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217期
讀印光大師文鈔記---其四十一(拾得)
●拾得
致諦閑法師問疾書
諦閑法師:法號古虛,諦閑、其字也,別號卓三。浙江黃巖朱氏子。生於清咸豐八年戊午(西紀一八五八)正月初六日丑時。年二十,遯入海臨縣白雲山依成道大師剃染;不數日,長兄追至,逼令還家;二十二歲,長兄沒,乃復入白雲山。二十四歲,受具於天台山國清寺。二十六歲,依止敏曦法師習天台教觀。民元,任寧波觀宗寺住持。民八,創觀宗學社,弘揚台宗。民國二十一年七月初二日,寂於觀宗,壽七十五。
◎二月下旬,聞公自溫歸來,身嬰篤疾,手足不便運動;光固知我公悲心深重,欲令現在諸學子及一切四眾,及早努力修行,勿待病魔臨身時,則不易擺脫矣!其直以口說,尚恐不親切,遂現身以說,可謂深慈大悲,無以復加矣!。
以老維摩之示疾來比諦公之疾,謂之「現身以說」。維摩詰言:「從癡有愛,則我病生。以一切眾生病,是故我病。若一切眾生得不病者,則我病滅。所以者何?菩薩為眾生故,入生死;有生死,則有病。若眾生得離病者,則菩薩無復病。」(維摩經問疾品)
◎光自愧財法兩缺,欲效愚忱,直無其力。但只旁問于根祺、然雲輩;後聞佛曦謂:病已復原,但足尚不能大行。意謂:行固能行,但艱於出外而已。昨萬年寺住持了悟見訪,問及,言:喫飯、說話,與好人無異,唯手足絕不能動,雖飲食便利,一一須人代為周旋。
根祺、然雲、佛曦,皆是人名。印祖文鈔,書、第六篇:與根祺師書,讀此可知根祺師是親近諦公者。
既「與好人無異」,卻又「手足不能動」,這是警告世人:學佛決不可唯說不行,尤其講經法師若是能說不能行,是謂「貧人數他寶,自無半錢分」。這帖藥是開給筆者「吃」的!
◎光竊念:病體如此,何以弘法?或令淺見之人,謂佛法無靈,以故數十年講經,天下聞名之大法師,身嬰痼疾,祇管求醫服藥,亦不見愈;彼素謂依教修持,能轉定業,及阿伽陀藥,萬病總持者,皆誑人耳。若其不誑,彼當依教轉彼定業。彼素崇淨土,以彌陀名號為阿伽陀藥,何不服之?又普門品,觀音圓通,講時不曉得多有道理,直是菩薩跟到稱名求救者!彼既如此,何不放下身心,拌一條窮性命,志心念觀音菩薩,以求身心悉皆安隱,以及得大解脫,獲真圓通也。
世人信佛、拜佛,往往把佛教看做「保險公司」,以為佛菩薩一定要保佑信者,是謂「淺見」;實則「偏見」、「錯見」耳。
文意隱含:有病固須看醫服藥;同時也得內服阿伽陀藥。病中不能講經弘法,正好放下身心,稱念聖號,所謂「病苦是良師」,「惡因緣是好因緣」耳。
◎光念世人多有此見。倘我公能仰求大士垂慈,即令貴體復原,福慧崇朗,則彼淺知淺見者,將斷盡狐疑,增長正信,當相率而出邪途、入佛道,以期普利自他於無既也。是誠所謂以大慈悲、現身說法也。其利益大矣!
這是印祖直勸諦公持念觀音大士聖號,則「無間重愆,纏身惡疾,莫能救濟,悉使消除」也。下引持驗記以證其感應難思之事實:
按周克復觀音持驗記載一事,其病與公稍同,其人品與公天地懸殊,彼尚能蒙菩薩加被,令其宿業頓消,痼疾立愈,況我公為現在法門第一人,其法道之興衰,係於一身之存亡,倘能將平日與人講普門品及觀音圓通之全幅精神,用稱念洪名,當不離此心,即消宿業而獲安隱,轉使先生譏誚謂為佛法不靈者,皆相援而皈依信奉、唯恐或後也。
清初周克復居士,著「觀世音菩薩經咒持驗記」上下卷,見卍續藏一三四冊(四七七~四九五)。
◎ 明崇禎辛已,當塗縣官圩,有山東一癱子至,以手代足,乞食於市,人多厭之,癱者雖病而負氣,被罵詈,輒不平,聞塘橋庵有修行僧曰水谷,往訴以乞食艱難之苦,谷曰:「汝能發心出家,仗慈悲大力,或有施主」。癱子從之,遂剃髮,受齋戒,雖行乞,不茹葷血,雖被辱罵,安忍而受。谷又教以念觀世音名號,兼持準提咒。受持踰二年。戊子秋,忽夢一老嫗呼之曰:「汝起!汝起!」癱子云:「我是癱子,何能起?」老嫗以手指其兩足,覺直而不拳。晨起,癱病遂愈,居然一昂藏之僧矣!取號曰「半崖」。遂有供養之者。出唐宜之己求書。
此故事見持驗記卷下,目錄題「明山東癱子」。文鈔據原文照錄,唯「老嫗以手指其兩足」的「指」,原文作「址」,此「址」諒是「扯」之筆誤,謂以手把癱子之足拉扯令直耳。「出唐宜之己求書」七字,原文作夾註小字二行。
崇禎辛已:崇禎十四年,西紀一六四一。
戊子:清順治五年,西紀一六四八。
◎ 觀音大世,唯以尋聲救苦為事,從古至今,其蒙感應而離苦惱者,何止百千萬億也!而載籍所傳,乃億萬中略見一二而已。然公之本心,光固不得而知,且約己淺見為論。卻實受安樂,絕無苦惱,亦當以求菩薩救苦,為大眾作榜樣也。
「實受安樂,絕無苦惱」:如提婆達多在地獄如三禪樂。今謂諦公縱然如三禪樂,亦應求大士救苦而為眾生作榜樣,才能消除世人之淺見、偏見與錯見也。
——致諦閑法師問疾書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