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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272期
印祖道風---靈巖芳規(明倫社)
●明倫社

印光大師為蘇州靈巖山寺立有五條芳規,內容如下:
    一、住持不論是何宗派,但以深信淨土,戒行精嚴為準;只傳賢,不傳法,以杜法眷私屬之弊。
    二、住持論次數不論代數,以免高德居庸德之後之嫌。
    三、不傳戒,不講經,以免招搖擾亂正念之嫌;堂中雖日日常講,但不招外方來聽耳。    四、專一念佛,除打佛七外,概不應酬一切佛事。
    五、無論何人,不得在寺收剃徒弟。
    五條有一違者,立即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