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276期
常禮舉要選載---慶弔(一)
●明倫雜誌社
一、參加吉禮,不談衰喪話,不戚容,不啼泣。
吉禮是指祭祀、嫁、娶、結婚和作壽等喜事。在參加這些世間吉祥事的場合中,不要談衰喪話,人家在辦喜事,你卻在那裏哀聲嘆氣,大談悲苦愁悶之事,想想主人作何感想?也不滿臉愁容,或在喜事場中,哭哭啼啼,惹人厭嫌。
二、居喪不參加吉禮,只送儀物。
居喪,是家中有喪事,在百日內,起碼七七,四十九天中,不參加親朋好友的婚、嫁、喜慶等吉禮。對方送紅帖來,喪家只送儀物即可。並在紅包套的邊上,寫上「制」字,或「從吉」二字,表示自己居喪中,人家有喜事,我們從之,禮到人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