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239期
有願必成(洗心)
●洗心
凡有所為者事多能成,世間企業經營,訂有近程、中程、遠程目標,約定上下,全力以赴,限期完成;念佛打七也有剋期求證之事。若隨緣應付,漫無約束,心力工夫都不集中,如一盤散沙,不過悠悠散善而已,終難結成大果,故大乘諸佛菩薩欲圓滿佛果都有其弘偉的心願。吾人既然有心學佛,自應發願善用心力,切莫枉費工夫。「發願」能集中精神,凝聚力量,貫注一處,有如積聚點滴之水,匯成上可行船的洪流,茲謹將經典祖訓論及發願者,條陳縷析,以供吾人發心立願之參考。
願是什麼
願,志求滿足也。法界次第云:「自制其心,名之曰誓,志求滿足,故云願也。」在止觀一書有云:「如許人物,若不分券,物則不定,菩薩施眾生善,若不要心,或恐退悔,加之以誓。」願好比答應對方要給他一件物品,若沒有立下憑據,這件物品就不能保證給他,菩薩發心布施眾生,心若不有所要求約束,恐怕中途會後悔退轉,所以必須加立誓願,若無任何誓願,如牛無御,不知所趣。
願和菩提心的差別
發菩提心是發成佛的心,這是每位大乘菩薩的共願,但是欲圓滿佛果則須種種弘願,止觀有云:「二乘生盡,故不須願,菩薩生生化物,須總願別願,四弘是總。」聲聞緣覺小乘人,生死已經解脫,故不須願,大乘菩薩則生生世世廣度眾生,必得有總願和別願。菩提心,四弘誓願是總願。每尊佛菩薩另有別願,無量壽經云三輩往生,都要「當發無上菩提之心」並且「願生彼國」,發菩提心是志在最高的佛果,願則是達到佛果的階梯,二者有所差別。法苑珠林發願篇云:「夫佛果敻絕,登之有階,法雲峻極,屆之有漸,是以創發大誠,則玄福招於極果,初立弘誓則妙願遍於來際。」佛果遠大無邊,仍有階梯可登,十地菩薩法雲地高妙無窮,也能漸次到達,如果初發心至誠,必招感無上果報,現在立下弘誓,盡未來際即能滿願。華嚴經另有比喻:「菩提心燈,以大悲為油,大願為炷,大智為光。」菩提心是總如燈身,要有別願為燈炷。所以菩提心好比菩薩嚮往的終極目標,別願則是通往菩提佛果的具體步驟與計畫。
總願和別願
佛的別願又稱本願,是佛及菩薩於過去世未成佛果以前為救度眾生所發起的誓願,佛菩薩所發的本願有多種。如一切菩薩悉發菩提心,以堅毅的弘誓救度眾生,斷除煩惱,累積德行,期於成就佛果,此稱總願,如四弘誓願: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相對於總願者稱為別願,如有的願淨佛國土,各於十方淨其國土,成就眾生;有的願在穢土成佛,救度難化的眾生;其他,尚有特別為滅除眾生諸病,或拔盡一切苦惱、恐怖而立的願。例如阿彌陀佛的四十八願,釋迦牟尼佛的五百大願,藥師琉璃光佛的十二願,彌勒菩薩的十善願,觀世音菩薩的十二大願,普賢菩薩的十大願等。
諸佛所發的別願雖有多寡不同,但是每一願都是自利利他直指菩提佛果,省庵大師在勸發菩提心文云:「嘗聞入道要門,發心為首,修行急務,立願居先,願立則眾生可度,心發則佛道堪成,苟不發廣大心,立堅固願,則縱經塵劫,依然還在輪迴,雖有修行,總是徒勞辛苦,故華嚴經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由此可見,諸佛菩薩發的別願,莫不以菩提心為前導。
立願起行
諺語有云,志之所趨,無遠弗屆,窮山巨海,不能限也;志之所嚮,無堅不入,銳兵固甲,不能禦也。眾生習慣好逸惡勞,立願則有約制身心的功效,如蛇鑽竹筒,彎的也能變直,古來凡能立德、立功、立言者,都有常人所不及的誓願,故能成就經天緯地的大事業,蕅益大師在佛法教理行果上的精通修證,自清朝以後可謂絕無僅有,與他發的四十八願當有直接關係。唯識經論云:信為欲依,欲為精進依。精進來自欲望,欲望生自信心,學佛對菩提佛果有信心,即能生起強烈的希求欲望,有了希求心,自身還應當立下具體的誓願,以此誓願鞭策身口意三業精進實踐。一生所立的誓願到了臨終時,萬般帶不去,唯有這願力不相捨離,引導其前。
吾人安立個人的誓願時,須知願一發猶如心中擺了一個羅盤,必須明辨所立的心願是正,是邪,是真,是偽,是大,是小,是偏,是圓,如是因如是果,發什麼願就起什麼行,有什麼行即得什麼果,差之毫釐,失之千里,不可不慎,應根據勸發菩提心文對此八種心願的辨析,避免發邪偽小偏的願,當發正真大圓的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