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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256期
佛教與孝道(蔡惠明)
●蔡惠明

一、從目連救母故事和《盂蘭盆經》說起
    中國佛教宣傳得最多的倫理道德觀念就是孝道。長期以來,孝道已成為中國佛教倫理道德的重點。為了顯示對孝道的重視,歷代高僧還把孝行和佛事活動結合起來。
    西晉竺法護譯出《盂蘭盆經》,被中國佛教學者奉為「孝經」。據此經記載,佛陀十大弟子之一,號稱「神通第一」的摩訶目犍連,剛得到「六通」(注:三乘的聖者得神妙莫測,無礙自在的六種特異功能、神通,略稱「六通」。)大目犍連為報父母養育之恩,以道眼觀六道,發現他母親墮落在餓鬼道受苦,形銷骨立,虛弱欲倒的樣子,非常傷心。他立即以缽盛飯,借神力到餓鬼道探望母親,讓她填飽肚皮,不再饑餓。她母親正饑腸轆轆,看到白飯,欣喜萬分,忙用左手托缽,右手抓飯,急不可待。豈知飯還沒有送到口裏,就在手中化為火炭,不能入嘴。目犍連雖有神通,卻無法解除母親饑餓的痛苦,因而大哭,立即謁見佛陀,請示救度之法。佛陀說:「你母親罪業太重,不是你一個人的道力所能救助的,必須依靠十方僧眾的道力,才能救拔。」目犍連再問如何會集十方僧眾來救度他的母親?佛陀告知他:「七月十五日是眾僧依律結夏安居,修行圓滿的日子,稱為「佛歡喜日」。你應該在這一天敬設盛大的盂蘭盆供,以百味飲食,供養十方眾僧,依仗十方眾僧的道力救度你母親。」目犍連遵言而行,他母親果然脫離了餓鬼道。
    當目犍連問佛以後佛弟子是否可按此法,通過盂蘭盆供救度各自的父母時,佛陀說:「從今以後凡弟子行慈孝者,均可於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佛歡喜日,各辦百味飲食,廣設盂蘭盆供,供養眾僧,為現生父母增福添壽,為過去父母離苦得樂,此為報父母恩之法。」因此《盂蘭盆經》被奉為「孝經」。
    華嚴宗五祖宗密專為此經作注疏,疏中特別強調佛陀和目犍連出家,都是為救度父母。經文說:「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供養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乃至七世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
    盂蘭盆是梵語,意譯為倒懸。盆是漢語,即盛供品的器皿。謂此供具可以解先亡倒懸之苦。因此,盂蘭盆會實際上是民間習俗形成的「孝親節」。
    西晉時,竺法護譯出此經後,南朝梁武帝首次在漢地創設孟蘭盆會,大開齋筵,廣修盂蘭盆供,供養十方眾僧。由於梁武帝的大力提倡,民間相沿成習,七月十五稱為「盂蘭節」。到了唐代,盂蘭盆供極為奢麗,往往飾以金翠。當時長安諸寺設供各競奇妙,傾城巡視隨喜,甚為壯觀。宋元以後,盂蘭盆會逐漸失去本意,由孝親變為祭鬼。我們佛教徒應遵經教,把孝親精神重新發揚。
二、歷代高僧大德論孝道
    佛弟子每日早晚功課的回向偈中有「上報四重恩」句,這四重恩就是父母恩、眾生恩、國土恩和三寶恩。三國時康僧會編集的《六度集經》的「佈施度無極章」中也著意突出孝道的重要,謂佈施諸聖賢,「不如孝事其親」。把「孝親」置於「佈施」之上。
    東晉名士孫綽信佛,所撰《喻道論》,稱揚佛教僧尼出家修行是更高的孝行。他寫道:「父隆則子貴,子貴則父尊,故孝之貴,貴能立身行道,承光厥親。」(見《弘明集》卷三)他認為孝行不限於養親隨侍,如能榮宗耀祖,為父母增光,就是無上孝行。僧尼離親出家,給父母帶來極大的尊嚴和榮耀,這也是「報父母恩」的一種體現。
    明代佛教四大家之一的蕅益大師撰《孝聞說》《廣孝序》等文,謂「世出世法,皆以孝順為宗。」又說:「儒以孝為百行之本,佛以孝為至道之宗。」(均見《靈峰宗論》)。
    近代靈巖印光大師在《復周群錚居士書》中說:「須知佛法乃十法界公共之法,無一人不應修,亦無一人不能修。彼謂佛教為棄人倫、害聖道者,皆未見顏色之瞽論也。何以言之?佛於父言慈,於子言孝,於君言仁,於臣言忠,夫唱婦隨,兄友弟恭,舉世諦之嘉言懿行。佛經無不詳陳其宿因現果、現因後果。其言慈孝等,則與儒教相同,其詳示三世因果處,則儒教便無聞焉。況其斷惑證真,及圓滿菩提,歸無所得之法乎。惜其人之未見,倘詳閱而深思之,則當痛哭流涕,聲震大千世界,悲昔謗佛之罪也。」
