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259期
齊家之道---隨順父母的話(濯生)
●濯生
凡諸卑幼,事無大小,毋得專行,必咨稟於家長。
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記而佩之,時省而速行之,事畢則返命焉。
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則和色柔聲,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許,然後改之。若不許,苟於事無大害者,亦當曲從。
若以父母之非,而直行己志,雖所執皆是,猶為不順之子,況未必是!
司馬光在家訓中,教導家中子孫說,在家裡不論年紀大小,不論什麼大小事,不能自己想到就做,要先稟告家長後再決定。父母親交待的事,要用筆寫下來,帶在身上,時常提醒自己儘速完成,辦完事也要向父母親稟報一聲。
父母交待的事如果不可行,要用好臉色好語氣,把是非利害婉轉地告訴父母,等到父母答應了,然後才改變方式去做。父母親若執意不肯改,而事情也沒什麼大礙,不妨曲順親意去做。如果認為父母的想法不對,就照自己的意思一意孤行,雖然自己的想法沒錯,仍是不孝順的人,何況自己執著的想法未必是對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