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316期
唯識三十頌研究(七十六)(智果)
●智果
◎聖教相違難(唯識九難之三)
(甲)釋題
聖教,聖者所說之教法也。根據慈恩大師所撰之異部宗輪論述記云:「聖者,正也,與正理合,目之為聖,又契理通神,名之為聖,此言所顯,即佛世尊所說教,能引聖,名聖教。」意即:佛之言教,契理契機,能令眾生破迷啟悟、轉凡成聖、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故,名為聖教。
相違,兩相對立,相互違反之意。
聖教相違難者,即外人(一說小乘人)質疑唯識教理與釋尊之教法互相衝突也。
(乙)外人問難
外人質問唯識論主云:「何緣世尊說十二處?」謂何等緣故,世尊在阿含經中說有六根、六塵之十二處耶?若如汝唯識家所言『一切唯識變,無心外實法』,則世尊應只說意處及法處(此二屬心法故),不應說十色處(即五根、五塵,此十屬色法故),今世尊既說有十二處者,可知離卻意處及法處之外,別有十色處,是心外有法,何以說一切皆是唯識耶?
案一:雜阿含經卷十三載,佛云:「有六六法,謂六內入處、六外入處、六識身、六觸身、六受身、六愛身。何等為六內入處?謂眼入處、耳入處、鼻入處、舌入處、身入處、意入處;何等為六外入處?謂色入處、聲入處、香入處、味入處、觸入處、法入處。………」此即十二處(或作十二入,十二入處)之出處。「入」是涉入之義,謂根能涉塵,塵能入根,六根六塵互相涉入而生六識,故合六根、六塵為「十二入」。又「處」是依托之義,謂六識乃依托六根、六塵而生,故合六根,六塵為「十二處」。
又眼等六根,為識所依,親故屬內,名「六內入處」;色等六塵,為識所遊涉,疏故屬外,名「六外入處」。
案二:根據智者大師所撰之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上云:「十二入者,以惑者,迷色偏重故,大聖教門,開色為十,心但為二,合為十二也。」如下表所示:
(表見第九頁下欄)
(丙)論主回答
(一)十色處依識所變,非別實有。
論主引唯識二十頌答云:
「識從自種生,似境相而轉,為成內外處,佛說彼為十。」略釋如下:
初句謂五識自證分各從五識自種而生。
次句謂五識自證分能變似見、相二分,其所變見分,說名五識,其所變相分,似外而實非外境,說名五境。
三句謂五境為「外五處」,五識自種為「內五處」(論主假將五識自種,說為五根,以答小乘經部師,以經部師許有種子故。)
四句謂佛說彼十色處,雖分內外五處,然皆不離識故,絕非心外法也。
若依大乘自宗正解,則十色處,皆含藏於第八識中之種子起現行之所變也。即五根,乃第八識中不共相種成熟力故所變。
五塵又分二:1若是本質五塵,乃是多數眾生第八識中共相種成熟力故所變。2若是影像五塵,則是各個眾生前五識依本質五塵而別變之影像相分也。
總之:十色處,乃依識所變,非別實有也。
(二)為入我空,密意說有六二法。
世尊為化導外道執著「一合相我」,令悟入「我空」之真理,遂密意說(及隱藏真實之旨意,善巧方便說)有六根、六塵之十二處教法也。故唯識二十頌云:
「依此教能入,數取趣無我。」謂若有智者,依此世尊所說之十二處教法,便作觀云: 「我於無量劫來,惡慧推求,愚癡迷闇,妄執自他身為一合相我,因此起惑造業,生死沉淪,今依教觀自他身中,若云色法是我,色法有十,內五根,不可現見;外五塵,生滅不停,何當有我?若云心法是我,心法有二,何心是我?且一一心,念念生滅,前後無體,現在不生,以何為我?」如是觀察,一一處中,都無主宰、常住之義,因此便能悟入無我之真理,以有此大勝利故,世尊說有十二處。
頌文中「數取趣」者,數數往來諸趣也,其梵語為「補特伽羅」,亦可翻作「有情」,即一切有情,皆隨善惡業,數取諸趣。既隨業招,便非常住,隨善業則感人天樂報,隨惡業則感三塗苦報,往來六趣,變形易貌,曾無一定,豈是實我?故曰「數取趣無我」,或曰「有情無我」,即「我空」也。
(三)舉喻答外人建立十二處之所以
成唯識論卷七云:「如遮斷見,說續有情。」謂有外道云:「若有情無我,則死後寧非斷滅?」佛恐彼墮入斷滅惡見,招來生死輪迴大苦,遂隨所宜,稱彼根機,密意說有「中有」化生有情,相續於死後,非謂斷滅也!然而智者切不可因此而執著實有「中有」化生有情也。(中有者,中陰也,謂已死之後,未生之前,於其中間,識未投胎,是名「中有」,無所依托,唯依業力而生,無而忽有,故屬「化生」也。)
今世尊說有十二處者,亦復如是,但為破除眾生「一合相我」,遂密意說有十二處名,令眾生觀十二處法,一一都無有我,便入我空,了脫生死輪迴!故唯識二十頌云:
「依彼所化生,世尊密意趣,說有色等處,如化生有情。」意即:世尊為隨順所化導之一類眾生,遂隱藏真實之意趣,善巧方便說有色等十二處,譬如世尊為遮除外道斷見之謬誤,遂密意說有「中有」化生有情,智者豈可因此而執著「中有」化生有情或十二處教法為實有哉?
(丁)結論
綜上所述可知:
(一)佛所說十二處教,與唯識教理,絕不相違。
(二)此十二處之教法,屬法相宗「三時教判」中之第一時教,佛於仙人鹿苑,說四阿含,以法破我,令小根眾生,悟我空真理,漸登聖位也。
上來略釋聖教相違難已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