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303期
唯識三十頌研究(六十三)(智果)
●智果
◎第三能變識──受俱門(九門分別之六)
(甲)舉頌總標
頌云:「皆三受相應」
論卷五云:「此六轉識,易脫不定,故皆容與三受相應,皆領順違非二相故。」上文中「易脫不定」四字,述記第五末云:「易脫是間斷、轉變義;不定是欣、戚、捨行互起故,皆通三受」意思是說:眼等六識,因為容易間斷,而且轉變不定,或時欣喜、或時憂戚、或時不憂不喜,交互生起,所以眼等六識都能領納三境相:
(1)順境相──順情之境相,令身心感到適悅,名為「樂受」。
(2)違境相──違情之境相,令身心感到逼迫,名為「苦受」。
(3)非二相──非順非違之境相,令身心既不感到逼迫,也不感到適悅,名為「捨受」。
(乙)三受開合
(一)三受各分二,又有二種:
(1)三受皆通身受、心受,如表:
論卷五云:「如是三受,或各分二,五識相應,說名身受,別依身故;意識相應,說名心受,唯依心故。」意思是說:若三受與前五識相應,則名為身受,何以故?以前五識除了「共依」心外,還「別依」五色根,以五色根不離身故,故名「身受」。又若三受與第六識相應,則名心受,何以故?以第六識唯依心(即七八二識)故,唯名「心受」。(雖第六識所依之意根亦不離身,然非悉然,以生無色界者,彼之意根離身而轉,是故意根,不同於色根,定不離身,故三受若與第六識相應,以唯依心故,獨名「心受」。)
以上身心二受,即從前六識之「近所依」得名也。
唯識心要云:「身受亦名外受;心受亦名內受,身受有三,心受亦三,則是六受,更約六識差別,則是十八受也。」
(2)三受皆通有漏、無漏,如表:
論卷五云:「又三皆通有漏、無漏。」謂苦受不但起於有漏(漏者,為煩惱之異名),而且也起於修無漏之加行。
問:無漏聖法,永盡諸苦,四聖諦中滅、道所攝,云何亦通苦受耶?
答:良以修無漏者,必須備歷艱辛,苦其心志,然後方得,是以苦受由無漏而起。
(二)三受各分三,亦有二種:
(1)三受皆通三斷,如表:
論卷五云:「或各分三,謂見所斷,修所斷,非所斷。「謂與「分別惑」(因邪教、邪師之誘導,或自己不當之推理分別所生起之後天性之煩惱)相應之三受,是見所斷(於見道位所斷之法);與「俱生惑」(與生俱來之先天性煩惱)相應之三受,是修所斷(於修道位所斷之法);與無漏(離煩惱垢染之清淨法)相應之三受,是非所斷(非見道,修道之位所斷之法)。
(2)三受皆通三位,如表:
論卷五云:「又學、無學、非二為三。」謂三受皆通於三位,意思是說:與學位(指四向三果)相應之三受是修所斷;與無學位(指阿羅漢)相應之三受是非所斷;與非學非無學位(指一切凡夫)相應之三受是見所斷。
(三)三總分四,亦有二種:
(1)以三受分配三性,無記有二,故總分為四,如表:
論卷五云:「或總分四,謂善、不善、有覆無覆二無記受。」謂樂受即善,苦受即不善,不苦不樂即二無記(唯識心要云:「此義太局」)
(2)以三受各通善、惡、有覆、無覆之四種,如表:
論卷五云:「三受容各分四」謂四性都各與三受相應(唯識心要:「此義方盡其致」)
問:無記法,何以也苦受相應?
答:因為與前五識相應之任運貪、癡(「瞋」為不善,故除之。)及第六意識在純苦趣中之任運煩惱(不發惡業者),以上這兩類任運煩惱,以不發惡業故,非是不善,是有覆無記所攝,彼有覆無記,皆容與苦受相應。
問:無記法,通於苦受,有何為證?
答:瑜伽論五十九卷云:「若任運生一切煩惱,皆於三受現行可得。」
雜集論第四卷也說:「欲界煩惱,任運起者,能發惡行,是不善所攝,所餘(指欲界繫不發惡業者,及上二界任運煩惱。)皆是有覆無記所攝。」此明煩惱是二性(不善及有覆無記)雙證二性通三受也。
(四)三總分五(此釋「三受」亦名「五受」之義)──如表:
論卷五:「或總分五,謂苦、樂、憂、喜、捨。」即「苦」分出「憂」,「樂」分出「喜」,何以故?約有二義:
(1)逼身名「苦」,逼心名「憂」;悅身名「樂」,悅心名「喜」。
(2)無分別,名苦名樂──苦樂受重,所以能與前五識相應,當知前五識無分別故,非重不能與之相應也。
有分別,名憂名喜──憂喜受雖輕,亦能與意識相應,何以故?以意識有分別故。
又「捨受」不分二者,約有三義:
(1)無逼悅身心之相故。
(2)是一味無分別故──無論在五識,或意識中之捨受,都無分別。
(3)平等而轉,無有輕重之差別,所以不分為二。
上來略說三受開合已竟。
(丙)明俱不俱
(一)明六識三受不俱
初師說:六轉識與三受,不能同時相應。何以故?因為這六轉識都是向外緣境,而苦等三受是互相違背的,當知:前五識必由意識導引而起,同時而生,並且同緣塵境,若許所引之前五識與三受相應,則能引之意識一念之間,亦通於三受,如此便違正理,故六轉識與三受不能同時相應。
雖然瑜伽、顯揚等論皆云:第八藏識一時與六轉識相應,三受同時生起。但那是依「多念」而言,並不是說「一念」能與三受相應。
(二)明六識三受容俱(正義)
次師說,六轉識與三受,容或可能同時相應,何以故?因為順境、違境、中容境,可以同時領納故。當知:意識但與前五識同緣五塵境,卻未必與前五識之三受相同,何以故?當意識與前五識同緣五塵境時,那意識若特別專注於順境,便起樂受;若特別專注違境,便起苦受;若無特別專注之境,便起捨受。因此六轉識與三受,是可以同時相應的。
上來略釋第三能變識受俱門已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