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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222期
印光大師的儒釋無二思想(蔡惠明)
●蔡惠明

一、提出「儒釋無二」的主張
    印光大師(一八六一 ~ 一九四○)法名聖量,別號常慚愧僧,俗姓趙,陝西郃陽陳村人。他幼年隨兄讀儒書,穎悟異常。後讀程、朱、韓、歐等著作,受其影響而闢佛。十五歲時,病目數載,得讀佛經,始悟前非,遂回心向佛。出家受具足戒後,在湖北竹溪蓮華寺晒經時得到殘本『龍樹淨土文』,初知淨土法門的殊勝。他自幼病目,幾致失明,乃發心專念佛號。目疾竟癒。自此一心弘揚念佛法門,並于民國二十六年(一九三七)冬,應妙真和尚的禮請,移錫蘇州靈巖山寺,掩關安居,倡設靈巖淨土道場,海內外信眾聞風來寺叩關請益,聲名遠播。民國二十九年(一九四○)農曆十一月初四日因化緣已盡,預知時至,端坐念佛,安詳生西。荼毘後,得五色舍利無數,被尊為中國蓮宗第十三祖。
    印祖在「佛川敦本學校序」中說:「儒釋二教,其跡似異,其本原同。」又說:「儒釋無二道,生佛無二心。」(『文鈔』正遍『儒釋一貫序』)同時指出儒釋兩教的目的,都是為了使「一切眾生,返迷歸悟,溯流窮源,以復其固有之性而已。(同上)他指出:「五戒:不殺即仁,不盜即義,不淫即禮,不妄語即信,不飲酒,即心常清而志凝,神不昏而理現,即智。五戒全持,不墮三途,恒生人道,此乃與儒之五常大同。」他認為在世間法中,五戒與五常相結合,殊途同歸。所不同者,「儒唯盡義,佛則兼明因果耳。」至于「遇父言慈,遇子言孝,對兄說友,對弟說恭」,「種種倫理之,則皆欲使人盡其分,無成欠缺。」佛教自印度傳入中國後,與傳統的儒、道思想既衝突、又融合,如在心性論這個問題上,儒教是接著佛教講的。佛教的宗教修養方法,特別是心性之學的修養方法在儒教中合法化,成了主靜、主敬,禪定成了靜坐。『尚書.大禹謨』的十六字真言「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宋儒按照佛教的宗教修養的標準,進行注解,完全變成了儒教修養的經咒。宋明時期,標榜反對佛教的理學,卻又從思想上汲取佛教哲學,形成了佛教化的新儒學。如朱熹的「一旦豁然貫通」,就是脫胎于禪宗的頓悟學說。表明當時佛教與中國傳統的儒道兩家的調和已達到互攝融合的高度。宋著名學者張商隱在他所著『護法論』中說:「儒家以治皮膚之疾,道以治血脈之疾,佛以治骨髓之疾。」說明其用是一,不過程度不同而已。現代學者把宋明理學認定為儒教,而將孔孟之學稱為儒家,這與禪宗與禪學一樣,只是前後承接而已。
    印光大師提倡「儒釋無二」,是適應清末民初的時代需要,就佛教講,凡適應世間的善法,都符合佛法。印公大師苦心孤詣,一片婆心地施設了又一方便,這是值得重視的。
二、「儒釋無二」的內涵
    印祖是從這樣幾方面論述「儒釋無二」的內涵的:
    (一)儒釋都談因果報應的道理。他在『因果錄序』中寫道:「因果者,世出世間聖人,平治天下,度眾生之大權也。」又說:「因果之理,大發明實惟佛經,而儒教經,亦屢宣說。……如『書』之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易』之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莫不皆以因果報應之理示人」。他在『與佛學報館序』中又指出:「不信因果,不唯悖佛,亦悖儒經處。」
    印度的業報論與中國的因果觀,有著明顯的區別。印度的業報論強調自作自受。佛教又依據「未作不起,已作不失」的原理,提出事物有起因,必有結果的論點。善因得善報,惡因得惡報,而因果通三世,所作業不亡。這與中國儒家的類似因果思想有所不同。儒家的「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所指主宰報應的是上天或鬼神,報應的主體不是行為者本人,而是他的家庭和子孫。佛陀在『雜阿含經』第一○四一經中明確指出:「施者行施,施者受報」的道理,善惡因果,各自負責。東晉時代,受高僧支遁推崇的郗超(三三一 ~ 三七二)在他所著的『奉法要』中指出,佛教的業報論、輪回說與我國傳統的倫理觀念,不能混淆。他強調報應是個人的事情,「為善者自獲福果,為惡者自受其殃,百代通典。