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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266期
唯識三十頌研究---其二十九(智果)
●智果

第八識所緣廣說(二)
    上回雖已說「異熟識」中共相種成熟力故,變似器世間相,然而是誰之「異熟識」變耶?為聖為凡?為此趣為他趣?為自界為他界?為自地為他地?為唯自變為他亦變?今當更進一步追究之。成唯識論卷二載,護法菩薩假敘三計,如表:(見p8左上)
異熟識變
第一師——一切有情共變
第二師——現居當生者變
第三師——於身有用即變(正義)
以下即分別說明之。
(甲) 第一師主張「一切有情共變」 
    依據——立世經第二卷云:「一切有情,業增上力,共所起故。」文中「一切」二字通指凡、聖;「有情」二字則通指自界地、他界地,己身、他身等五趣有情。謂器世間相,乃由一切凡聖、五趣有情,由於業之增上力,令彼等第八識中所合藏之共相種成熟力之所變現者也。
(乙)第二師主張「現居當生者變」
(一)斥前非——斥第一師之主張,有三種過失:
    (1)聖應變穢失——即佛等淨識,應變穢土之失,謂諸佛菩薩,第八淨識,雜穢種子,久已亡失,若為度化眾生,權巧變現穢土則可(如娑婆世界),若言實變穢土,則無有是處!何以故?穢種已亡,如何變穢?
    (2)凡應變淨失——即異生垢心,應現淨土之失,謂一切異生之第八識,雜染種子充滿,若承佛菩薩神力加被,變現淨境則可(如西方極樂世界),若言實變淨土,則亦無有是處!譬如凡夫見靈鷲山,仍是丘陵,即知凡夫不變淨境。
    (3)無因變下失——又諸聖者,厭離有色,生無色界,將來必不下生,變此下土,復何所用?
(二)申自義
    (1) 由現居此土,且造業相同之有情異熟識,共同變現此器世間相。如此則無「聖應變穢失」及「凡應變淨失」。
    (2) 由未來當生此土,且造業相同之有情異熟識,共同變現此器世間相,如此則無「無色界」之聖者,變現下土之失!然而「未來當生此土」者,有二說皆通:
    1次生者變,遠者不變。
    2隨其凡聖,可生者變。
    由此則無「成劫」之時,先器成過(即無有「器界」較「有情」先成立之過失),以「上界」有情當生者變故。
       (三)會經文
    初師引立世經言:「一切有情共變」云云,「一切」二字,乃依「少分」而說,即指一切造業相同之有情,皆可共變現此器世間相,若業不同者,即不能變!
    按:「一切」有二種:
    1名字一切——即少分一切。
    2實一切——「一」以普及為義,「切」以盡際為義。
    經言:「一切有情」者,指名字一切(少分一切),非指實一切也。如說「一切人共見此物」,單指此界之人見,非他方世界之人亦能見之。
(丙)第三師主張「於身有用即變」
         (一)斥前非——斥第二師之主張,有三種過失:
    (1) 器壞無因失——若言器界定屬現居、當生者變,器界將壞時(即三災毀壞世界之時期,有情世間首先破壞,器世間亦隨之破壞),必無現居、當生者,則此將壞之器世間,是誰異熟識變耶?
    (2) 已厭無用失——又諸異生,厭離有色而生無色界者,後雖當生,然現在無有色身,預變無用也!又生無色界,劫數長遠(如生有頂天,壽八萬劫),下土數經三災,預變二下土(欲界、色界),此復何用?
    (3) 有身無益失——若二師救云:「無色無身,不變可爾,色界有身,豈不變耶?」答云:「欲界色界異生,即令有色身,但與異地之器界比較之,粗細不同,不相依持,且上下懸隔,此識變為異界器界,亦何所益?異地身不能受用,變亦無用也!」
       (二)申自義(正義)——「於身有用即變」
    謂所變器界,本為有情正報,依持受用,故於身可有持用,便變為彼,若身不能用,變之無益。
    由斯義故,若此土「雜居地」人,設生他方「雜居地」,彼識亦得變為此土之「雜居地」,餘地例然!
    總之,第三師主張:非僅此土現居各各自地者,其異熟識能變此土之各各自地器世間相,甚至他方世界現居各各自地者,亦能變此土之各各自地器世間相。又絕非異地當生者變,而是各各自地當生者變!
    由各各自地有情變此器界,無過失故,器界將壞時,及初成時,雖無有情,而亦現有器界!
