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269期
唯識三十頌研究---其三十二(智果)
●智果
◎第八識所緣行相不可知
上來已將初能變識之「所緣」(即「執受處」三字)、「行相」(即「了」之一字)皆已釋,竟今當略說「不可知」三字。頌文謂:「不可知執受處了」,即「不可知」三字,乃在說明初能變識之「所緣」及「行相」微細難測也。
所謂「不可知」約有二義:
(一)、初能變識之能緣見分行相,難可了知。論云:「謂此行相極微細故,難可了知。」
問:「云何此識能緣之行相難可了知?」
答:「譬如在滅盡定中,一切恆行心心所皆滅,但仍有第八識,第八識之行相豈不難知也哉!」茲立量如下:三支比量:宗-滅盡定有第八識。因-有情攝故。喻-如有心時。
既入「滅盡定」人有第八識,入「無想定」及「悶絕」、「重眠」等位,當然也有第八識在執受根身,第八識之能緣行相豈不細微難知乎!
(二)、初能變識之所緣相分(指五淨色根,及諸種子),亦甚微細,又此識所緣相分(指依報世間),廣大難可測量,故名不可知。論云:「或此所緣內執受境,亦微細故。外器世間,量難測故,名不可知。」
問:「器世間相廣大難知,言廣大者,其相何?」
答:論云:「設生他方自地,彼識亦得變為此土。」述記釋曰:「同現居身,他三千界所依之處,說名當地。彼當地一切有情,皆能變之,非唯一三千界變,亦非異地當生者變。欲界欲界同,乃至上亦爾。(意思是說:欲欲同變,色色同變,無色無色同變也)。」由此可知:譬如此土雜居地之有情之初能變識,不僅能變此土之雜居地,亦能變他方世界之雜居地,餘地之有情例然,故謂此識所緣之外器世間相,廣大難可測量也。
◎心所相應門
成唯識論以十門分別初能變識,前已說五門(即1自相門2果相門3因相門4所緣門5行相門),今當續說第六門曰:「心所相應門」。
問:「此識與幾心所相應?」
答:頌曰:「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
頌文句解:常:恆常。與-共同。觸-三和。作意-警覺。受-領納。想-取像。思-造作。相應-時依同,所緣事等。
茲分三段研究之:
初解「常」字義。
次別解「五所」。
後釋「相應」義。
今初解「常」字義,論云:「阿賴耶識,無始時來,乃至未特,於一切位,恆與此五心所相應。」意即第八識從無始劫以來,一直到十地金剛道前,在九法界中,不論是聖凡、升沈、定散、世出世間等一切位中,恆常與觸等五心所相應,何以故?以此五心所是「遍行」心所攝故,遍行心所者,具「四一切」故,所謂1遍於一切性2遍於一切地3遍於一切時4遍於一切心。以上釋頌文「常」字義已竟。
次別解「五所」,解釋「觸」心所,分科如下:(請參考表,略)
欲解「觸」心所,先當明其正義:
乙一、明正義
丙一、正明
論卷三云:「觸謂三和,分別變異,今心心所觸境為性,受想思等所依之業。」意即:所謂「觸」就是當根、境、識三法和合,不相乖違時,在此三法之上,皆有順生一切心所之功能,「觸」心所有類似彼三法和合時,順生一切心所之功能,並能令一切心、心所與塵境接觸,此為「觸」之體性(即「觸」之親用也);又受想思等一切心所,都依「觸」心所而起,此為「觸」之業用(即「觸」之疏用也)。
丙二、轉釋
先釋「觸」之「性」,又分三:
丁一、性
戊一、釋三和
何謂「三和」?論云:「謂根、境、識,更相隨順,故名三和。」意即所謂「三和」就是根、境、識三法,不但不相乖違,而且是互相隨順,依「根」取「境」生「識」,如此交涉,故名「三和」。若識不生,根境或起,名為乖違,如耳根、香境、眼識,三法乖違,不名三和。
「觸」由二義故,亦名「三和」,二義者何?
一、觸依彼生─「彼」指根、境、識三法。觸依三法和合而生,經云:「三和生觸」,「三和」是「觸」之因。故「觸」亦名三「和」。
二、觸令彼合─彼三法由觸得合,即「三和」是觸之果。
由此二義,觸亦名三和。
問:「境」在未來,「根」住過去,「識」居現在,「觸」如何令彼三法和合?
答:令相隨順,根為依境為取,識為二所生,即名「三和」,豈是和合三法,令住一處,方名「三和」?
戊二、釋分別變異
己一、正釋分別變異
庚一、釋變異
何謂「變異」?論云:「三和合位,皆有順生心所功能,說名變異。」意指:此根、境、識三法,居種子時,及未和合前,皆無順生心所之作用,於三法和合之位,功能乃生,既與前味,說名「變異」。
庚二、釋分別
何謂「分別」?論云:「觸似彼起,故名分別。」謂「觸」心所之上,有類似彼三法和合之位,順生一切心所之變異功能,故名為「分別」。「分別」即「領似」之異名,如子似父,名分別父。
以上分釋「分別」、「變異」,今再合釋「分別變異」,此即顯示根境識三法和合之位,有順生心所之功能,名為「變異」,此「觸」心所,亦有順生心所之功能,領似彼三法,是故名為「分別變異。」
以上己一、正釋「分別變異」竟。
己二、通妨
問:「觸既有分別三法和合位之功能,名分別變異?云何集論等,但說分別根,不言境、識耶?」
答:根引觸勝,識、境則劣,舉勝該劣,故但說根。
問:何故三和,唯根獨勝?
答:1由主故,有殊勝能,名之為主。
2由近故,能近生心、心所故。
3由遍故,不唯生心所,亦能生心故。
4由續故,常相續有。
「識」雖為主,近生心所,不自生心,故不遍,有間斷,故不續。
「境」非主故,亦非近故,雖遍能生心、心所,亦不相續,以識生則境生,識滅則境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