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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215期
大乘百法明門論研究---其三十五(智果)
●智果

五、掉舉——何謂掉舉?按字面上的意義言:「掉」當「搖動」講,「舉」作「高舉」解,高舉某物而搖動之叫「掉舉」。按唯識論說:「掉舉」的行相是「囂動」,喧囂、浮躁、妄動、不安定、不寂靜,謂之「掉舉」。百法論纂言:「掉舉有三:身掉舉,亂動;口掉舉,亂言;意掉舉,亂思。」由此可知:「掉舉」就是輕佻、輕率、不莊重、無威儀之謂。    成唯識論卷六云:「云何掉舉?令心於境,不寂靜為性;能障行捨、奢摩他為業。」依此論文,分二點研究:
    (一)體性——吾人由於追憶往昔所經歷過的戲論、歡娛、喜樂等事,遂令心生諠動騰躍,對於所觀之境界,如佛號等,心不能安定專注於其上,是為掉舉之體性。
    (二)業用——1能障「行捨」:「行捨」是善法之一,指內心平等、正直而自然安住在所修的道法之上。今「掉舉」令心於所觀境不寂靜,是故二者互相對治。
    2能障奢摩他:「奢摩他」,梵語,此翻為「止」,即止息妄念,此乃一切修行法門之最初下手方法,譬如念佛法門,講求「攝心念佛」,攝者,收斂也,收斂妄念,專注在一句萬德洪名上,謂之「攝心念佛」。攝心,即是「止」,亦即是「奢摩他」之意。今掉舉者,令心於境不寂靜,與止息妄念之意,互相違背,故二者互相對治!
    總之:掉舉是修行者的大毛病,有此一染污法,則修行即不得成就!今欲對治掉舉,則要學習「行捨」善法,平素多發平等心、正直心,久而久之,內心自然安定、寂靜,淨土行者念佛自然容易得到一心!
    六、失念——何謂失念?忘失正念也。正念為何?依佛法言,行者若能靈靈覺覺,了了分明於所修的法門,不被現前的塵欲所蒙蔽,謂之正念。如淨土行者,或念真如實相,或念佛功德相好,或念佛國莊嚴,或念萬德洪名,靈靈不昧,了了分明,謂之正念。反之,即叫失念。
    論語里仁篇載,孔子說:「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在此孔子告誡人們,要時時刻刻以仁存心,即使在一飯之頃,倉促之間,流離之際,也不可離開仁道,此即儒家之正念。反之,若為富貴所淫,貧賤所移,威武所屈,而忘失了仁心,謂之失念!
    成唯識論卷六云:「云何失念?於諸所緣,不能明記為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為業。」又云:「失念,俱一分攝。」依此論文,分三點研究:
    (一)體性——對於種種所緣的境界,如修四念處觀者,於身、受、心、法四種所觀之處,不能作不淨、苦、無常、無我觀,而起常、樂、我、淨四種顛倒,謂之「失念」。又如修四諦法者,於苦不能思惟是逼迫性,於集不能思惟是招感性,於滅不能思惟是可證性,於道不能思惟是可修性,如是不能明記不忘諦理,謂之失念。
    (二)業用——1能障正念:瑜伽八十三卷云:「言正念者,不忘教授故。」今失念者,忘失師友所教授之真實諦理,如四念處及三七道品等,故二者互相對治。
    2散亂所依:若失正念,則煩惱賊,乘虛而入,擾亂內心,故云散亂所依,有情由此生死輪迴,不能出離!
    (三)分位——根據正義,失念乃是念、痴俱一分所攝,何以故?由「痴」與「念」相應,遂令「念」不能明記不忘故。
    七、散亂——何謂散亂?唯識論說散亂的行相是「躁擾」,躁是躁動,不寂靜;擾是擾亂,不安定。指凡夫之心,流蕩於五欲六塵之境,一剎那也不止住,叫散亂。
    成唯識論卷六云:「云何散亂?於諸所緣,令心流蕩為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為業。」依此論文,分二點研究:
    (一)體性——譬如行者於念佛時,其心馳散攀緣於五欲六塵等種種境界,如水之流而亡反,如波之蕩而不息,謂之散亂。智度論十七云:「亂心輕飄,甚於鴻毛;馳散不停,駛過疾風;不可制止,劇於獼猴;暫現轉滅,甚於掣電(按即「閃電」)。」
    或問:如上所述,掉舉與散亂二者之作用,有何不同?
    答曰:「掉舉」令心易解,即當一境顯現於心時,數數改易其能知之心,所謂「一境多解」。(境雖是一,而能知之心卻數數轉易)。而「散亂」則是令心易緣,即心剎那改變所緣的境界,所謂「心遊於境」,或「一心易多境」也。如念佛時,心不寂靜,是「掉舉」。攀緣塵境則是散亂」。總之:掉舉從心,散亂從境,是為二者之差別。
    (二)業用——1能障正定:所謂「正定」即行者依於聖教,作如理思惟,令心安住於真理,遠離不定、邪定,及有漏禪,故稱正定。今散亂心,躁動擾亂,馳散不停,與「正定」之功,適得其反,故曰「能障」。
    2惡慧所依:惡慧,就是邪簡擇,謂吾人若以躁擾散亂之心,則逢緣遇境時,必不能作如理之思惟與合法之簡擇,縱有思惟簡擇,亦必執著主觀之情見,自以為是。故曰:惡慧依散亂心而生!
    八、不正知——何謂不正知?不正,邪也。「不正知」就是「邪知」。此等人並非白癡,反而是極為聰明,所謂「世智辯聰」可惜不明真理,認賊作父,以非為是,即是不正知。    成唯識論卷六云:「云何不正知?於所觀境,謬解為性;能障正知,毀犯為業。」依此論文,分二點研究:
    (一)體性——對於所觀的境界,生起顛倒錯謬的見解,如觀萬法,唯神論者以為一切皆是神所創造,神所主宰。唯物論者,則以為萬法之本體,惟是物質,精神之現象,亦不外物質之作用,此即是「不正知」。
    顯揚論謂:不正知以染污慧為體。
    廣五蘊論則謂:不正知是煩惱相應慧。
    大毗婆沙論則謂:不正知是非理所引慧。
    成唯識論則謂:此以「慧」及「癡」各一分為體。(錯謬,即癡也;邪解,即慧也。)    (二)業用——1能障正知:善能通達真實法叫「正知」,如能了知「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之旨者即是。「不正知」者反此,故曰「能障」。
    2多所毀犯:由不正知,遂起不正身、語、意、行,經常破壞,違犯戒條、律儀。如有邪知之人,謬解空理,或謂:「酒肉不礙菩提路」,或謂:「佛在心中坐,酒肉穿腸過。」何必持戒?凡此種種,皆由不善了知真實法所招致之過失!
    以上八大隨煩惱,略釋已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