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218期
讀印光大師文鈔記---其四十二(拾得)
●拾得
復弘一師書一
弘一:法號演音,別號甚多。浙江平湖李氏子。生于清光緒六年(西紀一八八○)。民國七年出家,專精戒學,律己甚嚴。民國三十一年(西紀一九四二)寂,壽六十三。是民國初期之中興律祖。其事蹟,人多耳熟能詳,不必多說,茲從略。
此書論刺血寫經。對於刺血寫經,太空時代,有科學頭腦的人們,或以為迂腐;惟發心修學佛法的四眾佛弟子,縱不能修此苦行,然亦須知古德修此苦行與尊重法寶之嘉行耳。
○ 座下勇猛精進,為人所難能!又欲剌血寫經,可謂重法輕身,必得大遂所願矣!雖然,光願座下先專志修念佛三昧,待其有得,然後行此法事。倘最初即行此行,或恐血虧神弱,難為進趣耳。
先修念佛三昧,得三昧之後,才來刺血寫經,最為穩當。
○入道多門,唯人志趣,了無一定之法;其一定者,曰誠、曰恭敬。此二事,雖盡未來際諸佛出世,皆不能易也。而吾人以博地凡夫,欲頓消業累,速證無生,不致力於此,譬如木無根而欲茂,鳥無翼而欲飛,其可得乎?
無論修何法門,都得至誠恭敬;有誠、有敬,就如樹木有根,必得茂盛;如鳥有翼,就能翔空致遠。
○今將辦法之利弊,並前人證驗,略開一二,庶可隨意作法矣。
這是「序分」。此下是「正宗分」。
○ 剌血寫經;有專用血寫者,有合金、合硃、合墨者,合金一事,非吾人力所能為。
那,明朝的憨山大師不是曾刺血合金寫經嗎?他怎麼能為呢?——答曰:
○ 憨山大師寫經,係皇太后供給紙與金耳。
有皇太后護法,當然能為!
○金書之紙,須用藍色方顯,白紙則不顯。即藍紙金字,亦不如白紙墨字及殊字之明了,光曾已見過矣。
筆者沒見過,遲來幾十年,所以見不到,遺憾哪!
○ 若合金、硃、墨等,則血但少許,以表其志誠心。
硃、是銀硃,用水銀和硫黃,煉成的紅色顏料。
○如憨山於五台妙德庵,刺舌血研金,寫華嚴經;
據年譜:憨山大師是在明神宗萬曆五年丁丑(西紀一五七七)刺血寫經。譜曰:
「五年丁丑:予三十二歲。春,自鴈門歸,因思父母罔極之恩,且念於法多障,因見南岳思大師發願文,遂發心刺血泥金寫大方廣佛華嚴經一部,上結般若勝緣,下酬罔極之恩。以是年春創意。先是慈聖聖母,以保國選僧誦經,予僭列名。至是、上聞書經,即賜金紙以助。」(夢遊集五三)
○妙峰日刺舌血為二分:一分研殊書華嚴經,一分著蒙山施食中施鬼神。
妙峰大師事蹟,請參閱讀文鈔記第一冊(頁一三三~一三五)。其刺血寫經事,亦見憨山大師夢遊集五三,集云:「妙師亦刺血書華嚴經,與予同願」。
○高麗南湖奇禪師,見蕅益彌陀要解,欲廣流通,刺舌血研墨寫要解,用作刻板底樣刻之,冀此書遍法界、盡來際以流通耳。其寫一字,禮三拜,繞三匝,稱十二佛名,可謂識見超拔,修持專摯者也!
南湖奇禪師:未詳,待查。
○此三老之剌舌血,當不須另行作法,剌出即研金硃墨而寫之便了。決非純用血,當仍用水參合之。
○若專用血寫,剌時先須接於小碗中,用長針儘力周匝攪之,以去其筋,則血不糊筆,方可隨意書寫。若不抽筋,則筆被血筋縛住,不能寫矣。古有刺血寫華嚴,以血筋日堆,塑成佛像,有一寸餘之高者。
此明純用血寫經之方法。
○又血性清淡,著紙即散,了無筆畫,成一血團。其紙必須先用白礬礬過,方可用。礬過之紙不滲,最省血。大紙店中有賣的,不須自製,此係備畫工筆者之用也。其礬過之紙,格外厚重,又復經久。如黃紙已染者便堅實。未染之紙,頭即磽脆。
此明刺血寫經所用之紙。
○古人刺血,或舌、或指、或臂、或胸前,亦不一定。若身則自心以下,斷不可用,若用,則獲罪不淺。
此明刺血部位。
○不知座下擬書何經?若小部頭,則舌血或可供用;若大部及專用血書,則舌血恐難足用,須用指及臂血,方可告圓。以舌為心苗,取血過多,恐心力受傷,難於進修耳。
此明須先考慮要書何經?大部抑小部?以配合須血之多少,而選擇刺血之部位。
○光近見刺血寫經者,真是造業!以了無恭敬。刺血則一時剌許多,春、秋時,過二三日即臭,夏日半天即臭,猶用以寫。又有將血曬乾,每寫時,用水研乾血以寫之者。又所寫潦草,毫不恭敬,真是兒戲!不是用血以表志誠,乃用刺血寫經以博自己真心修行之名耳!
世人要名的方式很多,縱然要名,亦不必這麼辛苦的方式求得。
○竊謂:指血、舌血,剌則不至太多;若臂,則一剌或可接半碗血,以其久則臭而仍用,及曬乾研而方用,似不若最初即用血合硃作錠,曬乾聽用為不耗血,又不以臭血污經,為兩適其宜矣。然此錠既無膠,恐久則硃落,研時宜用白芨再研,庶不至落。
此指示以血研製硃錠之方。「白芨」,中藥名,屬蘭科。多年生草本,自生於原野濕地。產於陝西、漢中等地。中藥房有之。宜研末配用。
○ 又將欲刺血,先幾日即須減食鹽,及大料調和等。若不先戒食此等,則其血腥臊。若先戒食此等,則血便無濁氣。
此示刺血前應先注意飲食。
○又寫經不同寫字屏,取其神趣,不必工整。若寫經,宜如進士寫策,一筆不容苟簡。其體必須依正式體。若座下書札體格,斷不可用。古今多有以行草體寫經者,光絕不贊成。所以寬慧師在揚州寫華嚴經,已寫六十餘卷,其筆法潦草。知好歹者,便不肯觀。光極力呵斥,令其一筆一畫,必恭必敬。又令作訟過記以訟己過,告誡閱者。彼請光代作,故蕪鈔中錄之。方欲以此斷煩惱、了生死、度眾生、成佛道,豈可以遊戲為之乎?
此示寫經字體必須端正。「書華嚴經訟過記」,見文鈔卷四頁四。——平裝下冊616—
○當今之世,談玄說妙者,不乏其人;若在此處檢點,則便寥寥矣!(後略)
玄妙理,雖頭機,而未必對症。(慈舟大師語)縱然對症,若缺誠敬,也未必有益。 ——復弘一師書一竟。
復弘一師書二
○(前略)刺血寫經一事,且作緩圖,當先以一心念佛為要。恐血耗神衰,反為障礙矣。身安而後道隆,在凡夫地,不得以法身大士之苦行,是則是效。但得一心,法法圓備矣!
生死海中,念佛第一;修行以念佛為穩當;道業——淨業增進而身心安樂,何樂而不為乎!?
——復弘一師書二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