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月刊第328期
讀易散記---否卦六爻(自明)
●自明
六三,包羞。
惠氏棟周易述:「注。否成於三。坤恥,為羞。今以不正,為上所苞。故曰苞羞。疏。陰消至三,成否。故云否成於三。坤為恥,虞義也。廣雅曰,羞,恥也。故坤恥為羞。三不正,為上所苞,以陽苞陰,是苞羞也。孟子曰,無羞惡之心,非人也。故彖以三為匪人。」 李氏光地觀彖:「陰柔不中正,處不交之時,承媚茍合,包蓄其羞而已。」
象傳說:「包羞,位不當也。」
荀慈明注:「卦性為否,其義否隔。今以不正,與陽相承,為四所包。違義失正,而可羞者,以位不當故也。」
李疏之意,卦性本有否隔之義,而否是以陰消陽,消至三而成否,所以否卦實成于三。六三,陰爻居于陽位,其位不正,以不正之陰,與四相承,為四所包。既違泰義,又失正陰。可羞孰甚。其為可羞者,因其所居之位不中不正,是為不當。
李氏又說:「陰消至三,否象始成。位既不正,為上所包。以陽包陰,是包羞也。三與上應,皆不得正,故曰位不當也。」
惠氏說:「上包三,二爻皆失位。故云位不當也。」
孔氏穎達解釋王注說:「包羞者,言群陰俱用小人之道,包承於上以失位,不當所包承之事,唯羞辱已。」
程伊川說:「陰柔居否,而不中不正。所為可羞者,處不當故也。處不當位,所為不以道也。」
李氏光地說:「以不正之德,當不交之時。」
位不當,是指以不當之位,行不當之事。否時小人竊位亂行,即是此義,是以可恥。
九四。有命,無咎。疇離祉。
九家易注:「巽為命。謂受五之命,以據三陰,故無咎。無命而據,則有咎也。疇者,類也。謂四應初,據三,與二同功,故陰類皆離祉也。離,附。祉,福也。陰皆附之,故曰有福。謂下三陰離受五四之福也。」
據李氏疏說。三至五是互體巽,據巽彖傳說,巽為命。四近承五,是謂受五之命。四受命以據三陰,所以無咎。如無受命而據三,則是有咎。因為九四爻不當位,故不能不受九五之命而據三。疇作類字講。離,據離彖傳,作麗字講,離麗二字皆是附著之義。祉義為福。繫辭下傳說:「二與四同功。」由于九四遠應初六,近據六三,又與六二同功,所以下卦三爻同以陰類與上卦乾陽為正應。陰附于陽,故皆有福。此由九四承受九五之王命而然,所以荀注:「謂下三陰離受五四之福也。」
象傳說:「有命無咎,志行也。」
荀慈明注:「謂志行于群陰也。」
李氏纂疏:「四承五命,下據三陰,而陰類皆離其福。是四之志得行于群陰也。」 何氏楷說:「命謂天命。否泰反復,天運之常。故濟否之志於此得行。為九四者,不可不自勉也。」
何氏以命為天命,以志行寄望於九四。此說可取。