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典-選取文字後即查!)
回本期目錄
回檢索系統

明倫月刊第222期
大乘百法明門論研究---其四十(智果)
●智果

三、眾同分——「眾」是種類之義,「同」是相同之義,「分」是相似之義,即種類相同相似,謂之「眾同分」。當知:宇宙萬法,雖千差萬別,然而別中有總,異中有同,在此林林總總,至紛至繁的萬法之中,尋找其相同的特徵,相似的屬性,加以分類命名,即為「眾同分」。
    「眾同分」一法,本可攝盡宇宙萬法,情與非情,然今唯識論典,多僅依有情數建立眾同分。如成唯識論云:「依有情身心相似分位差別,假立同分。」入阿毘達磨論云:「諸有情類,同作事業,同樂欲因,名眾同分。」
    百法直解云:「眾同分者,如人與人同,天與天同,依於彼此相似假立。」此意即謂:人與人之身心彼此相似,名為人同分;天人與天人之身心彼此相似,名為天同分,乃至鬼同分、畜同分等,有六道差別。
    又如古代印度社會,依有情身心相似分為四種階級,即:婆羅門為僧侶階級,剎帝利為王侯階級,毗舍為庶民階級,首陀為奴隸階級。故譬喻經云:「諸外人計,梵王生四姓:王口生婆羅門,臂生剎利,脅生毘舍,足生首陀。」以上四姓差別,亦眾同分之例。
    又如今日世界人類,依其骨骼、皮膚、言語及風俗習慣等屬性,加以分類命名,為黃種人、白種人、黑種人和紅種人等,或分類為亞洲人、歐洲人、非洲人及美洲人等種族差別,此亦眾同分之例。
    小乘俱舍論以「眾同分」為實有之法,彼謂由此實法,而使物同。若大乘唯識論則以之為假立之法,即依有情身心相似分位差別假立!
    四、異生性——異生之性,名為「異生性」。(見述記卷九)先看「異生」二字。「異生」即簡別「同生」。開宗義記云:「諸聖者,皆名同生;而諸凡愚,名曰異生。」此意即謂:一切聖人,皆已見到真空之理,不起我見,故名同生;而諸凡夫,皆愚癡闇冥,無有智慧,但起我見,是異於聖人之眾生,故名異生。
    百法直解云:「異住性者,妄計我法,不與聖人二空智性相同,依於聖凡相對假立。」大意是說:凡夫迷惑顛倒,妄計有實我實法,因此起貪瞋癡(即起異類煩惱),造殺盜淫(即造異類業),而遭受六道輪迴種種別異之苦果(即受異類果),故名異生。至於聖人則已轉識成智,同具二空智慧,同斷二重障,同證二勝果,故名同生。今即依此聖凡相對,假立「異生性」一法。
    探玄記云:「異生者,執異見而生,故曰異生,即舊名凡夫也。」大日經疏亦云:「凡夫者,正譯應云異生,謂由無明故,隨業受報,不得自在,墮於種種趣中,色心像類,各各差別,故曰異生也。」
    再研究「異生性」之「性」字,「性」是性分,有不改之義,非指「佛性」之「性」,乃指「習與性成」之「性」。(習與性成者,習慣養成如本性之義,如古書云:「習行不義,將成其性」),「性」之一字即指出異生之所以為異生之根本原因。然則異生之「性」為何?首先當知,依據成唯識論卷一云:「異生性」之建立,乃由「非得」而來。何謂「非得」?前曾謂:「得」即「成就」之義,反之,「非得」,即「不成就」。不成就之種類,雖然很多,今暫且約眾生尚未見道之前,尚未永斷三界見惑煩惱種子,尚未成就諸無漏聖法,遂假立「異生性」之名。因此,「異生」之「性」,即指三界見所斷之種子也,即在此種子上,令六趣十二類差別不同,故云「異生性」。易言之:即此三界見惑煩惱種子,令眾生生起異類見、造異類業、受異類果,故名「異生性」。反之,若斷盡三界見惑煩惱種子,即已見真空之理,故初果須陀洹,譯為入流,即已離開凡夫(異生),進入聖人之流類矣!
    四、無想定——這是二種「無心定」(無想定與滅盡定)之一。何以叫「無心定」?唯識心要卷七云:「俱無前六識,故名『無心』。」此時,因無前六識粗動心心所,令身平等和悅,如「有心定」(第六識與定心所相應,令心澄靜,叫「有心定」),故亦名為「定」。今先研究「無想定」,以十一門分別之:
    (一)顯得人:修無想定之人是誰?乃凡夫、外道等執異見而生之人。
    (二)顯離欲:修無想定的人,只是降伏第三禪遍淨天之俱生貪,而尚未降伏第四禪以上之染心。故成唯識論卷七云:「伏偏淨貪,未伏上染。」
    (三)顯行相:即說明修定之心態,謂修無想定的人,誤認無想天即是涅槃,藉此錯誤的觀念(非滅計滅)為先導,而修習滅除一切心想之禪定。故成唯識論卷七云:「由出離想,作意為先。」出離,即指「涅槃」,謂證入涅槃,即出離生死故。「出離想」即作涅槃想也。
