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259期
唯識三十頌研究---其二十三(智果)
●智果
阿賴耶識所緣行相
「初能變識」之十門分別,上來已說三門(即自相、果相、因相),今當續說第四「所緣門」及第五「行相門」。
問:「此識行相、所緣云何?」
答:頌曰「不可知執受、處、了。」
「執受處」三字是「所緣門」,「了」之一字是「行相門」。頌文中「不可知」三字,古德或有主張別立一門者,亦有主張不別立一門者。如唐之慧沼大師作了義燈,謂「不可知」唯此識有,餘識所無,故宜別立為一門。然唐窺基大師之述記,謂「不可知」三字乃在說明初能變識之「所緣」、「行相」微細難測之義,既無別體,故不別立為一門,今即依述記之說,「不可知」門略而不舉。
(表請參閱p6下右)
略謂第八識之所緣相分(種子、根身、器界)及其能緣見分(行相),皆難可了知也。此意云何?
以下即分別說明之,先說行相門,次說所緣門,何以故?由心變境故,先能後所故。甲、行相門——
即解釋頌文「了」之一字。
成唯識論卷二云:「了,謂了別,即是行相,識以了別為行相故。」行相者,「行」猶「緣」也,「相」即境相,行於境相,故名行相。以「見分」能緣境相故,此「見分」得「行相」名,即第八識之能緣見分取境,有了別用,故名「行相」。
按唯識宗並不認可直緣心外之境,而主張一切影像必於心內顯現,以之為所緣之相,更生起能緣之相,即識之自體分上,有所緣、能緣二相,所緣之相,稱為「相分」,能緣之相,稱為「見分」,此「見分」,即所謂「行相」,乃屬於心識上之認識作用也。
乙、所緣門——
即解釋頌文「執受處」之三字。
一、初釋明「處」——即所緣之外境
成唯識論卷二云:「處,謂處所,即器世間,是諾有情所依處故。」謂山河大地、日月星辰等能容受有情,如器具能容受物品,故名為器世間,即有情之依報也,依報乃有情之第八識所緣之外境也。
二、次釋「執受」——即所緣之內境
今依成唯識論卷二之文,科會如下:
(表請參閱p7下中)
先標——「執受有二:謂諸種子,及有根身。」
次釋釋種子——「諸種子者,謂諸相、名、分別(之)習氣。」
次釋釋根身——「有根身者,謂諸色根及根依處。」
後結——「此二皆是識所執受,攝為自體,同安危故。」
略謂諸種子及有根身,即是第八識所緣之內
境也。此意云何?以下即分別說明之:
(1)諸種子——指有漏種子,含藏於第八識中而為第八識所執受之有漏種子有三,即相、名、分別三法之「習氣」也。(唯識宗以「習氣」為「種子」)之異名,乃現行熏習之氣分也,具有產生思想、行為及其他一切有為法之能力。)
1 相——相狀,指有為法,各自因緣而生,呈現各種差別之現象。
2 名——假名,指於各種差別之現象,假立各種名言。
3 分別——於上述之「相」、「名」二法,思量之,識別之,謂之「分別」。
以上三法,乃指凡夫有漏心、心所之能變(分別)與所變(相、名)。當能變之有漏心心所,對於所變之「相」、「名」等境界,生起言說戲論時,所熏成之種子含藏於第八識中,即稱為「相、名、分別習氣」。
又此「諸種子」,亦即名言、我執、有支三種習氣也,且略釋之:
1 名言習氣——指依名言(名相概念)熏於第八識形成之種子也,此類種子反轉過來即成為有為法(即現實之各種事物)之各別親因緣也。若就引生「等流果」(與因同類之果)之觀點而言,「名言習氣」,又稱為「等流習氣」。其中又可分為二種:
表義名言——能詮釋義理之音聲差別。
顯境名言——能了別境界之心、心所。
2 我執習氣——乃依我執熏習而成之習氣,此類種子即是吾人於現實生活中,分別自他之原因也。復分為二種:
