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301期
斌宗法師與寧波觀宗弘法研究社(下)(方祖猷)
●方祖猷
渡海抵達寧波觀宗寺
觀宗寺《弘法社刊》第二十七期,與斌宗法師這篇文章同期,尚刊登了他的《行腳感懷寄友四首》的詩組,其第一首如下:
「叢林隱遯笑吾癡,歲月蹉跎負遠期。
有意神京重乞法,何時汐社共吟詩?
心同泥絮渾無著,身仰山雲任所之。
彈指百年如一夢,底須逐逐利名羈。」
顯然,這首詩與他在臺灣所作的《壬申春將之內地行腳留別騷壇諸友詩》幾乎完全一致,不同之處只是把「孤峰」改為「叢林」,「此去天臺」改為「有意神京」,「身似」代之以「身仰」,「浮生莫為」代之以「底須逐逐」而已。前者題目為「將之內地行腳」,後者為「行腳感懷」;前者為「留別」,後者為「寄友」。「留別」為將來式,動身之前,將至內地,留詩言別;「寄友」是進行式,正行腳大陸,而寄詩友人感懷。《弘法社刊》二十七期出版於一九三五年一月,二十六期出版於一九三四年八月,由此可以推測,斌宗法師是在一九三四年八月以后至該年底這段時間抵寧波觀宗寺的,所以此文與此詩,不刊登於一九三四年八月的二十六期,而刊登於一九三五年一月二十七期。
此外,諦閑法師在創設觀宗學舍時,即要求入社僧侶必須書寫一篇入社原因之類的文章。寶靜法師主編《弘法社刊》時,選擇其中寫得好的,即刊登於社刊上,如十九期的正安、體法、鏡空等的《出家因緣及來社旨趣》,三十四期的大學、明塵、妙禪等的同樣的命題。又如為丁福保《佛學大辭典》、日本《新修大正藏》寫序,任世界佛教居士林編輯部主任的顯蔭法師,他第一次入觀宗弘法研究社時,也寫了一篇,他是寶靜法師的同學,寶靜法師以《顯蔭法師最初來求出家書》的題目,刊登於《弘法社刊》第十六期。斌宗法師入社求學,自然也不能免去這一規定,但他身分特殊,他以日本佔領下殖民地的臺灣人,他來社的旨趣與眾不同,其目的是朝山和求法,以把祖國佛教這股正信和革新的風氣帶回臺灣,所以他寫的是《朝山因緣並求諸方高僧名士墨寶序》。行腳名山,廣求墨寶,這是相異點。朝山乞法,雖是每個入弘法研究社社員的共同點,但斌宗法師與他們相比,同中有異,即他是以被日本佔領的殖民地臺灣僧侶的身分至「神京」乞法的。「神京」即《宣和遺事》中所說的「神京者,太祖太宗一統之根本」,實即「祖國」的代名詞,但在當時形勢下,不便明言而已。其「乞法」的目的是傳法,即把「如來之真理」,自「神京」傳至臺灣,這當然與眾人不同了。但這篇文章既然等於入社報告書,發表於一九三五年一月,可知斌宗法師是在一九三四年底,入寧波觀宗寺弘法研究社時寫這篇文章的。他到了觀宗寺後,即有《贈觀宗弘法社主講寶靜法師》一詩,對寶靜法師評價頗高,因已刊登於《斌宗法師遺集》內,這裏不贅錄。
一試驚動觀宗講席
斌宗法師在觀宗弘法研究社學習時間不長,一九三五年即離開觀宗寺,離開的原因,據朱鏡宙先生說:「寶靜法師以央掘摩羅彌殺彌慈故事試諸生,毋一能應,師獨暢申其旨。寶靜驚喜,欲聘為副講,不告而去。聞當代臺宗耆宿靜權老和尚主講國清,遂往依止,盡傳其學。」
