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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276期
讀易散記---坤卦六爻(本社)
●本社

**上六,龍戰于野,其血玄黃。
    荀氏爽注:「消息之位,坤在于亥,下有伏乾。為其兼于陽,故稱龍也。」
    消息卦義,坤陰消陽,消至上六,乾陽不見,而成純坤,時為十月,斗建在亥。亥居西北,就方位言,西北是乾卦所居之位。所以李氏纂疏說:「坤于消息在亥,乾于方位在亥。故云,坤位在亥,下有伏乾。乾居西北廣莫之方,故稱野。坤陰至上,與乾陽戰于西北亥方,故曰龍戰于野。」「為其兼于陽」是李氏鼎祚集解本文言傳文,王輔嗣注本則是「為其嫌于無陽。」姚氏配中說:「龍、陽,謂伏乾。戰,言陰陽相薄也。
    干令升注:「陰在上六,十月之時也。爻終于酉,而卦成于乾。乾體純剛,不堪陰盛,故曰龍戰。戌亥,乾之都也,故稱龍焉。陰德過度,以逼乾戰。」
    就消息而言,坤為十月卦,十月建亥。就八卦六位圖而言,坤上六所納的干支是癸酉,所以說:「爻終于酉。」坤由消乾而成卦,所以說:「卦成于乾。」但是乾體純剛,不堪盛陰來消,陰陽相薄,故說龍戰。戌亥在西北,乾是西北之卦,乾鑿度說,乾制之於西北方,位在十月,而漸九月,居於戌亥之間。所以干氏說:「戌亥,乾之都也。」上六在亥,是陰氣勢力直達乾都,故說:「陰德過度,以逼乾戰。」
    王輔嗣注:「陰之為道,卑順不盈,乃全其美。盛而不已,因陽之地,陽所不堪,故戰于野。」孔氏正義說:「固,為占固。陰去則陽來,陰乃盛而不去,占固此陽所生之地,故陽氣之龍與之交戰。即說卦云戰乎乾,是也。戰於卦外,故曰于野。」
    九家易說:「血以喻陰也。玄黃,天地之雜,言乾坤合居也。」惠氏棟說,「文言曰,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如血喻陰也。乾鑿度曰,乾坤氣合戌亥,故曰合居。」
    何氏楷就爻變解釋:「此本卦主爻也。變艮,為剝。陰陽互藏其宅,成功者退,將來者進。當六陰閉錮,陽道窮而不能達,則必爭。」又說「又上六變陽,本非龍,而似龍,故能與之戰。鄭康成謂上六為蛇,得乾氣雜似龍,是也。其血者,上六之血也。氣,陽也。血,陰也。陰傷,故言血,無與陽事。玄者暫變為陽之色,黃者本質為陰之色,雖變為陽,而質則陰,故其血雖玄而猶黃也。此固以陰陽之勢言,實借為臣疑于君之戒。卦變為剝,亦陰剝陽之象。」
    象傳說:「龍戰于野,其道窮也。」
    後漢書朱穆傳:「穆推災異奏記,以勸戒大將軍梁冀曰,易經龍戰之會,其文曰,龍戰于野,其道窮也。謂陽道將勝,而陰道負也。」惠氏棟說:「陰窮於上,故云負。陽復於下,故云勝。終亥出子之義也。」
    十二月消息,坤為十月卦,復為十一月卦,坤至上六,陰道已窮,一陽始生於下,內卦為震,是即地雷復,於是陰終竟於十月,陽復出於十一月,十月建亥,十一月建子,是為「終亥出子」之義。
    上六,陰氣充盈,逼得伏乾出戰,戰則陽勝陰敗,終亥出子。陰氣如此強盛,不料一戰即敗,是何道理,此即孔子所說的:「其道窮也。」窮字,說文作極字講。凡事到了極處,就叫做窮。此處陰氣盛極,就是陰道已窮,已無更盛的餘地了。然而當局者迷,猶以強盛自傲,目中無陽,那有不敗之理。聖人說一個窮字,無非教人迷途知返,窮而能愛,變始能通。讀易讀到這裏,此一窮字,不能忽略。
    文言傳說:「陰疑於陽,必戰。為其嫌於無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
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
    王輔嗣注:「辯之不早,疑盛乃動,故必戰。為其嫌於非陽而戰,猶未失其陰類,為陽所滅,猶與陽戰而相傷,故稱血。」孔氏正義:「此一節明上六爻辭。陰疑於陽必戰者,陰盛為陽所疑,陽乃發動,欲除去此隆,陰既強盛,不肯退避,故必戰也。」
    周易姚氏學:「嫌,讀如別嫌疑之嫌。坤下實有伏陽,而自初至上,陽氣不見,有無陽之嫌 ,故特稱龍以表之,言其實有陽也。」
    荀氏爽注:「實本坤卦,故曰未離其類也。血,以喻陰順陽也。」李氏纂疏說:「陰與陽戰于亥,戰極則下出于子,變而從陽。然上實坤卦,猶未離其陰類,故稱血焉,以陰能順陽也。」
     這一節文言傳文,即是孔子解釋上六爻辭。陰疑於陽必戰,至故稱龍焉,解釋「龍戰于野。」猶未離其類也,至天玄而地黃,解釋「其血玄黃。」
    孔氏正義:「釋其血玄黃之義,莊氏云,上六之爻,兼有天地雜氣,所以上六被傷,其血玄黃也。天色玄,地色黃,故血有天地之色。今輔嗣注云,猶與陽戰而相傷。是言陰陽俱傷也。恐莊氏之言非王之本意。今所不取也。」
**用六,利永貞。
    何氏揩說:「此所謂坤之乾也。爻義與用九同,蓋主上六一爻言之,陰極則變陽矣。但陰柔恐不能固守,既變之後,唯長永貞固,不為陰私所用,則亦如乾之無不利矣。凡曰貞者,主正而不主變,同六之利永貞,自其變後而言,謂陰變為陽,則小變而大,慝變而淑,故利在於不復變也。」又說:「不能用九,故至於亢。不能用六,故至於戰。惟見群龍無首,利永貞。此用九用六之道也。」
    象傳說:「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何氏楷說:「陽為大,陰為小,如大過小過之類,皆是以陰陽而言。終指上六,上六變,則陰皆變陽矣。所謂以大終也,言始小而終大。」
    用六,即是陰窮能變之義,變則陰變為陽,陽明之德出現,順陽成事,一切嫌疑自然化為烏有,怎麼會有戰爭,所以孔子讚美:「以大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