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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223期
菩薩戒本經(三十六)全文完(會性法師)
●會性法師

神力不攝戒第四十一
    此乃有神通威力,才守此戒,故戒波羅蜜,到成佛道,才能修得究竟圓滿。菩薩有了神通、威力,尚須受持此戒,而吾等博地凡夫,煩惑充塞。別說是斷、連伏惑都談不上,故沒資格受持此戒,不過仍須順著文字簡單解釋之。
    若菩薩,成就種種神力,應恐怖者,而恐怖之;應引接者、而引接之;欲令眾生消信施故。不以神力恐怖、引接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非染污起。
    「若菩薩」亦包含在家、出家菩薩。無論在家、出家菩薩,若修持精嚴,已斷煩惱,成就六種神通——「他心通、宿命通、天眼通、天耳通、如意通、神足通,漏盡通」以漏盡通為本,有漏盡通則具其他五通。既成就六種神通,則有種種的神通威力,可以千變萬化,運用種種神變來度化眾生。若有眾生,應以神通使之恐怖者,即應現神通恐怖之,如華嚴經善財童子五十三參中,有善知識大天曾說,若有眾生放逸、造業,他即現種種恐怖相,使他恐怖而不敢造業,此是最好之例。「應引接者,而引接之;」引接即接引。如阿彌陀佛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大慈大悲,以種種的權巧方便來接引眾生,使斷惡修善,趣向佛道。若有眾生應以慈悲攝化接引者,即當善巧方便接引之。「欲令眾生消信施故」,此句和他譯本不同,似有疑問。瑜伽菩薩戒本譯作「避信施故」,避即讓避,讓開來,怕接受信施而不肯這樣做。而菩提正道菩薩戒論,簡稱為正道論,則解釋為「見聖教中不持戒者,難消信施,若不現諸神通怖攝,令彼避受如是信施」。依正道論之解釋,又非菩薩自己閃避信施,而是教眾生若不好好修行,則信施難消,若依「見聖教中不持戒者,難消信施……」解釋,是指眾生,尤其是出家人,接受供養而不如法持戒,胡作非為,則難消信施,因此菩薩應現神通,使他恐怖而不敢犯戒,或以慈悲攝受,使能如法斷惡修善,精進持戒,使能如法持戒而消信施,以避免信施難消,則消信施乃指犯惡眾生。若依瑜伽菩薩戒本「避信施故」,會看成菩薩本身怕接受布施,比如眾生見菩薩現神通,慈悲接引,則會供養,而怕受信施,故不肯這樣做,則變成菩薩避信施,故「欲令眾生消信施故」,若依正道論之說,正適合本文之意,為使眾生能夠消受信施之供養,如法持戒,因此,應恐怖者則須恐怖之,應引接者則須引接之,若不如此則違犯此戒。故「不以神力恐怖、引接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非染污起。」即有神通之大菩薩,雖然有過犯,比較輕,屬非染污起,只要當下責備自己,罪過即消滅。其實已斷煩惱得神通之大菩薩,則不會有過犯,只是當時該做未做,一時覺得自己該做未做,即自己責備自己,罪過即消滅,故不會有染污起,頂多是犯非染污起而已,可見大菩薩仍須持菩薩戒。此戒非吾等凡夫所能做得到,大菩薩才能做到,今但簡單消文耳。下明開緣,共五種:
    不犯者:若彼眾生更起染著,
    如果眾生、菩薩現神通恐怖他、攝化他,會使眾生著迷、生愛染心,也想求神通,而弄巧成拙,則不現神通恐怖、引接,亦不違犯。
    外道謗聖,
    若大菩薩現神通,外道見之會生起毀謗佛法之聖教,則不現神通亦不違犯。