央掘摩羅的故事見《央掘摩羅經》、《阿含增一經》及《賢愚因緣經》等。央掘摩羅,人名,其師為婆羅門,一日師出,其師母欲與他茍合,為央掘摩羅所拒。師歸,師母反誣他調戲自己,師雖不相信,仍令他殺千人,說:「可生天,作婆羅門」他服從其師之命,殺了九百九十九人,最後欲殺其母和佛,佛為他說法,央掘摩羅頓悟,並度其殺害之人,得阿羅漢果。「央掘摩羅彌殺彌慈」句則出自智者大師《摩訶止觀》卷二下。智者大師在此句前面以「若達諸惡非惡皆是實相,即行於非道通達佛道;若於佛道生著,不消甘露,遂成非道。」,來表達他的性具善惡論。寶靜法師在觀宗寺二次講《摩訶止觀》,第一次講於一九二九年,第二次講於一九三六年。斌宗法師在觀宗寺時,第一次宣講早已結束,第二次尚未開始,然而,在《弘法社刊》中尚在連續刊登他在第一次講的《摩訶止觀述記》。一九三五年三月出版的第二十四期《專載》欄內,正好刊載了《摩訶止觀》第二卷的《述記》。據《斌宗法師遺集》,《央掘摩羅彌殺彌慈論》是一九三五年五月五日在觀宗寺講的,朱鏡宙先生說,寶靜法師以此題試諸生,「毋一能應,師獨暢申其旨。」據我上述考證,可知所謂「毋一能應」,並不是說無人知道央掘摩羅事,因寶靜法師已在《弘法社刊》中作了介紹和說明,「毋一能應」,當指此故事的要旨,此要旨,惟斌宗法師能「獨暢申其旨。」
那末,寶靜法師是怎樣述此要旨的呢?他說:「央掘殺人,本為婆羅門法,欲求生天,不違師教,兼護婦人,故云『彌殺彌慈』。」又說:「今文所引而伸之者,無非表示殺淫酒妄(方按:淫酒妄為其他故事)雖為極大之罪惡,猶可轉而為善,勉人修觀,毋自暴自棄耳。若藉詞犯戒,隨順欲心,則失之毫釐,謬以千里,非惟無益身心,抑且貽害無窮矣。」他對「彌殺彌慈」的解釋似不易理解。斌宗法師取寶靜法師「引而伸之」的修觀,以轉惡為善的觀點,又另立一解釋,他說:「復次,當知殺乃能開能遮,慈之有善有惡。若以善意犯殺而益人者,雖殺而慈,違理行慈而害人者,則慈而殺。」他舉例說:「如武之誅紂而平天下,湯之伐夏以安民心。」,乃至「觀夫釋迦往昔劫中,亦曾興慈殺人。……殺人一命以救眾命,猶能度其出苦,雖犯殺業,然則非唯無辜,反而益顯大聖救世之慈悲心也。彌殺彌慈之說,非斯義乎!」他以殺之能開能遮,慈之有善有惡來解釋「彌殺彌慈」,確是對寶靜法師解釋的補充,「暢申其旨」了。
寶靜法師是一位識馬的伯樂,他對此自然感到驚喜,而「欲聘他為副講」。可是,此非斌宗法師來內地行腳的初衷,對如來之真理,天臺之宗法尚未很好的研究,一聽說要聘他為副講,立即乘夜整裝,逃離觀宗寺,他是五月五日(陰曆四月初三)講《央掘摩羅彌殺彌慈論》的,事隔僅十餘天,五月初九,他就「由觀宗寺動身」,到溪口作雪竇之遊了。
依止天臺滿載而歸
斌宗法師後來到了天臺國清寺,依止於靜權法師。靜權法師亦是諦閑法師觀宗學舍的弟子,與寶靜法師為同窗,畢業後一度留寺任弘法研究社主講。離觀宗寺後,一九三0年至天臺國清寺,按觀宗寺榜樣,在國清寺創立天臺宗研究社,斌宗法師即在社內研究《法華經》,《天臺四教儀》等天臺教觀,在三年內把《大藏經》中的重要部分幾乎全部讀熟,才擔任了天臺宗研究社的副講。當一九三九年他回臺灣時,已滿足了他「此去天臺重乞法」的宿願,法喜充滿,滿載而歸了。
因此,斌宗法師後來在臺灣創立南天臺佛學研究院和弘法院,並如諦閑、寶靜、靜權諸法師那樣,四處講經,正是把大陸佛教改革的風氣,帶到臺灣的。(下)
附注︰
《摩訶止觀》卷二下,《大正藏》四十六卷第十七頁下。
鄭仁焜先生說此文發表于《弘法社刊》,而斌宗法師在此文下面注:「民國二十四年五月五日在觀宗寺講」,見《弘法社刊》一九三六年五月第三十一期。
《弘法社刊》一九三四年三月第二十四期《專載》欄第十二頁。
斌宗《央掘摩羅彌殺彌慈論》,《斌宗法師遺集》第一四九頁。
斌宗《雪竇遊記》,同上書第一五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