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298期
震災後為政者的舉措--康熙十八年京師大地震(荷風)
●荷風
一樣的天災,不同的文化,呈現著相異的態度,中國是內省人事,西方則外懼神權,因此在西方,宗教的權力無限擴展,至十七世紀最為極致,而中國則勤修內政,即使入主中國的外來政權,也至為重視內政的興治,最明顯者當屬清代。
海洋與陸地的板塊相互推擠,形成了許多斷層帶,當地底的能量藉由此處釋放出來,則產生縱橫的波向運動,這便是我們所謂的地震。近代的地震研究,源於一七五五年葡萄牙的里斯本大地震,後來經過許多地震學家的研究驗證,讓大家瞭解到地震是一種自然現象,也明白它的發生有週期性,但是從歷次的震災中得知,昌明的科技,與物質先進的人類,仍然無法避免它所造成的傷害。
事實上中國在漢代時,對地震已經有初步的研究,東漢的張衡,創製了兩座當時最先進的儀器,「渾天儀」和「地動儀」,使得中國的天文與地理研究,成為全球的先導。地動儀是因應兩漢時期頻繁的地震而產生,它可以準確的測知地震所來的方位,至於能否測出震度的強弱,則因諸多記載散失而無從得知。不過有一回地動儀朝西的龍珠突然掉落,而京師一帶並無搖動感覺,眾人即懷疑其準確性,數日之後,外地的官員回報,果然隴西發生了地震。由此可知地動儀的精密度相當高,所以應該有能力可以測出震度的強弱。
可惜後來三百年的動亂,各種學術知識流散失傳,兩具代表性的儀器也失落無蹤,形成文化上的大斷層。張衡實事求是的精神,終究不敵圖讖、玄談等風氣,後來的學者,在缺乏知識與工具下,逐漸的疏離自然的探究,在學術上誠為憾事。但是相繼的各朝代,主政者對地震等天然災害的態度,則多視之為警示,往往會下詔罪己,齋戒沐浴,輕刑薄歛等,與十七世紀以前的西方觀念差別甚大,當時的西方政權幾乎受制于宗教,教界常藉由自然災異懲誡當權者,迫其遵從教界的規範。一樣的天災,不同的文化,呈現著相異的態度,中國是內省人事,西方則外懼神權,因此在西方,宗教的權力無限擴展,至十七世紀最為極致,而中國則勤修內政,即使入主中國的外來政權,也至為重視內政的興治,最明顯者當屬清代。
清聖祖康熙十八年(公元一六七九年),京師順天府(北平)發生了大地震,隨後餘震頻仍,經過調查得知,三河與平谷兩縣受災最嚴重,許多宮殿、城牆以及衙署毀壞傾倒,民房更是倒塌無數,死傷亦是慘重。不幸的是震後又下起大雨,使得露宿的官民苦不堪言。然而朝廷內,權臣間的爭鬥才剛落幕,繼之吳三桂的叛亂威脅在外,此際再加上天災降臨,萬民憂苦,重重的困難正考驗著年輕的康熙帝。
由於康熙自幼勤學,遍習漢滿典籍,親政之後,為政的思想深受漢文化影響,因此面臨地震的災害時,即反求諸己,省思政治的得失。除了開府庫十萬兩為撫恤金,凡屋毀人亡者,皆得以補償,此外更召集朝臣,告示「朕躬不德,政治未協,致茲地震示警。」以大地震乃是警示君主修德不力,政事不協和,治道不通明之故。同時要求君臣上下各自檢討,招禍的原由,清史稿曾記載康熙這一道手諭︰
「悚息靡寧,勤求致災之由,豈牧民之官,苛取以行媚歟?大臣或朋黨比周,引用私人歟?領兵官焚掠勿禁歟?蠲租給復不以實歟?問刑官聽訟或枉平民歟?王公大臣未能束其下致侵小民歟?有一於此,皆足致災。惟在大法而小廉,政平而訟理,庶幾仰格穹蒼,弭消沴戾。用是昭布朕心,願與中外大小臣工共勉之。」
康熙要滿朝官員一起來反省||省察地方牧官,有無苛取民財,以媚賂長上?或有朝臣朋比結黨,營私自利?駐外的兵將,有否搶掠民用而不罰禁?租稅財務,是否出納不實?司法刑案,有無冤屈善良?乃至於皇親王公,是否家政不修,讓其家臣侵擾百姓?經查以上諸事,有一事屬實不虛者,都足以招來天譴。若大臣不失法度,小吏清廉不偷,則上合天心,早日平息災戾。願朝中朝外,各級官吏,體感朕之誠心,共同勉勵修治國政。
康熙謹慎而不苟的面對震災,合宜的對外措施,與誠敬的內在反省,令天下臣民都對年輕的康熙另眼看待,不僅漢民歸附,連擁有重兵的吳三桂,也因漸失民心而最終告敗。康熙處理震災變的務實態度,與春秋鄭國子產「天道遠,人道邇」的精神相符,實是秉承著中國固有的人本文化,為後世主政者奠立了良好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