俱生我執——即先天性之我執,由無始以來,虛妄熏習內因力故,恆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通於六、七二識。
分別我執—即後天所起之我執,亦由現在外緣力之故,非與身俱,須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唯限於第六意識中有。
此二我執所熏成種,亦即名言種子(或稱名言習氣)以能令有情自他差別,故別立之。 3 有支習氣「由「有支」(三有之因,「支」即「因」之義)所熏成之善惡業種子。亦即吾人自身所作善惡諸業熏於第八識而成之種子;此類種子即是後世獲得不同果報之原因(即有漏善,能招可愛之果報;諸不善,能招非愛之果報。)若就其招感「異熟果」之觀點而言,「有支習氣」又稱為「異熟習氣」,以「善惡業種子」,能緣助第八識及前六識一分羸劣無記種子,令生當來之果,故名此「善惡業種子」(有支習氣)為「異熟習氣」,以因果異類故。
以上三種習氣,皆屬有漏種子,即是第八識之所執受。至於無漏種子,此識既不緣,但為彼依,故非執受。
(2)有根身——全稱為「有色根身」。色,乃物質之義;根,指眼、耳、鼻、舌、身五色根,「根」有能生、增上、勝用之義,謂眼等五色根,有增上勝用(強而有力之作用),能生眼等五識,了別色等五塵之功能。身,是依止義,或積聚義,身為五根和合積聚所成,為五根之所依止,故名為「身」。
有根身又分二種:
1 諸色根——即勝義五根,以有照境發識之勝用,故名勝義。如眼能見色,耳能聞聲,鼻能嗅香,舌能嘗味,身能覺觸。五根乃四大種所造,然非肉眼所能見,其相微細,而體清淨,能映攝外境,根境相觸,乃令眼等識生,故比知是有也
2 根依處——即五根所依之處,即浮塵根也。以其虛假不實,故名「浮」,無見聞覺知之用,故名「塵」。楞嚴經卷四云:「眼如蒲萄朵(即眼珠子),耳如新卷葉(如新卷荷葉之形),鼻如雙垂爪(如雙爪下垂之形),舌如初偃月(如月初之半弦月),身如腰鼓顙(即細腰鼓,俗名杖鼓,廣首而纖腰,以皮革瞞其兩頭,狀如人身,故取喻之。顙,頭也。)
(3)結論——以上所述之「種子」及「根身」,不但是第八識所執持、領受者,而且又將此二者,攝為自體,與第八識同安共危,故名「執受」。
即「根身」具「執受」四義:1 攝為自體,同無記性故。2 持令不散,一期不壞故。3 領以為境,根身是第八親相分故。4 令生覺受,安危共同,若第八危,根身亦危,第八安,根身亦安故。按有情根身,由此識變生,從住母胎,執受精血,次第轉變,令成根身,根身已成,然後出胎,既出胎已,復令成長,既成長已,持令不壞,乃至此識未離身時,長時執受,安危共同,不相捨離,此識一旦離根身時,身便腐爛,而成死屍。
若有漏種子則僅具「執受」前三義,可知。若是無漏種子,以不隨第八成為無記,唯是善性,即第八既不攝其為自體,亦不領以為境,以相違故,但不妨第八持而不緣,故「執受」三義中,無漏種子但具依持一義。
總之:有漏種子、根身及器界,俱是第八識之所緣境,如下表:(見p9下左)
即第八識以因緣力故,自證分得生之時,便內變為種子及有根身,外變為器界。第八識即以所變之三類性境(相分)為自識所緣之境(自變自緣),第八識之見分行相,即是仗託自所變相分而得以生起也,若無相分,則見分不生,此即本頌文先說「三境」,後說「行相」之所以然也。
案:第八識所變之種根器三境,乃由第八識自身之種子(名言種子)為親因緣,先世善惡業種子(業種子)為增上緣,不藉計度分別之力,任運自然而生者,謂之因緣變。由此二種子所變現之境,有真實體用,故屬性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