    (四)顯所滅識多少:修無想定者,於定加行,常作此念:「諸想勞慮,令精神不能集中,令念頭不得專一,諸想如病、如癰、如箭。」於所生起種種想中,厭背而住,唯謂無想,寂靜微妙,於是發起一種殊勝之期許與願望:「願我或一日乃至七日,或一劫,或一劫餘,能遮礙心心所,滅除一切心想!」由此厭患心想,遂令心心所,由粗而細,由細而微(此即定之遠加行),直到鄰次於定前的一剎那,微之又微之心,熏彼異熟識,成就了極增上厭心種子!(以前諸位,雖也熏成種子,但乃屬中下品,未名為定)由於極增上之厭心種子,具有損伏的勢力,因此,粗動之前六識心心所,暫時不起現行(正顯第八、第七細心心所,仍起現行),即依此厭心之種子上,假立「無想定」之名。
    (五)正釋定名:修此定者,想滅為首,於入定時,心想不起,如冰魚、蟄出,故立「無想」之名。既得無想,令身安和,故雖不與「定」心所相應,而亦名「定」。
    (六)三品修別:修習無想定者,由於根分利鈍,修有勤怠,故有下、中、上三品之別。
    下品修者,於所得的現法禪味,必定會退失,一旦退失,即不能速疾還引現前,後來雖能生到無想天中,但彼天不甚光明清淨,形色也不甚廣大,而且決定活不到五百大劫,就中途夭。
    中品修者,於所得之現法禪味,不必一定退失。設或退失,也能速疾還引現前,後來生到無想天中,彼天雖甚光明清淨,形色也甚廣大,但其光淨廣大的程度,還不是最究竟的,雖然也有中途夭亡的危險,但也不是一定非夭亡不可。
    上品修者,於所得現法禪味,必定不退,後來生到無想天中,彼天最極光明清淨,形色也最極廣大,而且壽量滿五百大劫,必定不至中途夭亡,五百大劫之後,方才殞沒!
    (七)界地判:此無想定,唯繫屬於第四禪天所攝。
    (八)三性判:此定唯是善法所攝,因為彼是由加行善心所引生故。
    (九)四業判:四業者何?
        1 順現受業—以決定勇猛之心,於現生造善惡業,能令現生即招苦樂報。        2 順生受業—以上品心,於現生造善惡業,來生受苦樂報。
        3 順後受業—以中品心,於現生造善惡業,第三生乃至百千生後,方受苦樂報。        4 不定受業—以下品心,於現生造善惡業,此業微弱無大力故,於此生之後,或受或不受苦樂報。
    今修無想定者,現生修定,若上品修者,或於來生生無想天中;若中品修者,或於來生,或於第三生乃至百千生之後,生無想天中;若下品修者,或不一定生無想天中,或於來生,或於第三生乃至百千生之後,生無想天中。總之:決無現生修定,於現生即生到無想天之理,故成唯識論卷七云:「四業通三,除順現受。」
    (十)起定之處:有二家說法,今分述之。
    1 第一家說唯欲界起——唯在欲界生起無想定,何以故?因這無想定是由於外道說法之力,再加上人心慧解極為猛利,方能生起。至於上二界眾生之慧解力既不如欲界之人道,又沒有外道說法,故於上二界不生起「無想定」。又欲界六欲天人,因其慧解不如人故,也不能生起此定。
    2 第二家說欲色界起——即在欲界人道之中,先修習此定,此生之後,生到色界第四禪的前三層天(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此三層天是凡夫所生之處),又能引生此定現前。但要簡除第四禪的第四層「無想天」,因為無想天是此定所趣之果,此定修成,才能感生無想天,並非在無想天中,之修此定,故於第四層的無想天,不能生起此定。至於此後之五層天(無煩天、無熱天、善現天、善見天、色究竟天),名為五淨居天,乃證得阿那含聖者所生之處,故亦不起此定。
    以上二家之解釋,以第二家之說法,較為周詳完備。
    (十一)漏無漏判:此定唯屬有漏定,何以故?因這是凡夫外道,厭患粗想,欣慕無想之果,而入此定。由於誤認無想天即是真涅槃,非滅計滅,故唯有漏。若有學、無學二種聖人,則不生起此定!
    以上略述無想定已竟。

補白:
    只此一念
    修行之士端的是要生西方極樂世界。專意一念持一句阿彌陀佛。只此一念是我本師。只此一念即是化佛。只此一念是破地獄之猛將。只此一念是斬群邪之寶劍。只此一念是開黑暗之明燈。只此一念是度苦海之大船。只此一念是脫生死之良方。只此一念是出三界之徑路。只此一念是本性彌陀。只此一念達唯心淨土。但只要記得這一句,阿彌陀佛在念莫教失落。念念常現前;念念不離心。   ——蓮宗寶鑑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