    宋契嵩大師著《孝論》共十二章,這是中國佛教關於孝道最有系統,最全面的論述,是對以往佛教高僧大德論孝的總結。《孝論.敘》中說:「夫孝,諸教皆尊之,而佛教殊尊也。雖然,其說不甚著明於天下。」他著重於這樣四個方面來融通佛儒的孝論,提倡戒孝合一:
    1﹑孝是「天經地義」:《孝論》原孝第三章說:「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指出孝是天經地義的、人們普遍的德行。這是天地的根本法則和報答父母的內在自覺。
    2﹑孝、戒、善合一:《孝論.明孝章第一》說:「夫孝也者,大戒之所先也。」明確指出:「佛教大戒,以孝為先。」在《孝論.戒孝章第七》中又說:「夫五戒有孝之蘊。」戒中又有孝,「聖人之善,以孝為端,為善而不先其端,無善也。」(《孝論.必孝章第五》)。在《孝論.孝出章第八》則說:「孝出於善。」是說孝出於善心,善中有孝。又於《孝論.明孝章第一》中稱:「戒也者,眾善之所以生也。」既然孝與戒都出於善,其性質是一致的,那末,戒、孝、善三者合而為一,孝就是佛教的戒,是佛弟子所必須遵守的倫理道德,甚至是成佛的根本。
    3﹑篤孝、持戒是為求福、養親:《孝論.孝行章第十一》載:「律制佛子,必減其衣盂之資,以養父母。」就是說,戒律規定,要節省衣盂的錢,供養父母。《孝論.戒孝章第七》則載:「今夫天下欲福不若篤孝,篤孝不若修戒。」要想修福,不如行孝,行孝不如持戒。把修福與行善、持戒統一在一起。這與佛經所說:「一切善法,皆順正法」,是一致的。
    4﹑三年心喪:父母逝世之後,儒家規定遵禮成服,守喪三年。而印度佛教卻不主張在親人辭世後,身看孝服,悲泣流淚。契嵩加以折哀,認為僧尼的父母去世,不宜穿看普通喪服,可以粗布做袈裟,代替喪服。在《孝論.經孝章第十二》中建議:「三年必心喪,靜居修我法,讚父母之冥。」所謂「心喪」,是古代在老師死後,弟子不穿喪服,只在心裏悼念。契嵩認為,僧尼的父母去世,也可援此例以心服喪,靜居修法。以所修功德,回向父母離苦得樂,增長福慧。總的說來,他認為佛教的戒和儒家的孝是一致的,而且佛教的孝道高於儒家的孝行,佛教比其他宗教和流派更重視孝,認為孝是戒的基礎。
    唐初傳抄的《父母恩重經》,敘述父母的育恩和子女的孝養,強調知恩當報,提倡造像印經,燒香拜佛,供養三寶,齋僧佈施,為父母造福。中國的風俗認為人死為鬼,要燒冥錢鍚箔讓亡鬼使用。這是無稽之談,人死不一定為鬼,可能上天,可能仍得人身,也可能墮畜生、地獄,不該只燒鍚箔,讓親人在鬼趣徘徊。姚秦鳩摩羅什譯的《梵網經.菩薩戒本》卷下載,「佛陀初坐菩提樹下成道,初結波羅提木叉,孝順父母、師、僧三寶,孝順至道之法,孝名為戒。」強調要對父母、師長、僧侶至誠恭敬,並將孝與戒結合,說孝就是戒。
    漢靈帝末年牟融所撰的《牟子理惑論》,最早反映儒家和佛教在倫理道德上的紛歧,大致集中三個方面:1﹑是出家人紋身斷髮與《孝經》所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教誡相違背,2﹑是出家人禁止婚嫁,沒有後嗣,這與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精神相抵觸;3﹑是出家僧尼披袈裟,見人不行跪起之禮,「沙門不敬王者」,也連父母在內,不合傳統禮儀。佛教對這三點據理反駁:1﹑古代泰伯為使父親讓位給季歷,逃到吳越地區,遵從當地習俗,紋身斷髮,得到孔子的讚揚,這不是有意毀傷。2﹑僧尼出家,嚴持淨戒,是為了普度眾生,捨己成人的高尚行為。出家人畢竟是少數,在家人允許婚嫁,並
不影響人類的繁衍。3﹑至於以慧遠為代表的「沙門不敬王者論」,當時曾引起爭論,到唐代已獲肯定,如武則天就對法藏、神秀等頂禮。至於父母,在聞法時應敬三寶,子女對父母應行跪禮,後來也解決了。
    編者案:「親得離塵垢,子道方成就」,一年一度的盂蘭節轉眼又到了,謹藉此文提醒天下為人子女的您,心存感恩之外,更應以清白的戒行孝養父母,懇祈諸佛加被歷劫父母,體解大道,發無上心,學佛念佛,求生極樂安養,庶幾暢佛慈懷,報答親恩於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