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314期
彌陀要解的節略(藏密)
●藏密
關於「彌陀要解序」
蕅益大師四十九歲時,從九月二十七日到十月初五,九天之內,完成佛說阿彌陀經要解。蕅祖在要解中,拈出持名念佛的「心要、境要、法門要」三要理論,一直是四百年來學淨土者往生的左券。
蕅祖撰述要解的目的何在呢?在要解序裡有完整的呈現,而這篇序曾經蕅祖的門人成時大師刪修過,後來李圓淨居士刊印淨土十要時,找到原版的彌陀要解,才讓要解序恢復本來面目。印光祖師曾就此事,提出一番告誡,對於抄錄引用經典的人是一面鏡子。
節略的要解序
成時大師刪過的要解序,和蕅祖的原序有何不同呢?茲錄出蕅祖要解原文,逐段比較如下:
(表見第23頁)
成時大師為何要作如此刪改呢?成時大師在淨土十要流通序說:「淨土諸書,唯此諸要,盡美盡善,爰加點評,稍事節略。」為了怕淨土十要篇幅太多,所以稍作「節略」而已。印光祖師為李圓淨居士重刻的淨土十要作序時,就提到:「其(蕅祖)門人成時,欲遍界流通,恐文言繁長,卷帙博大,費鉅而難廣布,遂節略字句,于各要敘述意致,加以評點,實殺費苦心。」成時大師為了節省篇幅,方便流通,所以費了苦心作此「節略」。
節略的瑕疵
原序與節略的序兩相比較,成時大師只是節略極少部分的文字,可爭議的有兩處,一是成時大師將原文「亦不必與二翁強同」改成「亦不敢與二翁強同也」,「不必」換成「不敢」,一字之差,意思大有出入。印祖給永嘉某居士第五封書信有說:
「『不必與二翁強同』之必字,訛作敢字,便成我慢自大,藐視二翁。意中便有二翁所註違經,不敢依從之義。並與下譬相反,實為冤誣蕅益,貽誤後學,讀之令人痛心疾首。」 「不必與二翁強同」,意指蕅祖注解阿彌陀經,有些地方是個人獨到之見,不一定都要和蓮池、幽溪兩位大師一般,沒有貶損兩位大師的意思。但是改成「不敢與二翁強同」後,則顯得二翁注解有所錯誤,所以蕅祖不敢苟同,成了我慢自大,藐視蓮池大師的彌陀疏鈔,及幽溪大師的彌陀圓中鈔。
另一個瑕疵是將原序「譬如側看成峰,橫看成嶺;縱皆不盡廬山真境,要不失為各各親見廬山而已。」全部刪除。蕅祖這個譬喻,引用蘇東坡遊廬山詩:「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總不同。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蕅祖將彌陀經比作廬山,三種注解有如從三個不同角度觀看廬山,所見雖有不同,但都能親見廬山,三個注解都能親見彌陀經的真面目。成時大師刪去此譬,就抹殺了蕅祖藉譬喻推崇兩位大師的美意。
印祖在淨土十要重刻序也指出「節略本」其他的瑕疵,印祖說:「惜其(成時大師)自持智能圓照,隨閱隨節,不加復勘,即行付印,致文多隱晦,兼有口氣錯亂,詞不達意之處。」無怪印祖讀到節略本時,會難過得「痛心疾首」,深怕貽誤後學。
鈔錄宜諦審精詳
受持、讀誦、書寫佛經,都是供養法寶的方法,尤其是現代為闡揚佛法,少不了要引用佛經或古德注解,應當如何避免引用錯謬,貽誤後學呢?印祖云:「鈔錄文字,必須諦審精詳,不可粗略了事。彌陀要解序,經成時大師節略,語句便不圓融。」諦審精詳者,要看清楚原文,不能誤鈔,更不能擅加節略,若粗略了事,不僅大失原意,甚至誤導後人,對原著有失尊重。
瑕不掩瑜
成時大師雖有此節略的瑕疵,但是吾人不能因此厚誣輕忽時師,因為蕅益大師一生的等身著述,幸有成時大師的費心編輯整理,蕅祖「名字位中真佛眼」的真知灼見,方能長照世間,點亮眾生心燈,成時大師的大有功於蕅祖,堪為後人敬仰讚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