    成就邪見,一切不犯。
    或是眾生見到菩薩現神通,不但沒受益,反而生起種種邪見,如貪求神通,或好奇務怪,不走正路等,即成就邪見,如此,不現神通攝化,亦不違犯。「一切不犯」乃總指上面三種,不現神通皆不違犯。
    若彼發狂,
    彼指眾生,若菩薩現神通攝化此類眾生,其見神通會發狂,引起反效果,則不現神通不違犯。
    若增苦受。
    若現神通攝化,眾生會由此增煩惱,受到很多苦惱,則菩薩不現神通亦不違犯。
    以上第四十一戒,若有神通之菩薩,該用神通攝化眾生者,如該恐怖則恐怖之,該接引則接引之,若不如此,則犯此戒,非染污起;然有開緣,只要具一種,則不現神通亦不違犯。本來佛制,不准弟子隨便現神通,故賓頭盧尊者因現了一次無意義之神通,佛乃處罰他,不准入涅槃,永久在世間,做世間之福田,受人供養,至今凡有供千僧齋者,他必定去應供。菩薩為度眾生才現神通,而現神通必須萬無一失,才可現出,如此則不輕易現,而平常不現神通,當然不違犯。
    看了此戒,我們會想到,有神通之菩薩多得很,如觀音、勢至、地藏、彌勒等諸大菩薩,都有大神通,吾等眾生也應當用神通恐怖,才會精進,為何彼等不願現神通?因為諸大菩薩,若用神通教化此等剛強眾生,可能會使眾生發狂,不發狂也會增長苦受,不增苦受也會成就邪見,不成就邪見也會增加染著,貪愛神通,起碼會有一種情況發生,不信試看,很多人聽說那位大德會放光,能知過去未來,就趨之若鶩,都想得到他那一套神通,而跟在後面發狂,何況並非真正神通。例如有人照相,用電光想辦法照成有毫光,說是放光,明明是假的,卻有人看了覺得了不起,認為他有神通、會放光,而跟著發狂。諸大菩薩就怕我們發狂……!故菩薩不現神通,不能怪菩薩,只怪我們自己,若我們都不會發狂、增苦受、長邪見,亦不染著神通,則菩薩必定會現神通,不信您試試看。吾人應知——欲了生死不必神通,神通不能了生死,若生死已了,煩惱已斷,自然有神通,煩惱未了有神通,只有自害害他耳,毫無益處。故吾等學佛,絕對不能求神通。多讀楞嚴經自可明白。故此戒為大菩薩所受,吾等凡夫,還做不到,我們只要明白此理,則不敢怪菩薩不現神通,應生感恩之心,感謝菩薩,幸好他們不現神通,否則我們發狂了誰來救?
    至此四十一條輕戒講竟,接下是總結
    諸大士!已說眾多突吉羅法,若菩薩,犯一一法,應作突吉羅懺。若不懺者,障菩薩戒。
    此乃誦戒戒本,至此戒已誦完,誦戒者乃對全體聽戒菩薩眾說:「諸大士」,即諸位菩薩,上面「已說眾多突吉羅法」,「突吉羅」是惡作或惡說,只是輕罪,依條目有四十一條,每條又包含多項,實不只四十一條,都已說過,若受過菩薩戒者,不論在家、出家,犯「一一法」即犯每一戒法中任何一條,「應作突吉羅懺」,應當以犯突吉羅罪的方法懺悔。若犯「染污起」,則應向一位清淨菩薩懺悔,若犯非染污起則應自責懺悔之。懺悔,罪即消滅,若不懺悔,雖然不會失掉戒體,可是會障礙菩薩戒,染污戒體,故必須懺悔。
    今問諸大士:是中清淨不?(三說)
    誦時要三問,故為三說。三問之後大家都沒表示意見,表示清淨。故曰:
    諸大士!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各位菩薩,大家都是清淨的,因為大家都默然沒表示意見,可見都是清淨,以後持菩薩戒之事,應當盡未來際受持清淨,如法持戒。
    上文是總結四十一條輕戒。下文是全部總結上面輕、重戒法,勸大家如法受持,使正法增長。
    諸大士!我已說菩薩四波羅夷法,眾多突吉羅法,此是彌勒世尊摩得勒伽和合說,律儀戒,攝善法戒,攝眾生戒。
