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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242期
佛陀的六方與孔聖的五倫(蔡惠明)
●蔡惠明

佛教傳入中國後,與我國傳統思想既有衝突,又有融合。實際上佛陀與孔聖的思想有很多相似之處,例如佛陀的「六方」思想與孔聖的「五倫」思想就很接近。這裏談談個人的看法拋磚引玉,敬請  教正。
一、 佛陀的「六方」教示
    在《善生經》中,佛告善生:「父母為東方,師長為南方,妻婦為西方,親黨為北方,懂僕為下方,沙門婆羅門諸高行者為上方。」接看他全面地、系統地闡述了父子、師徒、夫妻、親友、主僕以及施主與沙門、婆羅門之間的關係。在這六方之間的關係中反映了佛教的倫理道德觀。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子女以五事「敬順父母」。經中佛告善生:「一者供奉能使無乏;二者凡有所為先白父母;三者父母所為恭順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能違背;五者不斷父母所為正業。」父母以五事「敬親子女」:「一者制子不聽為惡;二者指示其善處;三者慈愛入骨徹髓;四者為子求善婚娶;五者隨時供給所需。」
    師長與弟子的關係。弟子以五事「敬奉師長」:「一者給侍所需;二者禮敬供養;三者尊重戴仰;四者師有教敕,敬順無違;五者從師聞法善持不忘。」師以五事「敬視弟子」:「一者順法調御;二者誨其未聞;三者隨其所問令解善義;四者示其善友;五者盡其所知誨授不吝。」
    丈夫與妻子的關係。夫以五事「敬侍於妻」:「一者相待以禮;二者威嚴不媟;三者衣食隨侍;四者莊嚴以時;五者委付家內。」妻以五事恭敬於夫:「一者先起;二者後坐;三者和言;四者敬順;五者先意承旨。」
    人與親族的關係。人以五事「親敬親族」:「一者給施;二者善言;三者利益;四者同利;五者不欺。」親族以五事「敬親於人」:「一者護放逸;二者護放逸失財;三者護恐怖者;四者屏相教誡;五者常相稱嘆。」
    主人與僮僕的關係。主以五事「教授僮使」:「一者隨能使役;二者飲食隨時;三者賜勞隨時;四者病與醫藥;五者縱其休假。」僮使以五事「奉事其主」:「一者早起;二者為事周密;三者不與不取;四者作務以次;五者稱揚主名。」
    施主與沙門、婆羅門的關係。施主以五事供養沙門、婆羅門:「一者身行慈;二者口行慈;三者意行慈;四者以時施;五者門不制止。」沙門、婆羅門以六事教授施主:「一者防護不令為惡;二者指授善處;三者教懷善心;四者使未聞者聞;五者已聞能使善解;六者開示天路。」
    可見佛法不離世法,佛陀以「平等互敬」指示優婆塞善生妥善處理「六方」關係,這是以家庭為中心的社會倫理道德觀。
二、 孔聖的「五倫」與忠孝信義
    儒家的旨趣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論語》中看重談忠、孝、信、義等方面。《孟子.滕文公上》載:「使契為使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妻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戰國末期儒家根據以上的五倫的綱常演化為「十義」(又稱「人義」)。《禮記》「禮運」篇載:「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妻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十義。」
    關於「忠」。《論語.八佾》篇謂「臣事君以忠」。當時的解釋就是盡自己的一切能力為國君效力。《論語.學而》篇說:「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忠」的特點在於一個「盡」字,諸葛亮在《出師表》中謂:「鞠躬盡瘁,死而後已。」這裏並非絕對服從主義,如《論語.子路》篇載:「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指出如果國君言行不善,為臣的隨聲附和,不據理力爭,其結果將導致亡國,是不可取的。可見孔聖學說中也存有民主精神。現在「忠」的對象當然是國家。佛經中有《仁王護國經》,回向偈中報四恩,強調報國土恩。