    問:他方彼識變此器界,相去懸遠,云何於身有依持用耶?
    答:喻如北方人,置南方產業,雖非現居,而亦得有受用義故。當知第三師云:「於身有用即變」者,非謂「現身」即得持用,言「可持用」者,非言「即得」。現雖無用,身若往彼,可得持身,故須變作。且如此方欲界異生,設往他方欲界,亦得持身,以業同故,以粗細等,不懸隔故。
    地藏經觀眾生業緣品第三載地藏菩薩對佛母摩耶夫人言:墮入無間地獄之眾生,受苦時間,極為久遠,所謂「動經億劫,求出無期。」意即凡夫業力甚大,能敵須彌,能深巨海,能障聖道,故一動即成地獄億劫之壽,即欲求出,恐恩赦之無期也。「億劫」之劫,指大劫也,世界成壞一次,謂一大劫,今言「億劫」則世界成壞億次,五逆眾生墮入地獄時劫之久遠可知!
    疑曰:地獄既在閻浮洲下,劫火(壞劫之火災也,「劫火洞然,大千俱壞」)壞初禪時,地獄先壞,罪人又藏何處?
    答云:地藏菩薩言:「此界壞時,寄生他界,他界次壞,轉寄他方,他方壞時,展轉相寄,此界成後,還復而來。」科注釋此段經文云:火災起時,罪業未滿者,寄他界受之。
    又疑:他界亦有火起,不審又置付處?
    答云:倘他界以次而壞,則又轉寄他方不壞獄中。
    又問:又所寄處,火災又起,更何所寄?
    答云:倘他方火災亦起,仍前展轉,寄不壞處!
    又問;若此世界復成,所寄罪人,還來此間不耶?
    答云:此界既成,自然還來大獄受苦:(按此據罪未畢者說。若長阿含云:「火災起時,從地獄死,皆生人中,修第二禪,從人中死,皆生光音天(色界第二禪之第三天),水風二災亦然。」此據罪已畢者說。)
    由以上所引地藏經文可知:此土無間地獄,不但此土無間地獄眾生之異熟識能變,而且他方無間地獄眾生之異熟識亦能變,他方無間地獄眾生變此土無間地獄已,雖非現居,而亦得有受用之義,當他方世界毀壞時,他方世界無間地獄眾生,即可轉寄此土之無間地獄受罪報故。
准此唯識教理,亦可知:
   1此土眾生信願持名,消伏業障者,其第八識變西方「凡聖同居淨土。」
   2此土眾生信願持名,見思斷盡者,其第八識變西方「方便有餘淨土。」
   3此土眾生信願持名,豁破一分無明者,其第八識變西方「實報莊嚴淨土。」
   4此土眾生信願持名,持到究竟處,無明斷盡者,其第八識變西方「常寂光淨土。」    此即第三師義,謂眾生於各各自地中,彼等之第八識各能變他方(今特指西方)各各自地。
雖非現居,而亦得有受用之義,他日往生他方(今特指西方),即生於各自所變之地中,即:
   1信願持名,消伏業障,帶惑往生者,即是「凡聖同居淨土」。
   2信願持名,見思斷盡而往生者,即是「方便有餘淨土」。
   3信願持名,豁破一分無明而往生者,即是「實報莊嚴淨土」。
   4信願持名,無明斷盡而往生者,即是「常寂光淨土」。
    總之:西方四土莊嚴,不但是阿彌陀佛之第八淨識所變,而且也是十方修持念佛法門眾生之第八識所變,然隨其念佛功力之淺深,而分四土。此即蕅祖彌陀要解云:「佛心生心,互為影質,如眾燈明,各遍似一。」佛心生心,所現四土莊嚴,似一不分,亦是各各莊嚴,無壞無雜,互不相礙,此即唯心莊嚴,事事無礙之境也。
(丁)結論
誰之異熟識變此器世間相?上來三師之主張各異,茲已分別略釋竟。
    第一師主張「一切有情共變器界」,過於寬泛,不切實際,有三過失,如前述可知。    第二師主張「業同之有情共變器界」則可,然約現居此土者變則太狹,又約異地當生者變則不適當,亦有三過失,如前述可知。
    唯第三師主張「於身有用即變」,寬狹得中,且與契經相應,又無前二師之過,故可奉為正義也。
補白:
祖師十信
一信生必有死  二信人命無常  三信輪回路險
四信苦趣時長  五信佛語不虛  六信實有淨土
七信願生即生  八信生即不退  九信一生成佛
十信法本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