哲王御世,猶無淫濫,不以情者而令罪福錯受,善惡無章。其誣理者,固亦深矣。」說明善人受罪,惡人得福,理所不容。他又引『泥洹經』所說:「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亦不受。」再次論證佛教的業報輪回論與以家族血緣為基礎的善惡倫理觀念在內涵上有本質的區別。以後高僧慧遠作『三報論』,依據『阿毗曇心論』中「若業現法報,次受於生報,後報亦復然,餘則說不定。」這首偈,系統地發揮了因果通三世的學說,既闡明印度佛教的因果論點,又創立適應中國傳統的新見解。可見「儒釋,無二」,並不是在儒、釋之間劃等號,而是有所融合,有所創新。
    (二)儒釋同樣重視社會倫理道德。印祖認為,中國傳統倫理道德雖出自儒家,但佛法雖為出世間法,亦復具足世間一切善法,舉凡倫常修齋之道,固已極為宏闡,毫善弗遺。」(『儒釋一貫序』)他在『嘉言錄』中指出儒佛融合是相輔相成、互相影響的「合之則雙美,離之則兩傷。」並提出「欲學佛祖,先須取法聖賢。」在『復周法利書』中,他寫道:「學佛一事,原須克盡人道,方可趣向。」所謂「人道」就是「隨己職分,各盡其義」,作到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等。
    宋高僧契嵩是援儒入佛,以儒論佛的代表。他以佛教「五戒」與儒家「五常」相比,並在所著『鐔津文集』」卷八中寫道:
    「吾之喜儒也,蓋取其於吾道有合而為之耳。儒所謂仁、義、禮、智、信者,與吾佛曰慈悲、曰布施、曰恭敬、曰無我慢、曰智慧、曰不妄語綺語,其目雖不同,而其所以立誠修行善世救行,豈乎異哉?」
    契嵩曾著『孝論』共十二章,是中國佛教關於孝最系統、最全面的著述。孝道可說是中國佛教倫理道德的重心。他從四個方面會通儒、釋兩教的孝論,宣揚戒孝合一說。就是:1 孝是「天經地義」。2 孝、戒、善合一。3 篤孝、守戒是為求福、養親。4 關于「三年心喪」,主張援儒師亡只服「三年心喪」之例,出家人父母亡故不服喪。可見在倫理道德方面,儒佛在綱要上雖相同,但還是有所區別的。
    (三)儒釋「雖在大端無二致,但又有不同。」印祖在「儒教一貫序」中說:
    「1 儒者多主於事相,而不致於悟明心性。2 世間聖人,只教人盡義盡分,佛則詳示其盡與不盡之善惡果報。可知佛法不但與儒教不相違戾,且大有發明儒教,輔弼儒教之至理報功焉。」
    綜上所述,「儒釋無二」是基本的,但佛教有融合並加以補充的地方。印祖更深一層認為,儒學只不過是佛學中的一部份。他在『學佛淺說序』中寫道:
    「佛法雖屬出世間法,所有世間經世之道,悉皆包括無遺。舉凡父慈、子孝、兄友、弟敬,……咸與世間聖人所說無異。」印祖出於「弘法利生」的需要,提出「以儒學為方便,佛教為究竟。」這是他的偉大與悲願。雖然在「印光法師文鈔」中,可以看到他經常談到儒教的「八德」、「八事」。諄諄教導「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敦倫盡分,平治天下」,其實是苦口婆心,弘揚佛法妙義,因為儒教傳統思想深入人心,他就是借以方便說教而已。
三、儒佛的紛歧和融合
    「牟子理惑論」曾反映儒釋兩教在中國倫理道德觀念上的三個分歧:
    1 出家人剃度,有悖於『孝經』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2 出家人不婚娶,無後嗣,是不孝行為。3 出家人披袈裟,見人不行跪拜之禮,違背中國傳統禮儀。佛教對這些問題加以申辯說:1 古代泰伯為了使父親古公讓位于季歷逃到吳越地區,服從當地習俗,紋身斷髮,得到孔子贊揚。出家人為求解脫而獻身,無妻無後,是與儒家道德一致的高尚行為。2 關於服飾禮儀,佛教認為三皇時代,人們食獸肉衣獸皮,質樸無華,備受儒家稱贊,出家人的服飾和禮儀同樣質樸,不應受指責。至于沙門不敬王者,慧遠曾與太蔚恒玄爭辯,並取得諒解。經過反覆的論爭和融合,佛教融合了傳統的倫理道德,達到「儒釋無二」。
    我們應該重視和總結這一歷史經驗,遵循印祖指引的方向,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為愛國愛教,弘法利生,共作貢獻!
    佛曆二五三五年歲次辛未冬至於佛教居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