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293期
唯識三十頌研究(五十五)(智果)
●智果
⊙第二能變識──伏斷門(續)
(甲)前言
染污意伏斷位次
伏斷門
安慧等明三位染淨俱無
染淨意有無之諍
護法等明三位無染有淨(正義)
討論第七末那識之伏斷位次,論文分二科,如右表可知。前一科,上回已略釋竟,謂染污意「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
今續研次一科「染淨意有無之諍」,即在三位中,染污意與清淨意有無之問題,古印度十六論師中,有安慧及護法二派見解不同,如前表可知,今即分別說明之。
(乙)安慧等明三位染淨俱無
安慧師等以為只有「煩惱障相應末那」(即染污意)沒有「所知障相應末那」,師等並解釋對法論(無著菩薩造)等聖教言「三位無」者,即是指阿羅漢、滅定、出世道三位,斷「煩惱障」已即無第七識體。師等認為:若有「清淨末那」,則對法論等即不應言「三位無」,安慧而應言「三位有」。今聖教既言「三位無」,則成佛時,無第七末那識,唯餘七識轉識成智耳。
安慧師等又引顯揚論(無著菩薩造)卷一云:「末那恆與四惑相應」四惑者,我癡、我見、我慢、我愛也。顯揚論只說有「俱生我執相應末那」,未說「俱生法執相應末那」,可見「三位體無」!
安慧師等又引攝大乘論(無著菩薩造)卷上云:「此識是餘煩惱識依止」即是說此末那識是前六識之「染依」,未說「淨依」,可見無「清淨末那」。憑以上所引聖教,可知末那識於「三位體無」!
上來略說安慧師等明三位染淨末那俱無。
(丙)護法等明三位無染有淨(正義)
先斥前師說三位染淨末那俱無,違背教理也。
(一)標違教理
違教──解脫經(諸不入四阿含者之總名)云「出世末那」實有。如彼頌言:「染污意恆時,諸惑俱生滅,若解脫諸惑,非曾非當有。」意思是說:有一種染污意,從無始以來,即與四根本煩惱(癡、見、慢、愛),恆俱生滅,假若能斷除煩惱的「對治道」(又叫「無間道」)生起時,此染污意便遠離一切繫縛,獲得解脫,成為清淨末那(或叫「出世末那」)如上所引頌可證知「出世末那」實有,前師說「三位無末那」者,便是違教。
又瑜伽六十三卷記載:世尊說有「出世末那」,能遠離顛倒思量,能正思量無我相。可見末那通於染淨也。
違理──即安慧師等說無清淨末那則違背因明學之推理法則矣!何以故?因「染污意識」既以「染污末那」為「俱生不共依」(「俱生」者,能依、所依俱時而有也;「不共依」者,唯一識依。非餘識依也)同理:「清淨意識」亦應以「清淨末那」為「俱生不共依」,如下三支比量可知:
宗──淨意識定有淨末那為俱生不共依
因──轉識攝故
喻──如有染時意識
安慧師等若執唯有染污意,無清淨意,豈不違理!
(二)釋違教理
違瑜伽
違聖教 違顯揚
違本論
⊙違瑜伽
瑜伽論五十一卷載:「藏識決定恆與一識俱轉,所謂末那;意識起時,則二俱轉,所謂意識及與末那;若五識中,隨起一識,則三俱轉,乃至或時頓起五識,則七識轉。」
如左表可知:
七八二識或起恆時轉(轉緣恆具故)
八識 第六識──多時轉(五位不起故) 一識 或起一 二識 或起二 三識 前五識──少時轉(轉緣多缺故) 或起三 藏識與 四識 俱轉 或起四 五識 或起五 六識 七識
行者若住「滅盡定」時,已滅前六識不恆行心、心所,及第七恆行心、心所染污一分,此時若無「出世末那」,藏識應無識俱,如此便違瑜伽所言「藏識決定恆與一識俱轉,所謂末那」矣!
又行者若住「出世道」時,必以意識作無漏觀,故起無漏淨意識,爾時,若無淨末那為俱生不共依,則藏識應唯一意識俱,如此便違瑜伽所言「意識起時,藏識則二俱轉,所謂意識及與末那」矣!
以上瑜伽論意,即顯「滅盡定」、「出世道」二位有「清淨末那」。
⊙違顯揚
顯揚論卷一載:「意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還緣彼識,我癡、我愛、我、我所執、我慢相應;或翻彼相應,於一切時,恃舉為行;或平等行,與彼俱轉,了別為性。」
上文中說有三種末那:
人我執相應末那──末那識緣藏識起人我執,與四惑相應(染)
法我執相應末那──末那識緣異熟識起法我執,與我慢恃舉相應(不染)
平等性智相應末那──末那識緣無垢識,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不染) 以上顯揚意,即顯「末那」通於「染」與「不染」。安慧師等謂末那唯染,則違聖教! ⊙違本論
安慧師等依本論頌曰:「阿羅漢無有」便謂阿羅漢果位永無有染污意,即無第七識體。若然則應由前頌言:「阿羅漢位捨」謂阿羅漢果位,捨棄藏識已,便無第八淨識!
今安慧師等既不言「非無第八識淨識」(無垢識),此云何言「無出世末那」耶? 總之:對法論等聖教言「三無位」者,但無「染污末那」,非無「清淨末那」也。上來略釋安慧師等之說,違聖教已竟。(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