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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234期
大乘百法明門論研究---其四十九(智果)
●智果

四、不動滅無為──即「不動無為」,乃顯現於色界第四禪之無為法也。「不動」者,即「不動定」之略,乃「有動定」之對稱,俱舍論卷二十八云:「下三靜慮,名有動者,有災患故(初禪尋伺所動,二禪喜所動,三禪樂所動)。第四靜慮,名不動者,無災患故。災患有八,其八者何?尋、伺、四受(苦、樂、憂、喜)、入息、出息。此八災患,第四(靜慮)都無,故佛世尊,說為不動。」按此八災患,如風一般,能擾動定水,今第四禪,無此八災患,必如明鏡不動,亦如淨水無波,故名「不動定」。而「不動滅」之「滅」字,正指滅此八災患也。
    百法直解云:「不動滅無為者,入第四禪,雙忘苦樂,拾念清淨,三災不到,亦名無為。」茲略釋如下:
    (一)雙忘苦樂──謂第四禪中,心轉寂靜,五受之中,苦樂二受都無,唯與「捨受」相應。(按:「初禪」具三受 1喜受,為意識之所相應 2樂受,為眼耳身三識之所相應 3捨受,為眼耳身意四識之所相應。「二禪」具二受 1喜受 2捨受,此二受皆與意識相應。「三禪」具二受 1樂受 2捨受,此二受亦皆與意識相應。「四禪」唯有一,即與意識相應之捨受。)故地持經說第四禪名為「捨俱禪」。
    (二)捨念清淨──即「行捨清淨」及「念清淨」。
          1 行捨清淨:離樂不悔,名「捨」,謂既得四禪不動真定,則捨難捨之樂,不生悔心而得安靜平等之心,故名「行捨」。亦云證四禪不動定時,心不念著,自能捨離,故名「行捨」。(「行捨」乃善法之一,所以名為「行捨」者,為揀別捨受之捨也。)
          2 念清淨:「念」者,明記不忘也。謂行者既得第四禪真定,當念下地之過,復念自己功德,方便長養,令不退失,進入勝品。亦云證四禪不動定時,禪定分明,等智照了,故名「念清淨」。(「等智」者,知世俗事之智也,等知諸法,故名「等智」。見大乘義意卷十五)
      (三)三災不到──「三災」者。劫末所起之三種災害也,有小大兩種。若小三災,則發生於住劫,即住劫之中有二十增減劫,其起於減劫之終者,謂之小三災(刀兵災、疾疫災、饑饉災)。若大三災,則出現於壞劫,即壞劫之中有二十增減劫,前十九增減劫,壞有情世間,最後一增減劫,壞器世間,壞此器世間有大三災(火災、水災、風災)。
    今言「三災」,係指大三災也。此大三災,非起於同時,各自輪次而起,以壞世界也。(即初以火災壞滅七回後,再以水災壞滅一回;如此以火災七回、水災一回,反覆經七次後,再以火災壞滅七回,最後以風災壞滅殆盡。)
  1 火災──焚燒欲界至初禪天。
  2 水災──浸爛欲界至二禪天。
  3 風災──飄散欲界至三禪天。
  問:何緣下三定遭火、水、風災?
  答:初二三定中,內災等彼故(「等」者,齊一也)。即外在之三災,由內在之三災所感故。如初禪以尋伺為內災,尋伺分別,猶如猛火,能燒惱心,故感外在之火災,二禪以喜受為內災,與輕安俱能潤身如水,故感外在之水災。三禪以動息為內災,此息即是風,故感外在之風災。
      總之:初禪內具三災,外亦具遭三災所壞。
            二禪內有二災,外亦遭二災所壞。
            三禪唯有一災,故外但遭一災所壞。
    問:四禪何以三災不到?
    答:四禪之所以無有外災者,以無內災故。
    由此佛說四禪為「不動」,不動則不壞,內外三災所不及故。
    夫「無為法」,離一切言說,平等一味,本無差別,但隨於能顯(如機之利鈍,悟之淺深等)方便說有差別。今即隨行者,入第四禪「不動定」,所顯示之無為法,假名為「不動滅無為」。
    五、想受滅無為──乃行者入「滅盡定」,所顯示之無為法也。百法直解云:「想受滅無為者,入滅盡定,想受不行,似涅槃故,亦名無為。」茲略釋如下:
    (一)滅盡定──詳見前述「心不相應行法」之第六種可知。乃滅盡心、心所(前六識心、心所及第七識之染分心、心所)而住於無心位之定,謂之「滅盡定」。
    (二)想受不行──「滅盡定」又名「滅受想定」。因為一切聖人在進入此定前,特別厭患受、想二種心所,而務求伏滅之,故從「加行」(即進入正位前之加功修行)來立名,稱為「滅受想定」。俱舍論卷一云:「生死法以受及想為最勝因,由耽著受,起倒想故,生死輪迴。」意即:有情眾生之所以生死流轉,無有間斷者,一方面固然是由於男女互相佔有,彼此耽著欲樂享受,另一方面則是由於中陰身投胎時,第一念所生起之顛倒想!由於眾生具有此「顛倒想」及「耽著欲樂享受」之二種因緣,所以自無始劫來,即在生死輪迴中,轉來轉去,受無量苦!
    我佛世尊,示現於世間,講經說法,其唯一目的,即在令眾生離生死之纏縛,得涅槃之解脫!因此世尊後來在開示行者所修之諸定中,即有「滅受想定」一種,專門對治受想二種心所之活動。修學此定之行者,若能依照世尊之指示,如法修行,即能克制受想,止息欲樂享受,遠離顛倒妄想,因而了脫生死,親證寂靜涅槃!
    (三)似涅槃──唯識心要卷七云:「此定雖屬道諦,而是非學、非無學攝,以其似涅槃故。」意即:「滅盡定」是「有為無漏」之法,道諦所攝,非滅諦浬樂也。又此定既屬道諦,宜是「有學」所攝,然似涅槃寂靜微妙,故非「有學」所攝;又此定既非滅諦涅槃,故亦非「無學」所攝。
    如上所述,即隨行者,入滅盡定(亦名「無心定」),滅心、心所,令身安和,由此所顯示之無為法,假名為「想受滅無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