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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286期
開佛店(鞭鼓生)
●鞭鼓生

雪公言:「誰真信佛,誰了生死。開佛店的人,只會入地獄。」
    開佛店,聽來多麼令人赭顏,這是表裏不一的行徑啊!世間的法令,有的罪過可用罰鍰來抵消。然而佛門中講的因果是通三世,各人所造的業力,是無法用c金錢來交易酬償的啊!再說,在這充滿功利,向錢看齊的滾滾紅塵,清淨之地的佛門,若也以捐款的多寡,來論定尊卑,那就大大的沾污了佛法,並且誤導眾生了。
    雪公在世,一再叮囑弟子:「施主一粒米,大如須彌山,今生不了道,披毛帶角還。」還說自己的錢,可以丟在河裏沒關係,施主捐的錢,一分錢,要當十分用。並且買磚的錢,不能拿來買瓦,買瓦的不能挪來買磚。佛門,是以戒定慧來修繕心性的地方,施主的一分一釐,都是為修行人了生脫死,所以受者必得要十分戒慎恐懼,白花花銀子的背後,是有因果要背負的。反之,張掛起佛堂的幢幡,敲打起法門中的器物,假修行之名,向徒眾斂取錢財,這販賣佛法,欺誆眾生的行為,就是名符其實,令人唾棄的開佛店了。
    印祖說:「富貴迷人,可畏之至,平常人,手中或有轉交之錢,尚非己物,則心念便變,而為諸惡。況真有大數,而不變其心者,能有幾人?」
    財帛動人心,所以與色、名、食、睡,同列為地獄五條根。在佛門中轉接錢財,心都會被財氣所染濁,更何況存心偽飾,巧詐眾生的開佛店者呢?當然只有下地獄的份。
    當今是個多金的社會,也是腐蝕人心的社會,身為佛教徒,有財力者,當心存無漏布施,萬萬勿將甚深微妙的佛法,當作糟粕般地踐踏,也絕不挾大施主之威名,在佛門中自高自重。而大眾既開出世大法,更當戒定嚴飾,三業清淨,愷悌慈祥,讓有緣者,咸受感化。這是以德行來護教護法,也是不論有錢無錢的佛教徒,要勉力前行的菩提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