    至於「孝」。《論語,為政》篇載:「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在《論語.里仁》篇中:「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現在交通發達,男兒志在四方,不一定守在身邊,如有病危亡歿,打過電話趕省就是了。《論語.學而》篇又說:「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可見孔聖講孝,並不是唯命是從,更不是父要子死,兒不得不死。對於父母的錯誤,可以婉轉勸告,要是聽不進去,可以暫時放一放,不冒失,以後逢適當時機還可再提,直到父母回心轉意。孔門弟子有若說:「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儒家把「孝」看成是倫理道德的根本。孔聖認為當政者要以孝治家,民眾就會效忠他。《論語.為政》就稱:「孝慈,則忠」。這與佛教報四重恩中把國土恩與父母恩並列,在意義上是一致的。佛經中有部《盂蘭盆經》,被稱為「孝經」。經文說:「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供養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乃至七世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北宋高僧契嵩著有《孝論》,力陳佛教的「五戒」與儒家的「五常」義理相通。在《孝論.戒孝章第七》,他寫道:「夫五戒有孝之蘊」,謂戒中有孝。又在《孝論,必孝章第五》中說:「聖人之善,以孝為端,為善而不先其端,無善也。」可見在孝道方面說,佛陀與孔聖是殊途同歸的。
    關於「信」。五倫中「朋友有信」,佛教五戒中有「不妄語戒」。信就是誠實不欺,也就是說真話,說話算數,重信用。《論語,學而》篇載:「與朋友交,言而有信。」不僅朋友間要講「信」,對群眾或下屬也要講信。《論語.陽貨》篇說:「寬則得眾,信則人任焉。」《論語.子路》篇也說:「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
    孔門弟子子夏說:「君子信而後勞其民,未信則以為厲己也。信而後諫,未信則以為謗己也。」講信用也是為了上能諫君,下能使民的目的。敦煌佛窟第二百五十七窟有《小沙彌守戒自盡因緣》故事畫,內容是:有一長者篤信佛教,他送兒子到一高僧處受戒為小沙彌。有一居士每天供養寺廟僧眾。一日,居士外出赴宴,留其女在家守門,忘了給寺僧送食物。高僧派小沙彌到居士家取食。少女一見沙彌,心生愛慕之情,求與沙彌婚配。沙彌守戒志堅,不捨佛法,當即反鎖門戶,殉戒自盡。少女破門而入,見沙彌已身亡,悲呼哀泣。居士回家後問明原因,呈報國王,依法繳納罰金贖罪。國王為表彰沙彌信守禁戒,在火化後特為建塔供奉。可見佛教也是重信的,寧捨生命不破戒。
    談到義。儒家所說的「義」含義較多,用法也較廣泛。《論語.微子》篇載:「不仕無義,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欲潔其身而亂大倫。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這裏是指人倫大義,即等級制度所規定的君臣、父子關係。就人們品德而言,「義就是服從這種等級關係的意識。《論語.為政》篇說:「見義不為,無勇也。」《論語.子路》篇則稱:「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孔聖認為,個人的得失利害應受「義」的指導,應「見利思義」,而不能「見利忘義」。《論語.述而》載:「不義而富且責,於我如浮雲。」《大寶積經》中佛陀告郁伽長者:「長者,在家菩薩如法集聚錢財,非不如法。平直正求,給事父母妻子,給施親友眷屬知識,然後施法。」這裏所說的「如法」,與守義相同,告誡不能取「不義之財」。《華嚴經》中強調以「眾生心為心」,「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這是大乘佛教的三個基本訓條:一、是「大悲為首」,「慈悲喜捨」,把悲天憫人作為道德的出發點:二、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以此為行為準則;三、是「自利利他」、「自覺覺人」,把個人的利益同社會利益統一,個人解脫與一切眾生解脫統一。佛教把「義」的概念擴大了。
三、融合儒釋,為發揚我國傳統倫理道德共同努力
    佛陀的「六方」與孔聖的「五倫」都屬倫理學範團。就其性質而言是一致的。兩者皆是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應當遵守的行為準則,同時又都是以家庭為中心的社會倫理道德觀。雖然由於印度和中國古代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思想。民俗等不同,有些地方還存在差別,但卻是可以融合貫通的。佛陀本看眾生平等和中道提出「六方」說。孔聖為維護社會穩定,長治久安而倡行「五倫」思想。都為建立倫理道德作出貢獻。宋張商英在他所著的《
護法論》中評稱:「儒以治皮膚之疾,道以治血脈之疾,佛以治骨髓之疾。」雖然影響不同。但其用是一。
    當今社會需要穩定,法律只能懲罰犯罪,而儒釋的倫理道德觀可在心理上起防禦作用。最能化導人群,止惡修善,淨化自身和社會。《優婆塞戒經》說:「一切善法皆順正法。」我們希望各宗教共同合作,為發揚我國傳統倫理道德一起努力,為實現社會安定同作貢獻!佛曆二五三七年癸酉立春於上海佛教居士林
補白:
    一佛是定  專念是慧  念入佛慧   真成三昧    ───妙空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