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261期
唯識三十頌研究---其二十五(智果)
●智果
第八識行相廣說(續一)
古印度之唯識家,對於吾人心、心所之認識作用,有四種主張,所謂「安難陳護,一二三四」,即安慧論師之一分說,僅立自證分;難陀論師之二分說,立見、相二分;陳那論師之三分說,立見、相、自證三分;護法論師之四分說,立見、相、自證、證自證四分。上來一分說與二分說,皆已略釋竟,今續研三分說:
三、陳那三分說
陳那論師為印度「新因明學」之鼻祖,梵語陳那,義譯為域龍,或大域龍,秋篠記云:「具有梵音,應言摩訶陳那伽,北云大域龍,謂由菩薩德雄辯捷,立破自在,其猶龍故,五印度域,莫敢抗者,故稱大域龍。」陳那論師在佛滅後一千一百年之頃,出於印度安達羅國,作因明正理門論,改古因明五支作法(宗、因、喻、合、結)為三支作法(宗、因、喻),因明學始底定完成,世稱此三支作法之因明為「新因明學」(近似西洋論理學之三段論法)。
陳那論師對吾人心心所之認識作用,建立見分、相分及自證分,世稱三分家,今即簡介之:
(1)先明小乘偏義
(2)次申大乘正說
(3)後正立三分說
今先明「小乘偏義」,偏者,不圓融之意也。何以小乘家之說法偏而不圓耶?成唯識論卷二云:「執有離識所緣境者,彼說外境是所緣,相分名行相。見分名事,是心、心所自體相故。」意思是說小乘家執著,離開心識之外有所緣之境,彼說此心外境是所緣相分,也稱之為「行相」,所謂「相分行相」(述記云:「心外之境是所緣,心上有似所緣之相,名行相」)。至於「見分」稱為「事」(事,即自體也),因為見分是心、心所之自體相故。即心、心所之自體(見分)生起作用,緣慮心外之境,即完成認識之功能,因此小乘家以為心、心所只能外緣,不能自緣(或「返緣」)。
次申「大乘正說」,正說者,能摧破眾生之煩惱,令眾生反邪歸正也。大乘唯識家如何說耶?成唯識論卷二云:「達無離識,所緣境者,則說相分是所緣,見分名行相。相見所依自體名事,即自證分。」意思是說大乘家通達離開心識之外,無有所緣之境。故大乘家謂「相分」(內境)是所緣,能緣見分,稱為行相。(與小乘家謂「相分」為行相,大不同也)。易言之:吾人心、心所之上有能緣及所緣二相,此二相所依之自體事,即名為「自證分」——自,自體也;證,證知也,即此一分心識能證知自己之認識活動也,此即大乘家以為心識能自緣也!(按:小乘家不立「自證分」,故心識不得自緣!此即大小二乘主張最大不同處!)
或有問難:「刀不自割,如何心能自緣,別立自證分耶?」
論師答曰:「此(自證分)若無者,應不自憶心心所法,如(見分)不曾更境,必不能憶故。」意思是說假若沒有「自證分」證知「見分」緣「相分」之作用,吾人應則不能憶念自己已滅之心心所法之認識作用!何以故?如現行色,若曾被見分緣者,後時必能記憶之,若不曾被見分緣者,後時必不能記憶也!因為能緣見分,於過去時及現在世,只是向外緣慮相分,不曾自己緣慮從前已滅之心!已成之心,既已過去,今時之見分,有何所以能自憶持?既然今時之心心所法,能自記憶已滅之心心所法之認識活動,證明從前有一分心識(名曰「自證分」)在緣慮「見分」,並證明「見分」緣「相分」之作用,且作為此一認識活動之「量果」,故今時吾人能自記憶過去已滅之心心所法之認識作用!
後正立「三分說」,成唯識論卷二云:「然心、心所一一生時,以理推徵,各有三分。」上文中「各有三分」,謂一一心王,一一心所,皆有三分,非心王、心所共只三分也。此即陳那論師依經立理,諸論共同也。
問:「何須立三分?」
答:「論云:所量、能量、量果別故,相見必有所依體故。」意思是說,「所量」是相分,(指被測度量知之對象),「能量」是見分(指能夠用以量知者)「量果」是自證分(指所量知之結果)。如以尺丈量物時,物為「所量」,尺為「能量」,解數之智為「量果」也。若尺量物,無有結果,量物何益?故心等量境,亦復如是,亦須建立三分,若無「自證分」,則相、見二分,無所依自體故,即成為別體,心外有境矣!
今論云「有所依體故」,則相、見一體,離心無境矣!故宗鏡亦云:「若無自證分,即相、見亦無,若有二分,即須定有自證分。自證分喻牛頭,二角喻相、見二分。」
最後陳那論師引其所著之集量論重頌曰:
「似境相所量,能取相自證,即能量及果,此三體無別。」意思是說:唯識所現,似有實無之外境相分,即是所量。能執取境相之見分,即是能量。相、見二分所依之自證分,即是量果。今此三種,體是一識,不離識故,說之為「唯」。(可見離心別無境矣!)但功能各別,故說為三。
以上三分說已略釋竟。
補白:
晝則勤心修習善法 無令失時
初夜後夜 亦勿有廢
中夜誦經 以自消息
無以睡眠因緣 令一生空過 無所得也 ──佛遺教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