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246期
病中有佛號(藏密)
●藏密
民國二十四年,弘一大師五十六歲應某居士的邀請,到惠安鄉下弘法。住在通風不良,光線不佳的房子,感染「風溼性潰瘍」,手足腫爛,高燒不退,神智昏迷,危險萬狀。弘祖寫好一張遺囑交給侍者傳貫師,交待他臨終時要助念佛號,勿動身體,八小時後不可擦身體,就以隨身所穿的衣服,外裹破夾被,送往後山山坳,三天後焚化,焚化後再通知他人,萬不可早通知。交待完,就放下一切,專意求生西方。
廣洽法師來探候病況,問弘祖:「您的病,好些嗎?」
弘祖說:「你不要問我病好沒有,你要問我念佛沒有?病中有沒有忘了念佛?這是念佛人最重要的一著,其他的都是空談。在病中忘了佛號,在何時何地不會忘卻佛號?生死之事,蟬翼之隔,南山律師告人病中勿忘念佛,這並非怕死,死,芥末之事,可是,了生死,卻是大事。」
這場大病,並未催弘祖入滅,半年後就康復了。病後,弘祖自我反省,不該妄踞師位,自命知「律」,為了自我責備,弘祖在佛教刊物上,聲明取消「法師、律師、大師」的稱號。
俗云:藥醫不死病,若天年未竟,藥石自有它的療效,如壽限已到,那怕神仙妙手也難回春。學佛修淨土的人,染患重病時,即作命終想,除了盡人事之外,應當放下一切,念佛求生極樂。若大限未到,自可康復,倘世緣已盡則乘著信願念佛力,往生淨土,豈不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