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210期
大乘百法明門論研究---其三十一(智果)
●智果
八、害--就是損害、迫害、惱害。俱舍論二十一卷言:「害,謂於他能為逼迫,由此能行打罵等事。」成唯識論六卷亦言:「云何害?於諸有情,心無悲愍,損惱為性;能障不害,逼惱為業。此亦瞋恚一分為體。」今分三段研究,一釋體性,二明業用,三辨假實,分述如下:
(一)釋體性--所謂「害」,就是對於一切有情眾生,不但沒有一點慈悲憐憫之心,而且是表現出一種極為冷酷、無情、殘忍的心態,以刀杖、石塊、繩索等兇器,恣意的去做鞭打、繫縛、威嚇、宰割等事,逼迫惱害有情,謂之「害」。
(二)明業用--又分二點:
1能障「不害」--不害,即是一種悲天愍人之心,拔苦之心。一個悲心懇切的人,「視民如傷」,他見一切眾生,都好像受了傷一樣,生了病一般,絕不敢去驚動、擾亂他們。他以為天下蒼生,假若有未蒙受堯舜恩澤的,就好像是自己將他推入水火中一樣,所以他無不積極的想要拯救蒼生於水深火熱之中,因此「不害」是一種善法,而與「害」相對立。
2逼惱眾生--逼迫惱害眾生,今舉數例如下:
「射飛逐走」,謂以瞋恚心,使用槍、箭等兇器去射殺飛禽或追逐走獸。
「發蟄驚棲」,謂以殘忍心,將潛伏在洞穴中冬眠的昆蟲挖掘出來,或對於巢中休息的小鳥,你去驚動他。
「填穴覆巢」,謂以冷酷心,將昆蟲的洞穴堵塞起來,或傾覆鳥窩,搗亂它們的住處。 「傷胎破卵」,謂以暴戾心,傷害懷有身孕的動物,或任意打破具有生機的卵蛋等,以上皆是逼惱眾生之事例。
是以,梵網經菩薩戒本中,講十重四十八輕,其四十八輕戒中,有一條名為「畜殺具戒」,禁止菩薩行者,畜積逼惱眾生之兇器,如刀杖、弓箭等。以今日言之,即是不得畜藏槍械、彈藥等,因為畜藏這些器具,很容易引動殺機,而與菩薩之悲愍心相違,所以決非佛子所應為!
總之,「害」是一種不正常的心理,它時時想要破壞公共秩序,刻刻想要侵犯他人自由,並以能令他人生起恐懼、苦惱,做為它最稱心快意之事!今日之下,具此種病態心理者,可說無處不有!所以社會上人與人相處,總是互相猜忌鬥爭,彼此傾軋迫害!尤其在極權專制地區,經常有上位者,逼迫惱害下位者的現象發生,因此使人整天提心吊膽,不能安居樂業!因此唯識學在此特別提出此一煩惱,其目的無非是要勸勉大家應設法根絕這種病態心理,使得世間各個角落,都充滿和樂、安詳、融洽、寧靜的氣氛。
(三)辨假實--此與前述之忿、恨等相同,亦是瞋恚一分為體,故知「害」亦是假有之法。
九、嫉--就是嫉妒心。或嫉賢、或嫉能、或嫉財、或嫉色。具有嫉妒心的人,終日專心一意的,從個己的名利出發,如果自己得到名利,則內心十分歡喜,如果別人得到名利,則感到萬分的不高興!所謂「妒火中燒」,總想出種種詭計,來打擊對方,必使對方名譽掃地,利益盡失,才肯罷休。是以俱舍論二十一卷言:「嫉,謂於他諸興盛事,令心不喜。」成唯識論六卷亦言:「云何為嫉?殉自名利,不耐他榮,妒忌為性。能障不嫉,憂感為業。此亦瞋恚一分為體。」
今仍分三段研究:
(一)釋體性--「殉自名利」,殉,貪求之意。
殉名,即貪求名聞,乃至為名而死。殉利,即貪求利養,乃至為利而卒。總之:世間有一種人,貪求名聞利養,為了得到名利,即便是赴湯蹈火,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叫「殉自名利」。
「不耐他榮」,即對於他人獲得榮耀美好之事,則心中不能忍受。所謂「見他榮貴,願他流貶」(看見他榮華富貴,則希望他遭到貶損、下台或流放到遠方!)「見他富有,願他破散」(看見他有錢,則希望他傾家蕩產!)這便是妒忌的體性。(按「妒」是惡人以色勝己;「忌」是惡人以行勝己。)
(二)明業用--又分二點:
1能障「不嫉」--「不嫉」,就是隨喜,見人為善、有才幹、受恭敬讚歎,則隨之起歡喜心!倘書秦誓篇言:「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即是「不嫉」善法,而與「嫉」之惡法相對立。
2憂慼不安--論語述而篇載「小人長戚戚」,謂無德無學的小人,滿懷私欲,心量狹隘,看見他人有美好榮耀之事,則如利刃插在心中,內心經常憂悲苦惱,愁眉不展,不得舒暢!
(三)辨假實--此與前面一條「害」相同,也是瞋恚一分為體,故知「嫉」亦是假有之法。
十、慳--就是慳吝,此一法與「貪」惑分不開,故常以「慳貪」並稱。謂慳吝之人,耽著自己所得的道法與錢財,不肯慷慨施捨。故法蘊足論八卷言:「慳有二種,一財慳,二法慳。」成唯識論六卷亦言:「云何為慳?耽著財、法,不能惠捨,秘吝為性,能障不慳,鄙畜為業。此亦貪愛一分為體。」今仍分三點研究:
(一)釋體性--所謂「慳」,就是指一個人沈溺於錢財(包括衣服、飲食、臥具、醫藥等資生之具)、教法(指經律論三藏教法或輾轉傳來之秘要法),不肯做「財施」與「法施」,而將錢財、教法隱藏起來,執著不放下,是謂「財慳」與「法慳」。
(二)明業用--又分二點:
1能障「不慳」--「不慳」,即不把錢財、教法隱藏起來,也就是「布施」之意。「布施」是善法而與「慳」之惡法相對立。
2鄙澀畜積--謂這種人雖畜積財、法,可惜心胸狹隘、酸澀,吝惜於財法,不肯施捨!唯識心要蕅祖云:「慳財者,世世貧窮;慳法者,生生愚暗,不可不戒!」
(三)辨假實--此與前述之「憍」相同,也是貪愛一分為體,故知「慳」亦是假有之法。
以上十條,從「忿」至「慳」,叫小隨煩惱,何以故?百法直解言:「此十各別起故,名為小隨煩惱。」謂此十條之行相粗猛,各自為主,唯於不善心中,各別而起,若其一生起時,必無第二同時生起,故名「小隨煩惱」。
又,此十皆是無體假立之法,即皆依根本煩惱之一分而安立!
以上「小隨煩惱」略釋已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