啟示康子之意。潘氏維城論語古注集箋,引論語述何說,舉三臣,以勵康子也。三臣不足稱道,其事靈公,猶愈於魯三家也。昭公之出奔,夫子歸罪於季氏焉。
論文
○子曰,其言之不怍,則為之也難。
講要
集解馬融注:怍,慚也。內有其實,則言之不慚。積其實者為之難也。」
馬注的意思是,言語無虛妄,才不致於慚愧,但若內聚其誠實,使凡所說的話皆不感慚愧,則不容易。
言語如實,人所難能,知此可以自省自勵,馬注比他注為優。
補白:
己性不可任,
當生逆法制之,
其道在一忍字。
人性不可拂,
當用順法調之,
其道在一恕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