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254期
唯識三十頌研究-其十九-內外種子(智果)
●智果
◎雙辦內外生引二因
述記以十門分別種子,上來已說其八,今續說第九門「雙辨內外生引二因」,謂內外種,皆具二因(生因、引因)之義。
所謂「內種」,即指第八阿賴耶識中,所含藏有漏、無漏一切法之種子也,彼諸種子皆具前所言「種子六義」也。
所謂「外種」,即指穀、麥等之種子也,此等種子、乃第八阿賴耶識所變之相分,是現行法,假立種子之名,非實種子也,雖非實種子,卻可借之以喻內種子也。
(一)先依無性之攝大乘論釋卷二,辨內外種具二因。
(1)外種具二因
謂外種子,親望於芽,為能生因,以依此種子之勢力,生近果故。若外種子,傳望莖等,為能引因,以依此種子之勢力,引遠果故。
(2)內種具二因
謂阿賴耶識中之種子,親望「名色」,為能生因,傳望「六處」乃至「老死」,為能引因。
(3)反釋
若二種子,唯作生因,非引因者,收置倉中,麥等種子,不應久時相似相續。喪後尸骸,如青瘀、膿爛、骨鎖等分位隨轉,亦不應有。何者?饞死即應滅壞!
(二)後依無著之瑜伽師地論卷十,辨內種具二因:
問:「幾支是引困所攝?」
答:「從無明乃至受。」
問:「幾支是生因所攝?」
答:「從愛乃至有。」
以上二說,若瑜伽論意,則欲顯未潤種子,去生死苦果遠故,名為「引因」,已潤種子,去生死苦果近故,名為「生因」。而攝論意,則唯約已潤種中,去果遠近,立生引二因。以上二說皆通也。
上來第九門分別種子已釋竟。
◎辦內外種熏不熏別
此即第十門也,又分二:
(一)先辨內種熏習有無
成唯識論卷二云:「內種必由熏習生長,親能生果,是因緣性。」述記釋曰:「內種是因緣,必由熏習,方能生果。」又分二:
1 若內種為法爾種子,必由熏長,方能生果。
2 若內種為新熏種,必由熏生,方能生果。
何以故?若無所持,聞等熏習,多聞等果,不見有故。
(二)後辨外種熏習有無
成唯識論卷二云:「外種熏習,或有或無,為增上緣,辦所生果。」又分二:
1 外種或無熏習——以外種自有根種,展轉相傳,故云「或無熏習」,如從其炭、牛糞、毛等,隨其次第,生彼苣*,青蓮華根及蒲等。非彼苣*等,與彼炭等,俱生俱滅,互相熏習,而從彼生,如是外種,或無熏習。
2 外種或有熏習——如苣*等,與華鬘等,俱生俱滅,由熏習故,生香氣等。可見苣*中所有香氣,並非本有,必假香華鬘等,熏習方得,如是外種,或有熏習。
宗鏡錄卷四十八云:「云何外種子,如穀麥等,無熏習,得成種子?由內,外得成,是故內有熏者。外若成種子,不由自能,必由內熏習感外,故成種子。何以故?一切外法,離內則不成。是故於外不成熏習,一由內有熏習,得成種子。」此即說明外穀麥種等(器界所攝),皆是本識中「共相種子」,所生之現果故。(由此「共相種子」,能生自他共受用之境也。)
又外種若欲辦自所生果,必以內種為親因緣,而外種只是增上緣耳。
以上十門分別種子,皆已一一釋竟,茲再列簡表以總明之:
(簡表參見p8)
補白:
一室經行 賢於九衢奔走
六時禮佛 清於五夜朝天
——小窗幽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