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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月刊第297期
論語簡說(十一)(子圓)
●子圓

學而第一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有子說:「禮節規矩的運用,重要在自然溫和。從前聖王治民,先制訂禮節規矩,讓人民遵行,達到自然溫和,這樣最為完美,所以不論小事大事都是依照禮節規矩去實行。但是也有行不通的地方,就是只想要自然溫和,卻不願意用禮節來節制,而失於放蕩無拘,這樣,事情也是行不通的。」
    「禮之用,和為貴。」禮,任何場所都有一定的規矩限制,一言一行,講究恭敬不隨便。禮節的學習,必須不斷的練習,由勉強成為習慣,習慣而成自然,才算達到美好的境界。民國初年前後,即使沒有讀過書的鄉下人,對人也很有禮貌。在家庭內,從小注重小孩的「禮節」教育,日久天長自然養成溫和有禮。
    「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先王」是指從前具備聖人德性的帝王。「斯」是「此」的意思,所指的是「禮之用,和為貴」這個原則。中國古來稱為「禮儀之邦」,禮節規矩的制訂,必須由全國領袖──天子來制訂,如果天子缺乏聖人的品德學問,就無法制訂出合情合理的禮節規範。禮的內容雖然隨著時代不同,而有增減變化,但是原則是不變的──以達到自然溫和為最完美。
    弟子規說到:「出必告,反必面」教導小孩從出門和回家,一定先告知父母,養成習慣,長大成人了,自然做得很好而不勉強。父母並以身做則,給孩子好的示範,整個「禮節規矩」的薰陶,在家庭就自然形成了。
    「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如果「和」重於「禮」,就會喧賓奪主。「和」是賓,「禮」是主,不可一味求和而無「禮」,這樣「無禮的和」是失去原則的和稀泥,達不到「禮節」所要呈現的完美境界。
    三國時代,魏國嵇康擔任中散大夫,文學造詣很深,最喜愛老子、莊子的學說,尊崇自然虛無,本身放蕩形骸,認為傳統的禮節規矩是束縛而不肯遵守,飲酒也無所節制,以此為自在逍遙。當時他和六位同好,被稱為「竹林七賢」,影響當時的風俗,社會彌漫一股頹廢的風氣。有一次,中書侍郎鍾會聞名來拜訪嵇康,嵇康見到他來蹲坐不起,然後只顧做他鍛鐵的事情,無視於客人來訪。鍾會離去後,一直懷恨嵇康的無禮傲慢。嵇康曾批評古代的聖王成湯、武王,又輕視傳統禮法,大將軍司馬昭聽到非常生氣,加上鍾會借機述說其罪狀,司馬昭於是將嵇康殺掉。這就是行為舉止,超越「禮」的規範所引來的殺身之禍,值得我們借鏡。
    今日社會講求活出自己的風格,縱情於物質的享受,對於團體的規範,及禮節,常視之為拘束及限制,因此常有抗爭及脫序的現象產生。殊不知禮節是順乎人情世故,禮是人際間的潤滑劑,社會和諧的重心。這一章論語,正點出應掌握「禮節」的重要原則︱以禮致和,而「弟子規」及雪廬老人編的「常禮舉要」,正是最基本及最重要的禮節內涵。我們依著來練習禮節,由勉強而自然,由自然而完美,就能成為最有EQ,最懂禮的現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