    誦戒者至此向大家說,我已經說完「四波羅夷法」四條重戒,及「眾多突吉羅法」即四十一條輕戒,這些重輕諸戒,皆根據彌勒菩薩之「摩得勒伽」即論典,在瑜伽師地論之論典中所說之戒法,要受菩薩戒者,皆應如此「和合」,共同受菩薩戒。上面所說戒法,包含三聚淨戒,即「律儀戒」——平常稱為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眾生戒」即饒益有情戒,此三即三聚淨戒。此有二說,一為分類說明,說七眾戒法皆名攝律儀戒,比如在家之三皈五戒、八關齋戒、出家之沙彌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等,七眾所受之戒法,總名攝律儀戒。上面所說四重戒,亦在攝律儀戒內。而四十一條輕戒,第一至三十屬於攝善法戒,為廣修六度。第三十一至四十一,屬於四攝法,布施、愛語、利行、同事,為攝眾生戒、新譯為饒益有情戒。此乃分類說法,為第一種解釋。第二種說法,是所說之輕重諸戒,每一條皆包含三聚淨戒,不論重戒、輕戒,皆能斷諸惡,即攝律儀戒,皆能成就一切善法,廣修一切善法,即攝善法戒,當體皆能饒益有情,使眾生得大利益,即攝眾生戒。故每條戒皆具三聚淨戒之意義。
    此諸戒法,能起菩薩行,能成菩薩道。
    上面所說輕、重菩薩戒法,都能生起菩薩種種修行法門,成就圓滿菩薩道。
    諸大士!欲發心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當善護持。若護持者,不起像法法滅盡想,能令像法實義熾然,能令正法永不滅盡;心得止住,自成佛法;教化眾生,常無勞倦;善業畢竟,速成佛道!
    此段總結上文,勸大家好好修持菩薩戒法。若有發心求無上菩提,想要成佛者,受過菩薩戒,即應當善加護持菩薩戒法,好好受持菩薩戒。若能善加護持菩薩戒,如法修持,則不會生起像法或末法滅盡之想法,因為平常說佛滅度後,佛法有三個時期,正法一千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萬年,正法已過,接下為像法,像法一千年過去,則會生起像法已過去,已是末法時代,法慢慢滅盡之想法,只要如法持菩薩戒,則不會生起這種想法。因為持菩薩戒「能令像法實義熾然」,受持菩薩戒,最起碼也能使像法時代佛法其實的意義,很殊勝的顯現在此世間,「熾然」,好像火燒得很盛,即像法實在的真義,很殊勝的,顯然的在這世間,處處都在流通,像法就不會滅,不但像法不滅,「能令正法永不滅盡」,正法,佛的正法,也永遠不滅盡。佛法是否能永住世間,端看眾生能否學佛、如法持戒,若受菩薩戒者,如法持戒,則正法能夠久住,絕對不會滅盡。
    上明戒住則佛法住,只要菩薩能持戒,佛法即能永久住世,即正法久住。下明菩薩持戒,自己能得大利益,故「心得止住」止即定,修學佛法、行菩薩道者,能夠如法持菩薩戒,心即能定住,有定即能開智慧、斷煩惱、了生死,由此自己能成就佛法之受用。自得受用即能善巧方便教化眾生,「常無勞倦」即使度眾生備受辛苦,也不會覺得疲勞辛苦,願意永久教化眾生。如此自利利他,所修世間「善業」,「畢竟」即圓滿,得到福慧圓滿具足,「速成佛道」,即能很快成就佛道,得證佛果,福慧兩足尊。總之依菩薩戒法如法修持,一方面是佛之正法久住,一方面自己得到佛法利益,自利利他,功德圓滿,很快即能成佛。菩薩戒本經至此全部講竟,功德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