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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296期
言色相和好作伴(陳海量)
●陳海量

佛說:「言色相和,無相違戾」,這是夫婦間精神生活的要素。雙方的言語能夠和軟,面色常帶笑容,那感情還會違戾麼嗎!
    「體諒」,在夫婦間也是很重要的。倘不肯體諒,互相批評指摘,那言色就不能夠相和了。批評是破裂感情的礁石,天臺人有句諺語:「耳朵要好話聽」,批評會引起對方的惡感,以為你在輕視他,譏笑他。於是來一個反唇相譏,或者惱羞成怒。彼此都發火了,這豈不是自討苦吃嗎?
    對方倘有錯誤,要糾正他時,切忌率直;要婉轉地用商量的口吻,貢獻意見。對方倘有長處,要給與真誠的欣賞和稱讚,而且要常常稱讚。華嚴經裏說:「常作潤澤語,柔軟語,聞者喜悅語,善入人心語,風雅典則語。」,不可作「麤獷語,苦他語,令他瞋恨語,如火燒心語,能壞自身他身語」。我們出言吐詞,要時時自己省察,要說「應作語」而不說「不應作語」。
    「修行」是修改行為。我們若是決定意志「修行」,就得先從言語上修改起,能夠做到「言色相和」這一步,夫婦的同居生活,便會常在和煦春風之中了。(摘自建設佛化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